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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编辑同志:我是某广告公司的业务员。据了解,《广告法》规定了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活动中负有审查广告内容及有关证明文件的义务,但具体应怎样审查.《广告法》未作明确规定。我们在广告经营活动中感到不易操作。请问: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应当查验哪些证明文件?如何核实广告内容?某广告公司:金建金建同志:《广告法》第27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  相似文献   

2.
广告发布者违反合同的赔偿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之所以作广告,在于通过广告的宣传,扩大自己商品的社会影响,推销商品,这一目的能否实现与广告发布者是否履行或是否全面适当地履行委托方与广告发布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相关。广告的效应只有通过广告发布者的行为才得以实现,如果广告发布者未能按照广告发布合同的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势必直接影响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的利益。对此,依法应由广告发布者承担违约责任。然而,由于广告效应的潜在性和非即时性,具体地说,广告的发布并不当即产生广告的结果,因此,广告发布者违约给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造成的…  相似文献   

3.
广告发布者的著作权审查义务,是指广告发布者主动、积极地采取合理措施,审查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所提供广告内容的著作权合法性。审查义务与注意义务不同,注意义务仅要求广告发布者谨慎、小心地行为,避免其发布的广告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从学理上而言,同时存在公法上的审查义务和私法上的审查义务。公法上的审查义务来源于公法规范,广告发布者的公法审查义务来源于《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考察新《广告法》的规定可以发现,广告发布者的公法审查义务不包含著作权审查义务。私法上的审查义务来源于私法规范,考察《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广告发布者也不负著作权审查义务,仅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最后在司法上,存在一种危险的判决思路,即广告发布者的公法审查义务影响其私法上著作权问题的注意义务。这种思路实质上使得所有承担公法审查义务的广告发布者在私法上的注意义务都会被提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从而使广告发布者陷入"违反公法义务,承担公法责任"和"履行公法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两难困境。  相似文献   

4.
《商务与法律》2006,(6):33-34
《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于2006年12月6日已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实施。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建立健全广告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的具体范围:(1)暂停广告主部分商品、服务的广告发布。(2)暂停广告经营者部分或者全部商品、服务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取消广告经营者的广告经营资格。(3)暂停广告发布者部分或者全部商品、服务的广告发布业务;取消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资格。  相似文献   

5.
5月3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即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知道广告中的食品系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的食品,依法不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共犯,但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作虚假宣传的,也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而对于明星为问题食品代言要不要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一般理解来看,不包括做广告代言的明星。"(5月4日《北京日报》)  相似文献   

6.
1995年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不简称《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王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讨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  相似文献   

7.
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确立无过错连带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缺陷及其弊端。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存在一定的立法缺陷,在实践中带来很多弊端。 不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广告的功能和作用日愈明显,但同时也对广告操作规则带来了震荡和冲击。广…  相似文献   

8.
许德圣 《法制与社会》2012,(30):9-12,24
对虚假广告的界定与广告发布者主体范围的认定,是探讨其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分析广告发布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现实必要性与理论合理性。这种必要性表现在虚假广告本身的危害与广告发布者在其中的作用;而合理性则表现为广告发布者承担民事责任合乎民事责任的构成逻辑。但是,现有立法对广告发布者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存在不足,这便需要通过理论重构来完善广告发布者的民事责任制度,包括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引进以及对广告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责任构成要素的重新阐释。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具有惩罚与救济双重功能,其对虚假广告行为的规制,具有其他责任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过错推定责任和惩罚性赔偿,由于大大增加了对消费者的维权激励,有利于对虚假广告侵权行为进行追诉,是完善虚假广告侵权责任的有效途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荐证者与广告主的行为一起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对虚假广告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0.
虚假广告泛滥成灾,经常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依据收益与成本对应、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广告信息的提供者获取利益的同时,要对广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广告内容中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实质性内容,应为消费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公布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类别]经济法·工商管理[公布日期]2006.11.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为加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1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广告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广告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广告活动主体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扰乱社会主义广告市场秩序的行为.由于《广告法》对广告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规定均较为原则.加之该法又是刚刚实施,因而有待于在理论和实践中深入探讨、研究.笔者拟依据现行法律,结合工作实践,对广告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武汉地区广告侵权纠纷案件的分析,对广告侵权赔偿纠纷与和广告有关的纠纷的区别,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广告侵权赔偿等类型案件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之间的责任划分以及审理中的责任竞合与诉的吞并等问题均作了一定的探讨。以期对正确把握案件性质和正确处理这类案件,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4.
食品药品民事纠纷案件的正确审理能够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于知假买假者应当将其与普通消费者一样看待;对于虚假广告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推荐者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其放任制假售假,应当认定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具备生产、销售食品药品企业资质挂靠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销售的,应当认定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5.
虚假广告罪是新刑法增设的一个罪名。它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由于广告主体作虚假广告的程度不一,形式多样,目的各异,以致虚假广告罪的认定问题令人困惑。一、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从新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虚假广告罪是情节犯,“情节严重”是构成该罪的必备客观要  相似文献   

16.
论虚假广告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 所谓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构成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虚假广告的存在,二是虚假广告情节严重。是否符合这两个条件,是区分本罪与非罪的基点。  相似文献   

17.
虚假广告罪的主体在理论上争议较大,本文对学术界的争议进行了分析,论述了本罪主体的立法规定,即分析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认定和特征,同时针对立法的缺陷,提出了增加广告代言人作为本罪主体的观点。  相似文献   

18.
引子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经营者通过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情况日益频繁,广告已经成为市场经营者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但是由于我国《广告法》立法较早,其中的规定已经不足以解决现阶段广告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若干法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既有传统民事方面的问题,比如因广告不实侵犯他人名誉的、因在广告中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而侵犯他人肖像权的;也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广告,应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不同的法院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这其中确实存在因案件事实的差异从而导致裁判结果不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相似文献   

20.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在广告中采用欺诈性的手段,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真实的或引人误解的表示,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其产品产生高期望值,从而作出错误判断。本文指出广告审查作为杜绝虚假广告最为重要的一环,应做到明确广告审查内容、集中广告审查主体,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遏制虚假广告的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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