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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如今,两年时间过去了,执法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有没有出现新的情况?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安徽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安徽,依法推动治污减排,推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启动以“让我们喝上干净的水”为主题的2007年“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5月11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张春生、朱成林分别率执法检查跟踪督查组,赴蚌埠、亳州、宿州和池州、宣城、黄山以及滁州、巢湖、合肥市进行深入的跟踪督查。本刊记者全程参加了此次采访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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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3O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从一则非法拘禁案想到“依法治国”》的署名文章。“案”(案件)称之以“则”,恐怕有点问题;这里的量词“则”,指的是并且只能是关于那宗(那件,那桩)“非法拘禁案”的报道(或新闻,消息),而不能指“案”件本身。不过除此之外,文章内容还是很好的。在我国,“非法拘禁案”数量不少,情况各异;该文谈的是这样一宗: “前不久,在报刊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河南省登封市告城镇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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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QQ成为网上一种便捷的通信工具后,一些“黑客”也打起了它的主意,将一些QQ“靓号”盗卖,并以此获利。在腾讯公司打工的曾海亮和山东的杨政合伙盗卖数百个QQ号、获利高达6万多元。就在曾海亮和杨政做着发财梦时,他们双双被深圳警方抓获归案,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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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微博,短短的140个字,其著作权却不容忽视。根据新浪的统计,仅仅在今年1季度,新浪微博管理员就接到1526条线上举报,多是投诉原创内容被其他博主抄袭。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主办了“涉微博著作权问题研讨会”。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举例说,有的博主编一个段子,虽然很短,但很精彩。而从微博作为开放的社交平台的特征来看,在微博上发原创内容,其目的就是要博而告之,希望大家都看到。《著作权法》上有规定,在公众场合发表的言论,他人有权再次传播。因此,其他用户转发时,只要注明出处,就不侵犯著作权。如果原创者想禁止他人转发,就需要有例外声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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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生活中,生活中有法。可是,往往有不少人往往身在法中不知法,甚至犯法不知法,犯罪不知罪。针对这个问题,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尤俊意主编,王贞韶等学者参加编写的《析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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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是新生事物,所涉及的许多问题我国的法律尚处于空白地带,因此,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必要的探讨是很有积极意义的。本案就属于新型的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件。我们认为,保护名誉权固然重要,但也不能以牺牲第三方的正当权益为代价。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原告陈堂发在主张保护自己名誉权的同时,至少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证实文章中提到的名字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如果原告连这一最基本的义务都不履行,而只是一味地要求被告删除文章,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对于被告而言,为博客提供平台时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必要的,但如果只课以义务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