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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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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筑府办函[2015]15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鉴于贵阳市工商局原印章使用较久、破损严重、字迹不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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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筑府办函[2015]7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原印章因长期使用,导致磨损严重、印迹不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规定,经市人  相似文献   

3.
<正>筑府办函[2015]7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鉴于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原印章使用较久,磨损严重,字迹不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规定,经市人民  相似文献   

4.
<正>筑府办函[2015]12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鉴于贵阳市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原印章因长期使用,导致磨损严重、印迹不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  相似文献   

5.
正黔府办函[2018]15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的批复》(民函[2018]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的通知》(黔府发[2018]21号)精神,同意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刻制"兴仁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6.
<正>筑府办函[2015]12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  相似文献   

7.
<正>筑府办函〔2015〕15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5]34号),贵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  相似文献   

8.
<正>筑府办函[2015]13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阳警备区政治部关于成立贵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贵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  相似文献   

9.
<正>筑府办函〔2015〕14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阳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贵阳市深化国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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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7]5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刻制"遵义市人民政府"印章,自2017年4月10日启用。原"遵义市人民政府"印章于2017年4月10日停止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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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3]1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27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于2013年12月8日启用。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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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5]5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安顺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6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顺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黔府函[2015]6号)精神,撤销平坝县,设立安顺市平坝区。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刻制"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印章,自2015年5月4日启用。原"平坝县人民政府"印章自2015年5月4日停止使用,交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2.废止印章(印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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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函[2016]12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5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黔府函[2016]106号)精神,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刻制"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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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7]7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3]48号)精神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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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函[2017]9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水利厅加挂省河长制办公室牌子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黔编办发[2017]172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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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7]9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的批复》(民函[2017]7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的通知》(黔府发[2017]10号)精神,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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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筑府办函[2015]13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鉴于贵阳仲裁委员会及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原印章因长期使用,导致磨损严重、印迹不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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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报》2013,(10):33
黔府办函[2013]10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0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级)印章(直径4.5cm)于2013年8月1日启用,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厅级)印章(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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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筑府办函[2015]19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91号),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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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7]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矢口》(黔府办发[2017]3号)精神,贵州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刻制"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扁"印章,自2017年2月10日启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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