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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同居是否为夫妻的法定义务,对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如英美法德日等,以及我国的香港、台湾,均作了肯定的回答。我国现行婚姻法只规定夫妻有实行计划生育和相互扶养的义务,未把夫妻同居作为一项法定义务来对待。我认为,我国现行婚姻法废除夫妻的同居义务是不妥当的。同居应该是夫妻的法定义务。 首先,从权利义务关系一般理论来看,同居应该是夫妻的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2.
夫妻同居义务与忠实义务剖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比较分析了夫妻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的基本内容 ,论证了我国婚姻法规定这两项义务的理由 ,并提出了设立这两项义务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3.
合署办公,优势互补,这是我们目前的有利形势。需要注意的是,在合署办公体制下,监察机关不能忘记向同级政府报告工作,对政府负责的法定义务。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宗旨,是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强化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而不是取消哪种职能。合署的体制实行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但同时,监察机关还有一个具体领导行政监察工作,对同级政府负责的领导班子。这种合署后的领导体制,既有利于党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也有利于监察机关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行使行政监察职责,履行对政府负责的法定义务。行政监察这个…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婚姻法中,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大致包括三方面内容,即:相互有姓名权,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但是,人身关系作为夫妻身份上一种法律效力的表现,除了上述内容之外,应该看到,夫妻间人身关系还应包括其它内容,如夫妻间的同居义务。  相似文献   

5.
李勇 《中国律师》2008,(8):74-75
在海上运输当中,海上保险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增强海上运输投资人的投资信心,有着其他保障措施所不具有的优势。在海上保险的范畴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又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它直接决定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与否,对于确定保险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最终责任的确定等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夫妻同居与忠实权利义务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同居与忠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夫妻之间特有的法律关系,它是指夫妻互享为合理的性生活的自由以及互享专一的性生活的权利。基于对性观念发展规律的客观认识,笔者对《婚姻法》(修正草案)未列入同居权利义务以及在规定忠实权利义务的立法策略方面有不同意见,以下文详述之。 一、同居与忠实权利义务的性质 (一)同居与忠实的权利义务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范畴 在中世纪以前,男性掌握着社会中的权力,是生活的主宰,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在婚姻中因丈夫的身份享有夫权,将妇女作为夫权的客体进行支配。有要求妇女与其同居并对其忠…  相似文献   

7.
论夫妻忠实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忠实义务"作为一条倡导性条款订入新婚姻法中,在总则中予以体现,反映了主流民意和法学界的共识。在实践中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通奸以及卖淫嫖娼行为;为了制止侵害方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予以惩罚,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害方有权向实施侵害的配偶一方提起停止侵害之诉,有权向第三者提起停止妨碍之诉和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相似文献   

8.
论夫妻忠实义务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夫妻相互忠实问题,一直是婚姻家庭研究领域里讨论的焦点问题,也是《婚姻法》中突出的重点问题之一。确定夫妻忠实义务是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在法律上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社会现实的要求。在目前道德滑坡的社会背景下,把忠实义务上升为法律,用法律来强化道德观念,维护家庭稳定,是时代要求,社会需要,民心所向。夫妻任何一方违反该项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是民事责任,亦或是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9.
夫妻忠实义务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有婚外性行为。中国《婚姻法》确立夫妻忠实义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包养情人,可予以开除,这些规定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目前,个别文艺作品的扭曲宣传使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婚外性行为是一种时尚,婚姻关系稳定与否不太重要,这种观念应该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10.
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这对于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遏制侵害合法婚姻的违法行为,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对于违反忠实义务的法律后果及"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就相关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夫妻的忠实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燕 《政法论丛》2002,(3):26-29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忠实义务违反的效力及“第三者”责任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无过错配偶方除了享有《婚姻法》明文规定的离婚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外 ,对不忠配偶方还享有除去侵害请求权 ,对“第三者”也享有除去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2.
李颖  田有成 《法制与社会》2011,(12):48-49,63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制是《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立足当前社会现实中争议激烈的夫妻个人财产问题,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对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范围进行分析,探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制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也应维护家庭的利益,最终维护夫妻家庭和谐生活。  相似文献   

13.
谢丽 《法制与社会》2011,(35):58-58
婚姻家庭是一个社会的组成部分,其和谐与稳定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素之一。随着《婚姻法解释三》的公布,对夫妻财产的范围有了更明确的界定,我国即将制定《民法典》,婚姻法在亲属编中得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夫妻财产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极为重要和复杂的问题,对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夫妻双方来说很难把财产分得明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便很难解决,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了麻烦,离婚率的增高使得离婚纠纷案件增多,夫妻财产的归属就成为了解决案件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李娜 《法制与经济》2010,(12):92-92,94
婚姻是男女两性基于爱情的法定结合,而爱情是排他的,专一性又是夫妻间的行为准则。2001年,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应该互相忠实。"夫妻忠实义务"作为一条倡导性条款订入新婚姻法中,在总则中予以体现,反映了主流民意和法学界的共识。本文主要从夫妻忠实义务的内涵,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类型,实践中运行的障碍以及立法反思来探讨。希望能对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生活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夫妻忠实义务的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配偶权保护制度的确立问题是我国婚姻法修订过程中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依据通说一般认为配偶权应当包括:同居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互负忠实义务,夫妻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住所决定权,以及日常家事代理权等等。在众多权利义务当中,争议最多,内容最复杂,实践中最易受到侵害的当属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可以说夫妻忠实义务的界定,是配偶权理论的核心,也是配偶权能否在  相似文献   

16.
两个老汉因粗心烧山142亩。被法院判令种树以作惩罚。这一判决当或不当,近来引起社会舆论的热议。邓子滨先生认为,判令种树虽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法律被突破未必是好事”(《新京报》2007年3月15日)。我非常赞同邓先生所表达的法官应当恪守和遵从法律的理念,但我也认为,他所推出的结论仍然是可以讨论的。  相似文献   

17.
告知是侦查人员的法定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第一次讯问后,就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其目的在于防止侦查权的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侦查人员是否履行告知义务,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能否得到实现。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不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一是立法的疏漏导致侦查人员对告知义务重视不够。虽然,公安部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侦查人员和告知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本身对侦查人员的告知义务却没有…  相似文献   

18.
围城内外不时地在上演故事,故事的内容、情节五花八门。在各个时期,都有相应的"热门话题"。今天,我们的周围有了"大学生夫妇在校园能同居吗?"的议论,于是乎,一场新的讨论由此展开,其势远远超过了当年某高等院校免费发放"安全套"事件被媒体炒作的程度。应该说,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的,它的存在就是允许的。可针对大学生夫妇同居的特殊性,我们的校园又作如何选择呢?当然赞同者有之,反对者咂舌,不管者嗤之,不问者不屑。本期话题,我们约请了几位朋友来聊聊这个话题, 但这完全不是赶热闹。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范围予以了规定,但由于某些规定存在的漏洞与不足,使得实践中一些夫妻财产纠纷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因此本文拟对夫妻法定个人财产范围的界定问题予以探讨,以期对相关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台湾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变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多年以来 ,我国台湾地区一直以联合财产制为其法定夫妻财产制 ,由于该财产制的夫权主义色彩强烈 ,且有违男女平等原则 ,且与台湾社会发展日益不相适应 ,受到台湾法学界人士的严厉批评。 1 985年 ,台湾首次修正民法亲属编 ,对联合财产制作了一些改进 ,使妻之财产权利有所改善 ,但联合财产制的夫权优位的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台湾法学界人士坚持不懈地要求变制 ,在台湾妇女民间团体的积极参与下 ,2 0 0 2年 6月 ,台湾再次修正夫妻财产制 ,彻底废弃了联合财产制 ,确立了在分别财产制架构下的新法定夫妻财产制。台湾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变迁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理念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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