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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利益先于权利而存在,是权利的建构基础和本质内容。利益具有主客观统一性,除法律赋予权利之力外,权利的构成要素均来自利益。权利中的自由意思实际上是利益主观性的反映;利益的主观性能够更准确地说明权利的主观内容。权利客体与利益的客观性相联系;利益的客观性能够更灵活地描述权利指向的对象。权利的本质是法律对利益的限定。根据法律对利益保护的确定性程度,权利可以分为有名权利、框架权利和无名权利。所谓"权利之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实际上是无名权利或生成中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权利是民法的核心与基石.尽管权利概念的理论众说纷纭,但均以某个要素或属性来对权利进行概括,各自仅代表着权利的某个层面或领域,无法统一和包含其他要素,因而都不能全面反映权利的内在本质.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权利,更为关键的是把握权利的要素、探讨权利本质.而权利的基本要素主要包含利益、自由与意志;权利的本质则是社会关系的反映,是一种合法的不平等,是正当的事物.  相似文献   

3.
权利根植于人性中的自私、贪婪与邪恶,对此本性既予以满足又加以适当的限制.近代大陆法系法学理论对于权利的本质主要有意思说、利益说、法力说,上述三种学说各有利弊.通过对权利本质理论学说的反思,经由对权利本质的探究,并考察人类社会不同的状态,权利的本质乃文明社会状态下某人对他人的有效主张.在文明社会状态下,奠基于公平正义观念...  相似文献   

4.
权利的法律结构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权利概念是法律的本位概念。传统自然法学及受之直接影响的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对权利的本位性和权利的神圣性均作了深刻的肯定。现代社会随着国家干预主义的加强,私人权利领域因社会公共权力限制的加大而呈缩减趋势,与之相对应的义务则呈扩增趋势,但是这并没有否定权利作为法律本位概念的地位。历史上木同的法学家就权利之本质内核曾经得出不同的结论,但任何一说均木能概括权利本质之全貌。权利的存在样态是多样的,因此其内核也是多元的,从法律逻辑方面分析,则呈现为多层次复式结构形式。一权利的内层结构——利益利益是权利的内容和权…  相似文献   

5.
环境权利的研究具有"理性主义"的色彩,其遵从自上而下的"人权—基本权利—具体权利"以及抽象概念的研究范式。这使得环境权陷入"或有或无"的绝对观念中,而法律中大量的环境义务条款使环境权的研究逐渐转向了公法领域,忽视了从利益到权利的发展形态。环境权利的研究应当采用渐进主义、类型概念的方式,将环境利益逐步权利化,使环境权利的保护强度逐步提升。在次序上,依次为生态型利益、人身型利益与精神享受型利益。在强度上,依次为利益、一般人格权与绝对权利。这种方式本质上是通过利益法学修正目前的环境权理论并运用于司法和立法,最终目标是实现环境利益的绝对保护。这种立法现象首先应体现在部门法之中,其次才进入宪法之中。  相似文献   

6.
对于权利与利益的关系问题,人们一直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有人简单地把利益等同于权利;有人武断地把权利与利益视为彼此不相干的两个事物,把利益矛盾化约为“人民币矛盾”,把权利拔高为道义或价值追求。其实,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利益有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之分,并不仅限于“人民币利益”。  相似文献   

7.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人是票据法律关系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当事人。善意取得人享有票据权利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善意”,而如何界定和区分“善意”与“恶意”是该问题的核心。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影响善意取得人的实际利益和票据制度的存在。  相似文献   

8.
“儿童利益最大化”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处理儿童事务的首要原则,但是由于这一原则的不确定性也引发了很多争议,这些争议也引发了其理论基础和实现路径的分歧:采用以权利为理论基础的路径还是以义务为理论基础的路径?意志论和利益论对权利本质的不同认识是一个根本性的影响因素,其中涉及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社群主义对权利的不同认识和解读.对此分析不仅要区分不同路径本身的差异还要注意未成年人这一群体的特殊性.由此肯定权利路径的必要性并且针对这些特殊性对利益说和意志说进行中和,汲取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有益因素在未成年人自主权和自身利益之间进行平衡.  相似文献   

9.
论环境权之非法律权利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权首先提出于西方发达国家,是人类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造成的环境危机的产物。在辨析各种环境权性质学说的基础上,通过对权利本质及其要素的分析,不难得出环境权不是一种法律权利而是一种法益。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在环境民事责任中,环境权没有利益落脚点,其利益落脚点在于财产权和人格权。承认环境权的法律权利地位将导致整个法律体系的制度变迁,这种制度变迁由于成本大于收益而无法实现。  相似文献   

10.
论权利限制     
权利限制是法律对利益协调的必然结果,是法律价值目标实现的必要手段,是转变观念民法的重要途径。权利限制可分为内在限制和外在限制。其中,权利的内在限制表现为权利人享有的受这些因素影响的利益的大小,权利的外在限制则主要表现为权利的内容限制和权利的时间限制。  相似文献   

11.
最大利益原则与我国儿童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儿童权利公约》确立的最大利益原则与我国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基本精神和法律理念上是一致的。但二者在涵义上还是有一定区别;我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在关于未成年人的立法和司法工作中,将保护儿童权利的最大利益原则具体化为“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加以适用,在制定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时,尽量保持与公约内在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12.
论义务及其与权利的本质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界定法律义务不能孤立地就义务谈义务,而要从权利与义务的整个关系链条、从法的整体上去把握。法律义务是一种法定约束;权利一经法定,就是对权利的范围与自由度做出规限,即隐含着不得超越界限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构成法的统一体,这同说“权利义务是统一的”的命题有所区别。后者只是说明二者自身相互依存,对立统一;前一命题则突出权利与义务是法和法律的整体构成上的两个必具元素,舍一不可。就法的本体而言,不能单纯以权利或义务为本位,权利义务都属于法的本质范畴,它们之间是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论刑事被告人的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主要内容,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根本目的.这就决定了刑事“被告人”处于刑事诉讼的中心地位,公、检、法、司等机关的中心工作都必须围绕被告人来进行.然而,从立案侦查到判决执行,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牵涉到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司法公正是法的灵魂,被告人的权利与被害人权利及国家利益同等重要.由于刑事被告人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世界许多国家都把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程度看作是衡量司法机关工作质量的最直接标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强调对犯罪分子的惩  相似文献   

14.
“权利冲突”是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颁布的“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第七条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从整体着眼,权利冲突的解决有市场和法律两种机制.法律干预又分立法和司法两个途径:立法以价值位阶论为代表,司法以利益衡量论为代表.在结合两者的基础上可能构建出一般化的权利冲突解决程序:以最大限度容忍当事人自治为前提,在价值位阶指导下容许法官利益衡量,最后再回归立法层面完成价值判断的合法化.  相似文献   

15.
“权利”一词是我国近代翻译西方“right”一词中使用并沿袭下来的,但是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仍然受到我国古代对“权利”的认识的影响。古代人们对“权利”的认识强调利益性,而西方则强调“right”的正当性,这种差异反映了中西方不同的法律文化。我国现代社会中人们更应该强调“权利”的正当性,才能更好地实现对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儿童属于特定的弱势群体.弱势儿童群体集中体现社会弱势群体所遭遇的困境,是当前社会弱势群体中最为脆弱的“弱势群体”.我国应该转变立法理念,确立起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规定“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制定操作性强的儿童权利保护的专门立法,加强儿童权利的司法保障;尤其应通过行政力量保障弱势儿童群体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和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7.
图书馆权利具有重要的利益指向,其肯定了社会各主体平等利用图书馆诸多资源之主体资格,并以自由利用资源为权利核心。图书馆权利之正当化证成理由有三:一是符合权利生成的构造机理;二是吻合“尊严自主”权利化的演进规律;三是满足特定客观价值的利益诉求。鉴于图书馆权利在权利构造上所表现出的边界不周延性、内容的包容性、主体的多元性以及权利叠加性等特征,造就了图书馆权利兼具公益和私益双重保护价值功能,图书馆及其馆员享有图书馆资源收集、处分和保护的权利,而读者则享有利用公共图书资源的主体资格与自由。因此,应在认知图书馆权利特殊的权利功效之上,把握图书馆权利的权能构造,准确厘定图书馆权利的概念、性质及其边界,以冀全面有效地实现图书馆权利的体系化搭设与法治机制运作,进而促进图书馆权利理论在我国的本土化构建。  相似文献   

18.
“旭日阳刚事件”所反映的其实是著作权和表演者权之间的冲突问题,而现有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制度和法定许可制度都不足以为表演者利益和公众利益提供足够的权利支撑。为此,我们应该适当扩张表演者权利,赋予表演者在尊重著作权人相关权利的条件下不经许可即可表演他人作品的权利,以此达到著作权人、公众、表演者等主体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权利冲突与权利位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多数权利的行使都可能与他人权利发生冲突。“权利冲突”在判决之前是存在的,在判决之后则转化为合法与违法的问题。确定权利位阶是权利冲突的重要解决方式,划分宪法权利位阶的意义在于对立法的指导和规范,划分法律权利位阶的意义在于对司法的指导和规范,而对于立法者没有解决或难以解决的权利冲突则需留待司法加以解决。权利冲突是永恒存在的,而法律确定的权利位阶所能发挥的作用却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20.
权利意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权利意识,是指人对自己作为独立主体的利益和自由的认识、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同样的认识、主张和要求的社会评价。卿权利意识不但包括对自我权利的认识,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认同和尊重。两者是紧密相结合的,犹如一架车的两个轮子,是并存而缺一不可的。按川岛武宜的观点即自己权利的确立是以承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意识为媒介的,而他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是以自己固有权利得到确认为媒介的。③按照认识的层次利意识可以分为权利认识、权利主张和权利要求。权利认识即对权利所体现的利益和自由的了解和认知。在是权利意识的起点,如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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