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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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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裁判文书作为一种严肃的法律文书,不仅体现着法院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且还承担着向公众宣示法治的任务。在个案中重要的不是具体的判决,而是规则,规则作为在法律上具有决定意义的观点支撑着具体的判决,从规则中引申出具体的判决。司法判决体现了法律规则的预设。对法官来说,判决书是他作为一个法律职业者之尊严所在,因为判决书毫无疑问是他所有职业成果中最主要也最重要的部分。它体现了法官的创造性劳动、专业性劳动。民众正是借助这些判决理由来了解法官判决的。所以法官裁判文书制作的一般意义是,法官必须就他们所做的判决说明理由,而不能仅仅将结果列出。  相似文献   

2.
刑事判决书应取何种结构模式,是当前审判实务中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的问题。今年施行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做了重大改革,在审判程序方面,它规定了控、辩、审三方分工负责的合理格局,突出了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权威性,为确保公正裁判和树立公正形象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对处于主导地位的法官如何制作好体现审判公正的裁判文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试就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控辩结构问题谈些意见,以求共同研究和探讨。一、确立刑事判决书控辩结构的必要性法院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国家法律…  相似文献   

3.
如果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那么,判决书则是法律帝国的魂魄。正因如此,判决书在古今中外都无一例外地受到重视。判决书中,判决理由体现的是法官的认知体验,而法官也都是有独立思维的个体,不可能奢求合议庭所有法官都永远只有一个意见。"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在联合组成的法庭,关于所希望的结果,会有不同的意见,不管这种不同意见只是偶  相似文献   

4.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根据法律对审理终结的案件所作的处理决定。办案的质量如何,最后都体现在判决书上。一个案件经过审理,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但是如果判决书制作水平不高,就会影响案件审理的质量,往往事倍功半。一份判决书能反映出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因此提高制作法律文书的质量,是提高办案质量不可缺少的环节,我们每一个审判人员应充分予以重视。制作刑事判决书总的要求是:格式规范,叙事清楚,理由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结论明确,语言精炼。一审  相似文献   

5.
我国当前的判决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说理场合不当,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修辞力度不够,有法无情,自言自语;案件难易不分,千篇一律,大同小异。这些问题都属于判决书的说理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考察影响判决书说理的各种因素。除判例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等影响判决书说理的一般因素外,我国行政化的审判管理体制、僵化的诉讼文书样式、判决书狭隘的法律意义和对判决书表达错误的容忍等一些细微的体制机制是导致当前的判决书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提高我国判决书制作水平的基本措施是:废除和改进约束法官的制度,保障法官审判的能动性;建立判例制度,鼓励法官有重点地当面说理和加强修辞;突出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制作中的重点示范作用。  相似文献   

6.
赵瑞平 《法制与社会》2010,(23):291-292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在不断地反思教训、不断地总结经验。近年来,不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我国法院制作的判决书提出诸多意见。普遍认为,我国判决书存在着判决书写公式化、判决理由简单化,甚至缺少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等问题。有人认为不断地吸取西方法治先进国家的经验,提高法官的理性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官们撰写司法裁判书的能力。但是,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更应该让我们从我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尤其是传统判词书写中吸取判词书写的精华,改进当代法院判词书写,使判决书更具人性化和法理说服力。  相似文献   

7.
在选择刑事指导性案例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千挑万选、极为用心,但许多案例缺乏对基层司法实务的指导作用,重申以往司法解释的案例占绝大多数,使得许多指导性案例难以真正发挥指导功能。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目前的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说理明显不足,有的基层法官的创造性没有充分得到发挥,有的基层法官不能娴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使得难以形成有意义的判决,挑选指导性案例难乎其难,只能在重申公共政策、重申司法解释、抚慰被害人等方面下功夫。因此,较为紧迫和必要的改革出路是:培养一线法官的解释能力,大幅度改革刑事判决书制度,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在当前中央大力推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对1999年《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进行改革,强化刑事判决书的说理,大幅度增加"本院认为"部分的内容,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这一项改革,应该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行的裁判文书公开一道,成为倒逼司法公正的重要"技术手段"。  相似文献   

8.
吴元元 《法学》2018,(12):76-90
能否建构新型的法官激励制度体系,真正激活其主体意识、强化道德理性、有效实现我国法官队伍建设的创造性转化是影响我国司法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法律认知、事实认定、以及法官决策后果预估三个维度的不确定性导致法官的思考过程难以观察、决策结果难以实行"数目字管理"。对于法官的激励不应搬用企业或行政机构等科层组织的考课设计,应当遵从组织扁平化的改革趋向,构建法官声誉机制,发挥其人力资本集聚效应,培育法官的法治美德意识。实施判决书署名制度等层面的改革,为增强判决书说理提供充分的激励,在技术维度推进法官声誉机制建构。强化法官职业伦理规则,以司法场域的纪律规训砥砺法官的道德理性,激励法官积极追求良好声誉,防止法官的声誉资本受到不法侵害。应当将"君子之道"适用于司法审判,塑造法官作为维系与守护公平、正义价值的"士"的共同体。  相似文献   

9.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案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国家的重要法律文书之一。本文拟通过对王德祥一案判决书(全文附后)的具体分析,谈谈怎样制作好一审刑事判决书。 制作刑事判决书的总的要求是:格式规范,符合法律;叙事清楚,说理充分,结论准确;文理通顺,简明易懂。我们认为,这份判决书的制作,基本上符合这个总的要求;但在某些方面也有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0.
张清 《比较法研究》2019,(3):131-141
中国古代判词作为古代司法官员听讼断狱所制作的司法文书,反映着中国历史上的礼法文化传统。当下中国的刑事判决书改革,不仅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庭审制度和制判模式,而且需要从我国的本土断案决狱文化中汲取营养,把我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发扬光大,从而更好地推动司法改革的发展。本文首先对中国古代判词进行分类,继而从古代判词的文学性特征、道德化倾向、天理、人情和法意的兼顾、文本结构和用词的感情色彩等角度探讨了古代判词与现代刑事判决书的差异,并揭示了其对当今刑事判决书改革的启示。古代判词的这些特征不仅有利于实现古代社会的司法目的,对于中国当下的司法改革,尤其是刑事判决书改革也具有现实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人工智能量刑系统的应用为刑事司法领域带来诸多便利,提高了司法效率,实现"类案同判".人工智能量刑系统是以数据模型运算为工作原理,通过逻辑运算形成算法决策.刑事自由裁量权是为了实现个案正义而赋予法官的裁判权力.智能量刑算法决策与刑事自由裁量权不仅价值立场不同,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权力属性上也有区别,但两者之间可以形成一...  相似文献   

12.
以"注情重理"为重要特征的传统法律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国现行刑事司法,并直接影响裁判的司法公信力。为实现裁判实质正义,要求法官在裁判理念上,树立个案公正的价值取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诉讼程序上,加强审判程序公正公开,促进客观公正与主观公正相统一;在裁判方法上,加强自由裁量适用,实现司法逻辑与司法经验相统一。  相似文献   

13.
推定作为一项证据法则,有时在替代证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完整的民事诉讼推定制度,法院运用推定的现状尚不令人满意。对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书中"从常理分析"的争论,折射出了民事诉讼推定规则的运用对增强司法公信力、适当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保证推定过程中体现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4.
正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判决书是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是现代公正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本文以一份外国刑事判决书为切入点,简评西方国家刑事判决书制作的特点,进而剖析目前我国刑事判决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今后我国刑事判决书的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5.
改革民事判决书制作模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突出了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确立了法官“居中”裁判的职责,反映在民事判决书的制作上,要求民事判决书不仅是解决当事人民事实体争议的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的书面反映,更应反映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运用审判权的公正性。审判权的公正运用既表现在实体裁判的公正,又包括适用程序的公正,民事判决书应是法官向社会公众表明做出裁判结果具有公正、合理性的载体,这在客观上要求民事判决书能够成为证明法官做出的判决结果公正及程序合法的论文。一份叙事清楚、逻辑严密、说理透彻、无懈…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律适用法》中共有9条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根据法官选择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官被动选择的冲突规范和法官主动选择的冲突规范。前者的功能在于维护和促进某种法律关系的成立;后者的功能在于确保法律选择的灵活性以实现个案公正。我国法院对此类冲突规范的适用存在着说理不清、选择连结点的依据不明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官被动选择的冲突规范,法官可以逐一、直接适用连结点指向的实体法对争议问题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只要有一个连结点指向的实体法认可其有效性,就应认定为有效;对于法官主动选择的冲突规范,法官应当考量个案中的实体正义和公共政策来选择应当适用的连结点,并在判决书中对选择连结点的理由做出说明,不能完全无条件地自由裁量;对于主客观连结点并列的冲突规范,法官应当根据该规则的立法目的,按照司法任务简单化的要求,优先根据客观连结点选择准据法。  相似文献   

17.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现实的多变性、法律的滞后性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法律的普遍性与个案的特殊性等矛盾,为了公平正义的需要,各国法律都在不同程度上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法官主观能动性的表现,但它的自由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一定的缺陷。因此,法官只有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力,才能使法官自由裁量权发挥最大的效用。本文着重从刑事审判的角度介绍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概念、范围、方式、基础、桎梏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对法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缺陷的情况下,法官不违背立法的原则和精神,根据公平、正义和合理性原则,对案件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本文试从刑事方面的角度诠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内涵、价值和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重点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设计了框架结构,以期对进一步研究法官自由权及其规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南省夏邑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除庭审中适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之外,还在判决书后另附带“法官忠言”,希图以裁判文书为载体,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体现出法官浓厚的人情味。笔者以为此举值得商榷,类似“法官忠言”、“法官后语”等体现在判决书中已经不是头一例了,意在体现法官的“人情味”,但在笔者看来恰恰暴露出法院等司法机关在改革中法治精神的迷失。法官体现人情味的地方绝对不能是在判决书上。本案中,主审法官在撰写“法官忠言”时,认真分析被告人走上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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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表现在诸多方面,盛传于百姓之口的古语生动地表现了我国法律文化。"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仅反映出民众对死刑的普遍认同态度,同时也体现出民意对刑事司法中死刑适用的影响以及死刑的安抚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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