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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冷静期制度赋予消费者单方面撤销交易的权利,在直销、不动产、大件商品等交易过程中,能够有效地遏制经营者夸大宣传、造势促销等行为,充分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应适时建立我国的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确立消费者单方交易撤回权,在权利行使的期限、适用范围、权利限制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为消费者权益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2.
现有对消费者反悔权的理解往往是从传统民法教义体系出发,将其理解为解除权或撤销权.作为伴随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新兴权利,如果一味地将反悔权归入传统民法体系,很有可能忽略其带来的真正价值.从精细的法律经济分析和平台的角度理解消费者反悔权,可以发现消费者反悔权的权利根基并不在于保护居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反悔权也并不是仅在消费者...  相似文献   

3.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之规定,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起算。对于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合同之债,履行期限届满,义务人不履行债务,则构成对权利人债权的侵害,权利人的请求权产生,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自不待言。但是,实践中情况要复杂得多。即使我们撇开物权请求权不论,仅债权请求权就可以划分为基于合同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损害赔偿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请求权等多种类型。而不同类型的请求权,在依据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规则确定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均有一定的…  相似文献   

4.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三包责任进行了全面修改,建立了全新的经营者质量违约的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制度.在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消费者享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权,或者没有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也享有合同解除权,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予以退货.在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经营者承担更换、修理等责任,或者没有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在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后,不符合合同解除权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主张经营者承担更换、修理等责任.消费者主张行使合同解除权或者违约责任请求权,可以自行行使,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行使.  相似文献   

5.
反悔权制度是现代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基于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反悔权具有法定性、单方性、无因性、时空限制性等特征,反悔权行使的领域仅仅局限于商品消费领域,而且是商品消费者的独有权利,在其他的民事法律领域内不应当承认和支持行使反悔权。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办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调解业务时,当事人常对已经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反悔,推行"调解协议经签名或者捺印即生效"可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6.
自愿性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命线。保障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的反悔权就是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反悔既包括对认罪的反悔,也包括对认罚的反悔。反悔权既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行使,也可在审判阶段行使。反悔权的行使不仅有法律规定,而且还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和制度规则间的协调性。不同的案件,反悔的原因也是各异的。但总的来看,大多数反悔是基于量刑问题,要么是被追诉人"技术性上诉",要么是法院在检察机关所提量刑建议之上进行量刑。同样,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反悔的行使方式、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审判阶段的反悔体现为上诉。反悔不仅引发程序的转换,也会对证据能力、证明力和证明标准以及量刑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7.
C2C在线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C2C在线交易以其显著优点获得飞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新的交易模式对消费者的各项权利行使及权利救济造成了很多障碍。应当进一步加强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并对退货权作出规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通过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并行,借鉴国际社会广泛应用的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权利救济体系,切实维护在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有力武器,但司法适用中在性质、主体、范围、行使期限、行使对象等方面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是法定优先权,而不是留置权和法定抵押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不应当成为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分包合同、转包合同实际施工人应当享有优先受偿权。窝工损失和垫资款应当纳入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的性质应当是除斥期间。当实际竣工日期和约定竣工日期不一致时,应当以实际竣工日期作为行使期限的起算点。在中连停建和更挟承包商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对未竣工建筑行使优先受偿权。不能一概认为政府机关工程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拆迁安置房应当排除在优先受偿权之外。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被追诉者认罪认罚后反悔的情况屡屡发生.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统一的规范,实践运用中出现了被追诉者滥用反悔、反悔后有罪供述不排除等诸多问题.赋予被追诉者认罪认罚反悔权确有其正当性,有必要在法律规范层面予以承认.然而,无限制的反悔却极可能引发诉讼程序拖沓等弊端,从而贬损司法效益.因此,有必要对反悔权在时间、条件、后果等方面设定合理限制:时间方面,允许反悔的时间范围,应设定为从侦查阶段到一审判决做出前.条件方面,允许被追诉者在法院审查认罪认罚协议前可自由反悔.法院审查后反悔,则需要提出并论证"公正且合理"的理由.后果方面,反悔后原则上应排除有罪供述,但被追诉者在讯问人员变更或诉讼阶段推进后做出的重复供述则无须排除.此外,倘若被追诉者在法院审查后恶意反悔,在先有罪供述仍可作为"弹劾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定得过于简单,实践中关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无效合同所生请求权、分期履行之债、合同解除后所生请求权等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却是十分复杂的,理论界争议颇多,实务界做法不一,确有明确之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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