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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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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美林 《法学研究》2012,(3):181-194
明清时期国家注意对乡里社会的控制,鼓励各地家族在自己的谱牒中制定约束族人的规范,并赋予家族尊长对这些规范进行裁断和强制执行的权力,家族司法由此产生并发展。此时期的家族法规对家族内部的司法组织、辅助人员、管辖、告诉、审断、执行等主要制度和程序都有所规范,地方官府也在不同程度上承认其司法效力。家族司法有着鲜明的特点,对古代国家州县一级的司法活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原美林 《法学杂志》2012,33(2):19-23
中国传统家族司法是当今法律文化研究的重点,其司法主体如何在司法过程中实施司法权和国家如何看待这一权力的应用,引发了对传统家族长权力现代变迁的深刻思考。我们在理解国家法律与基层司法相结合治理社会这一法律文化的基础上,研究中国传统家族司法主体的权力,能够得出现代家族长的权力与民族现代化发展互容互补的结论。  相似文献   

3.
论古代中国家族司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家族司法是古代中国法制中的一个独特现象。要认识这一独特现象 ,需要从其存在的原因、司法的主客体关系、运行的机制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古代中国家族司法具有两面性 :其积极作用是有效地调整了基层社会关系从而稳定社会秩序 ,而其消极影响是窒息了人们的诉讼意识。  相似文献   

4.
司法·司法学·司法职权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5,(3):126-132
传统上对“司法”或“司法权”的理解过于强调了国家对司法或司法权的垄断性,突出了司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司法权行使中的程序性及国家意志的主宰性,在内涵上略显单一和闭塞,并未穷尽“司法”或“司法权”的应有之义。司法学既是一门探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学问,也是一门探索司法传统及其现代转化的学问,同时还是一门总结司法管理规律、探索司法运作程序、论证司法改革问题的学问。它不仅研究司法权的行使,还研究辅助司法权行使的体制、机制及方式问题(如属于“司法行政”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等等)。司法学对国家司法活动的研究是以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为基点而展开的,因为司法职权配置是国家司法体制与司法管理机制得以确立与运行的核心。  相似文献   

5.
王学成 《政法学刊》2009,26(4):5-11
司法规律是人类司法活动所内含的必然趋势和特征,它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公开性、效率性和终局性等特征。受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经济制度、社会发展阶段及司法官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司法制度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我国司法除了应遵循人类文明法治社会共有的司法规律外,还必须遵循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接受人大监督、司法机关相互制约以及服从和服务于大局等中国独具的司法规律。  相似文献   

6.
李本森 《法律科学》2014,(1):166-175
社区司法作为社区主导下的新型司法范式,因为其融法律与道德、实体与程序、惩罚与矫正、恢复与救助、协商与调解等复合功能,在完善基层民主治理方式和凝结社区核心价值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由于社区司法与国家刑事司法在处理犯罪问题上具有不同的操作向度,彼此间互有分工又互有联系,因此构成双系耦合。作为调处社会矛盾的自治型司法机制,中国社区司法的模式和运行系统亟待适应当地文化进行创新和发展。社区司法中“社区”在司法活动中应处于基础性地位,且主导基于社区的各种司法形式的运作。  相似文献   

7.
《政法学刊》2015,(3):16-2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需要落实国家法秩序,实现国家法律的各种安排与预测。另一方面,司法需要回应社会,实现司法的社会治理。而要透过司法的社会治理离不开卡多佐司法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要对中国当下的司法能量发挥、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予以考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具有多样司法特质、与政治良性互动、塑造时代价值、自身良性发展的中国司法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8.
社区司法作为社区主导下的新型司法范式,因为其融法律与道德、实体与程序、惩罚与矫正、恢复与救助、协商与调解等复合功能,在完善基层民主治理方式和凝结社区核心价值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由于社区司法与国家刑事司法在处理犯罪问题上具有不同的操作向度,彼此间互有分工又互有联系,因此构成双系耦合。作为调处社会矛盾的自治型司法机制,中国社区司法的模式和运行系统亟待适应当地文化进行创新和发展。社区司法中"社区"在司法活动中应处于基础性地位,且主导基于社区的各种司法形式的运作。  相似文献   

9.
论司法的权威与权威的司法   总被引:36,自引:0,他引:36  
文章首先分析了权威的三种类型 (即源于信仰的权威、源于传统的权威、源于理性的权威 )以及权威在司法中的体现 ,进而从司法的目的、相对于立法的独立地位 ,司法价值取向的多元性等方面论证了司法何以需要权威 ,并认为现代社会司法权威的特点乃是在于其是一种制度性权威而非个人权威 ;其为人认可的原因是形式公平而非实质的正确 ;其总是被限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 ,文章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这两个层面分别论述了现代司法权威的保障机制 ,前者要求 :法官要有为公众信服的较高素质 ;司法要保持自身的稳定性 ;要通过程序的正当化维护司法权威。后者要求 :正确地处理好司法权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关系以及司法与社会公众的关系。最后 ,文章在简要分析了司法权威在中国缺失的原因后 ,从 9个方面就司法权威在中国的复兴提出了建设性方案。  相似文献   

10.
刑事司法权是具有双刃性的国家权力,倡导刑事司法的人文精神是要在实现刑事司法正面功能的同时尽可能避免其负态能效。现行刑事司法的一个误区是对国家和社会本位思想的过度强化所导致的个人权剩的遮盖,另一个误区是单一地依赖严格执法来完成其目标任务而人文关注不够。在社会转型期,刑事司法活动处在众多矛盾和冲突的聚集地.如何在众多的价值观念中作出合理取舍?如何在自由与秩序、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张力中取得平衡?这需要有以人为本的思维高度,从而使刑事司法在方法上作出理智选择。在结果上得到检校。鉴于司法实践中人文精神的缺失带有普遍性,制约着刑事司法跟上法制现代化的步伐,有必要对实践中模糊的人文观念予以澄清和对现代人文理念予以阐明。  相似文献   

11.
受制于其赖以存在和运行的特定社会背景和政治文化,中国传统司法被赋予了行政性、调和性及伦理性等典型特质。正是这些特质,决定了中国传统司法之定纷止争、道德教化与社会控制等独特功能及其实现困厄。对此作反思性审视,或对当下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杨建军 《法律科学》2013,31(1):3-14
中国司法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存在着“本土化”与“普适化”碰撞和平衡的难题与困境.政治制度的复杂多样性、司法文化传统、国情、大国崛起的使命、政治主体的自决性等多元因素,决定了中国司法应当保持自身特色.与世界通行司法规律兼容,体现高效、便捷,满足民众实质正义的心理期待,维护社会稳定,捍卫国家主权,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实现,是中国司法应当具有的特色.合理平衡和协调政治化的司法与技术化的司法、专业化的司法与大众化的司法、克制化的司法与能动化的司法,是打造司法的中国特色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3.
当代中国社会处在转型发展时期,司法承担着调节权益、解决冲突、实现治理正当化的功能。由于司法在中国制度框架中的特殊地位,原本仅具有裁判功能的司法,在中国制度实践中都具有政治意义。因而,在中国社会现实中,原本属于司法裁判意义上的纠纷,都可以顺理成章地转化成影响社会安定的公共事件。司法功能异化严重威胁着司法权威,其根源在于权力结构、社会结构、司法无用文化、政党与司法关系。为此,在司法权威构建中应坚持法律至上的理念,并再造司法权威的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14.
恢复性司法是在批判传统刑事司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套替代性纠纷解决和犯罪人改造机制,它以加害者和被害人之间的补偿性协商为基点,以被告人回归社会为终点,旨在修复犯罪给被害人和犯罪者本人的创伤,并修复被破坏的社区关系。恢复性司法在英美国家的兴起,凸现了传统司法忽视被害人权益、忽视社区关系之修复的弊端,其迅速的发展以及发挥的巨大功能昭示了其弥补传统司法之不足的独特魅力。  相似文献   

15.
社会权利的司法救济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传统人权观念认为社会权利不属于普遍性的个人权利,在救济方式上不赋予该权利体系以司法适用性。目前,人们逐渐认识到作为整体的人的各种权利具有相互关联性,自由权与社会权不是孤立的两类存在,无法脱离其中的一类权利来抽象地保护另一类权利,于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可能的范围内发展了社会权利的司法救济,包括集体申诉制度、对公民和政治权利的社会性解释、通过肯定性救济手段给予社会权利以事实上的司法保护与公益诉讼等形式。通过这些方式,社会权利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6.
在现代社会中,司法成为一种专门且相对独立的活动,这不仅是分权制衡的必要和纠纷解决的产物,也是现代国家统治正当化的策略选择。由此,司法活动既受内在限制,也蕴含了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潜在力量。面对人们司法预期增长与法院自身能力不足的矛盾,司法力量的铸成需以克制为基本立场,并依靠相应的制度和司法技艺灵活处理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和正当性的社会需求。相形之下,转型中国的司法尚未完成现代化就已经无法避免能动的角色担当,其力量的培育不仅需要在审判独立性方面着力,而且还要注重为法院"减压",并理性认识和评估法官实践中的智慧。  相似文献   

17.
当前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相较"依靠群众"原则,"公民参与司法"这一表述更能体现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主动性。公民参与司法具有参与主体的外部性、参与客体的公共性以及参与程度的实质性等特点,并呈现出社会参与、专家参与、由参与审判到参与整个诉讼活动的发展趋势。其功能则体现为协助司法、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等方面。公民参与司法对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公信力以及司法能力都具有促进作用。推进公民参与司法应当注重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我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安排对公民参与司法重视不足,未来应当以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为基点,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领域全面推进公民参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民参与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8.
司法兼具建立司法权威和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双重历史任务.只有司法具有了公信力,才能保证司法的历史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同时,司法具有公信力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和必要基础.然而当今社会,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令人堪忧,因此,必须深刻分析其成因,采用有效的方法,改革和建设司法体制,重建我国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9.
中国司法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存在着"本土化"与"普适化"碰撞和平衡的难题与困境。中国的司法改革既应借鉴域外成功经验,同时又必须保持足够的独特性,应当在合理借鉴和扬弃继承、遵循司法规律和保持自身特色之间取得平衡。但问题是如何识别司法的规律和司法的特色。识别司法规律、识别可传承的优良司法传统和打造自身的司法特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和困难的事情。  相似文献   

20.
通过考察中国和英国的古代司法史,可以发现,公开是中英两国司法一以贯之的重要传统之一。这个公开传统主要表现为两个维度:司法的过程公开;民众参与司法活动。由于古代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存在着异同,因而两国公开传统之表现既有暗合之处,亦有相异之处。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洞见中英传统司法文化,亦有益于中国当代司法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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