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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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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作为美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潜在披露而逐步创立的禁令救济原则.以美国晚近商业秘密判例为依据,对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内涵进行必要的阐释,并深入剖析该项原则的证明标准及其适用限制.  相似文献   

2.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是美国法院为商业秘密潜在侵害提供禁令救济而确立的衡平法原则,其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但由于该原则对雇员择业自由的限制而使其备受争议。讨论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起源、发展、适用条件及其正当性,提出我国有必要引入该原则以完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同时要注意限制性条件的设置,以平衡雇主与雇员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商业秘密法中“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规范性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以美国近年来的相关判例和学说为依据,将商业秘密保护中"不可避免的披露"原则纳入到一个整体框架进行规范性分析.在厘清主要脉络的基础上,探讨该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及其涉及的禁令救济方式,同时对该原则的学理基础做出必要的阐释.  相似文献   

4.
一、引 言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the In-evitable Disclosure Doctrine)是美国法院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潜在披露(threatende Misap-propriation)侵害而逐步创立的禁令救济原则,用于禁止雇员在其专业领域内为前雇主的竞争者工作。在这类案件中,被告大都是掌握原告重要商业秘密的前雇员,离职后准备或已经就职于原告的竞争对手,其新的工作将使其不可避免地依靠或者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被告从  相似文献   

5.
彭学龙 《知识产权》2003,13(6):60-64
“不可避免披露”(the Inevitable DisclosureDoctrine)是美国法院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潜在披露侵害(threatened Misappropriation)而逐步创立的禁令救济原则,用于禁止雇员在其专业领域内为前雇主的竞争者工作。在这类案件中,被告大多是掌握原告重要商业秘密的前雇员,离职后准备或已经就职于原告的竞争对手,其新的工作将使其不可避免地披露或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被告从事该项工作和侵占其商业秘密。我国学者中,孔祥俊先生较早关注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笔者亦曾发表相关论文,1但总的说来,学界对该制度的认识还只…  相似文献   

6.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常常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本文主要从商业秘密的法律内涵,企业内部应当设立保护商业秘密的事前规范以及商业秘密被侵犯时的事后法律救济途径等三个方面探讨了企业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以确保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相似文献   

7.
云时代的到来给用户的商业秘密带来了挑战。当用户把信息披露给云服务供应商时,保密的权利、义务和状态可能会改变。若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应当如何适用法律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之一。尽管云环境为民事责任的产生提供了新的土壤,但侵犯商业秘密所产生的责任类型仍然没有脱离传统民法的范畴: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仍然是主体类型,且不排除免责事由的适用。因此,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求云环境下侵犯商业秘密的救济途径,对用户来说更有实用性。  相似文献   

8.
美国商业秘密法的最新发展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近年来,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被越来越多州所接受并运用。诉讼过程中的披露程序、商业秘密盗用的举证责任、禁令、专家证言等问题已经在判例法中有所发展。而且有一个趋势值得注意,即联邦《统一商业秘密法》所规定的单一救济方式已经逐渐取代了州法所提供的选择性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9.
不可避免泄露规则是美国商业秘密法中所独有的规则,该规则的适用在美国处于扩张的趋势,这体现了对商业秘密保护程度的加强。Bimbo案则是典型的例子,该案将不可避免泄露规则扩大解读为"实质可能性"标准,明确了雇员相关不良行为的因素在该规则中起到的作用。不可避免泄露规则在我国也是值得借鉴的,但是对其进行移植适用仍还需要对商业秘密法重视程度的提高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徐敬云  陈建军 《河北法学》2002,20(Z1):67-70
竞业禁止纠纷日益增多,我国现有法律对竞业禁止的规范明显滞后。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中,竞业禁止的两种保护方式一是竞业禁止协议;二是美国判例法产生的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的替代物或补充物——“不可避免披露原则”。我国应借鉴国外判例和立法,严格规范竞业禁止,使其局限于公共利益的合理范围内。  相似文献   

11.
论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适用赖达清一商业秘密是一种与知识产权相邻近的财产权,一些国家将它作为专利制度的补充规定,作为智力成果权加以保护。由于它能给所有人或使用人带来经济利益,在竞争中造成某种优势,所以近年来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或私...  相似文献   

12.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单海玲 《法商研究》2005,22(3):76-80
当前,新型劳动雇佣关系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为如何平衡雇主、雇员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随着实践的发展,在处置商业秘密纠纷的法律适用中出现了新问题,即因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缺乏可操作性、协调性而导致的审判缺乏统一性、公正性及有效性。而当务之急是构建我国商业秘密侵权司法救济的新机制,即在诉讼程序上采用诉前救济措施,将刑事救济的管辖权交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  相似文献   

1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一直是围绕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个两难命题。信息披露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商业秘密的保护则是从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着手。如何解决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冲突,成为我们的一大课题。本文从信息披露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入手,着重阐述两者冲突的根源和范围,找出协调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杜军 《现代法学》2000,(1):79-82
本文结合有关商业秘密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担、保全措施及法律救济措施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5.
申旺 《法制与社会》2010,(22):127-127
21世纪,进入WTO后的中国企业面临着发展与挑战,企业商业秘密是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不小的挑战。本文仅针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展开思考,从"事前"的积极防范和"事后"的司法救济两个过程出发来进行讨论,给出应对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仅通过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不能很好地保护商业秘密侵权案中受害人的利益。从维护社会正当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出发,我国进行商业秘密刑事立法非常必要,建议在商业秘密刑事立法的立法原则、罪名规定、起诉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行为的理解与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凯 《中国检察官》2005,1(5):1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如何理解上述规定的含义,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适用,是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未能解决的难题。本文拟就该罪客观行为中有争议的问题略抒管见…  相似文献   

18.
孙晓霞 《法制与社会》2013,(15):108-109,111
Whyte案中,加州上诉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拒绝接受不可避免的披露规则,认为这将强加给Whyte一个事后的竞业禁止协议。这一判决体现了谨慎保护雇主商业秘密的倾向,有利于员工的自由流动、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但是否在我国立法中引入不可避免的披露规则仍应考虑到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对社会利益的平衡和正义的实现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公示主义原则是商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贯穿上市军工企业运作的全过程。上市军工企业的三重身份决定其必须适用公示主义,适用公示主义原则不论对于公司内部发展还是外部发展都有重要作用。公示主义原则在上市军工企业中的具体表现为:公司组织状况的公开性;公司募股集资的公开性;上市军工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开性。目前,公示主义原则在上市军工企业适用中的最大障碍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对此,应从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兼顾公示主义原则、信息披露制度化程序化、把握信息披露的适度性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0.
马斌 《科技与法律》2021,(3):101-110
商业秘密的权利化的路径为,通过信义义务的默示规则理论使得保密义务逐渐取得对世性的地位.而保密义务对世性的演进过程,既需要商业秘密实体性规则的完善,亦需要程序性规则的完善.但信义义务之适用暗含着过度强调忠诚义务,从而具有模糊公共领域之危险.所以,商业秘密权利边界的确定就需要一个调节器,以期在各种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制度中界分出公共领域.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作为侵权责任发生基础的过滤器,可以借助法政策解释方法实现权利救济以及风险(利益)分配.正是在这一层面上,信义义务将被淡化,并转向注意义务,同时也是由传统的特殊关系模式转向共同合作模式,进而平衡雇主与雇员的利益,取得商业秘密与公共领域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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