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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陪审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法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被广泛的认为是人民主权、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象征,是社会公众参与司法、参与国家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陪审制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议论的热点话题。本文主要介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的起源及历史发展,对两者的差异进行比较,并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并在美国得到充分的发展。十年动乱期间,我国司法制度遭到严重破坏,陪审制度也未能幸免。改革开放后,虽然恢复了陪审制度,但在各项司法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陪审制度却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缺陷逐渐显现,本文旨在通过对人民陪审员制与陪审团制的比较,探讨在我国确立陪审团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陪审制度是由法院吸收民众参与案件审判的极具司法价值的制度.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分为两大陪审制模式:一是英美法系陪审团模式;一是大陆法系参审制模式.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模式,现实司法实践中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备受诟病.本文分析我国的现状,从欧美陪审制及比较中分析二者的优缺处,为我国立法司法改革提供借鉴依据,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西北地区基层法院的司法改革中,F县人民法院所创设的人民陪审团制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做法也具有积极意义。但其在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人民陪审团成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需要加强,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的规范性需要加强,人民陪审团意见缺乏应有的效力等方面。因此,应当从加强人民陪审团制度运行的基础保障,规范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的条件和程序,限制人民陪审团参与二审案件的审理,通过修改现行法律向人民陪审团制度提供正当性支持等四个方面来进行相关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英美对抗式刑事诉讼的发展经历了从古老的弹劾式诉讼到中世纪陪审团审判再到现代对抗制三个阶段.现代对抗制的基本特征是沉默的被告人、争斗的律师,进攻式的检察官、戏剧化的审判,消极的法官、权威的裁判.其形成的根由则是自由主义理念、理性主义哲学以及由此决定的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陪审团审判制度和乐观理性主义的证据规则.对抗式诉讼中的一些特征导致其被人为地披上"司法竞技主义"的外衣,然而这件外衣并不能代表对抗制的真谛.我国刑事诉讼在移植对抗制的外衣方面已经小有所成,但是仍缺乏对抗制所需要的精神和骨架.继续移植对抗制的要点就在于形神兼具,而不是买椟还珠.  相似文献   

6.
目前,世界上法治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通常有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制度。例如陪审制,是由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陪审团,在审判程序中负责认定犯罪事实的有无,而在陪审制之下,还配置有职业法官,负责指挥程序的进行,并且在陪审团认定被告有罪之后,负责量定刑罚。美国、英国等都是实行陪审制的国家。另有参审制,是由一定数量的公民(如2名)与职业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一起决定犯  相似文献   

7.
陪审制度作为普通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手段之一。本文通过介绍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围绕"如何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一主题,从陪审制度的概念、产生发展和价值展开论述,理性地剖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笔者最后针对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陪审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8.
齐新 《法制与社会》2011,(8):123-124
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日益显露出诸多问题,结合目前司法改革的进程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时推出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试点。面对改革的质疑,本文试图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为该项制度的试点寻找合法性依据。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制度变革、程序完善等诸多方面彰显其自身价值,理应得到肯定。文中对陪审权的界定、合议庭的组成、陪审团的成员管理以及适用案件的范围提出相关见解,以期促进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健康开展。  相似文献   

9.
陪审制度是两大法系国家司法审判的重要制度之一,其价值功能是多方面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以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为视角,在阐述两大法系国家陪审制度的发展过程以及大陆法系国家最终放弃陪审团制度、选择参审制的内在动因与社会条件的基础上,从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数量、裁决方式、参与死刑案件审理等方面提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0.
本文详细分析了合理行政的内涵、原则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两大合理性标准,进而从建立行政自由裁量合理性的标准和成立司法审查陪审团两方面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制度做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11.
人民陪审团属于外挂式陪审模式,其与专业法官的关系,实际上是司法专业化审判与民众社会化审判关系在程序上的反映。人民陪审团可以有效地改变审判格式化的局面,使案件的审判具有个体人格化的特性。在具体的制度建构中,应当使具体规则与人民陪审团的价值目标相统一,以免民众审判与人民陪审团沦为司法权与法官的附庸。  相似文献   

12.
罗智勇  冯浩 《时代法学》2004,2(3):58-63
由于法律传统和人文环境的不同,陪审制在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是陪审团制,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则是参审制.我国不具备陪审团制生存的条件,而参审制式的陪审制的施行绩效又不如人意.面对这一现实状况,我们不能再进行简单的选择和取舍,而应该进行制度的重新架构.  相似文献   

13.
李芽  张飞 《法制与社会》2013,(19):46-47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虽然经过修改,但其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2009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始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4年以来,逐步呈现出一种与人民陪审员、西方陪审团制度不一样的审判制度。本文在对河南人民陪审团的制度特色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人民陪审团制度在我国广泛推行的可行性,并对现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团制度提出了具体点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中央吹响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实现司法独立已箭在弦上。然而,刑事司法不同于民事和行政司法,实行司法独立亦不能消除导致司法腐败的根源,难以显著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率,改变不了司法不透明的局面,很难拉近判决结论与民众正义观的距离,因而无法显著提高刑事司法的公信力。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有赖于实现司法民主,但现行人民陪审制重象征意义而轻实际效果,陪审员只"陪"不"审",没有发挥分权制衡的功能,因而必须改革。有关人民陪审制改革的三种方案中,陪审团制更有利于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应当成为人民陪审制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5.
所谓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庭审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陪审制度存在于当代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当前西方各国普遍实行的陪审制度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模式。一种是英美的陪审制,其特点是将陪审员的工作和法官的工作分开,陪审员决定事实问题,如根据法庭上出示的全部证据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包括主持庭审并向陪审团解释有关的法律等。另一种是大陆法系的所谓“参审制”,专业法官和非专业法官一起审判,共同决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实际上属于参审制。  相似文献   

16.
钱俊 《法制与社会》2014,(12):111-112
对抗制是指在普通法系国家中,争论双方于居中审判的法官或者陪审团前表明自己观点,并由其做出其认为符合事实公正的裁决的一种诉讼模式。这种制度在刑事审判中则表现为控辩双方的对立,只要当最有说服力的一方能让法官或者陪审团员们相信其对案件的论点即是真相时,正义就被认为得到了伸张。职权制则是指法庭积极参与案件事实的调查的一种诉讼模式,多被运用于民法法系国家的司法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17.
一、域外公众参与检察权的主要制度模式 公众参与司法是司法制度发展的国际潮流,美国大陪审团制度、欧洲各国的参审制度、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都是其制度模式。由于本文探讨的是公民参与检察权,而欧洲参审制主要是公民参与法院审判,不涉及检察机关,因此笔者只对美国大陪审团制度、日本检察审查会制度和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比较问题进行若干阐述。  相似文献   

18.
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讲,陪审制度是在追求公正陪审团,而不是民主的陪审团,因为民主与正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价值追求,民主追求的人民当家作主,而司法追求的是公正。陪审团在遴选阶段中,预先审核、无理由剔除、有理由剔除等制度性规定,就违背了民主的平等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正义的要求来设计的,目的是追求公正的陪审团。在坚持民主的前提下,努力使陪审团成为协商民主的制度角色,最大限度地追求司法公正,是陪审团制度自我完善和改进的方向。  相似文献   

19.
杨小利 《法律适用》2012,(1):109-112
司法民主化是各国司法制度共同追求的目标之一,以民众参与司法为直接表现形式的陪审制,在民众眼中天然与民主、公正与司法亲和力连接在一起。从世界范围看,陪审制主要包括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从性质上说,我国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更接近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只是由于当初制度设计的缺陷以及我国的国情所限,该制度并未能发挥其应有  相似文献   

20.
公正和效率是辨证统一的,高效率必定有损公正,一味地追求公正,必定带来迟到的正义。在我国大陆司法“公正不足、效率泡沫”的情况下,应当吸取陪审团制度所蕴含民主、权力制约、公民权力保障之永恒的正义理念,权衡公正与效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团和专家陪审员二元陪审制度,加快我国司法改革和民主司法的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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