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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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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011年1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4号公布2.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  相似文献   

2.
(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5号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相似文献   

3.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相似文献   

4.
《商务与法律》2006,(5):26-27
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界定了海洋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调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该条例根据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并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制度:(1)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2)规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制度;(3)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4)加强了对使用期满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是防治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5.
[文(令)号]第475号令[公布日期]2006·9·19[类别]行政法·环境保护[施行日期]2006·1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和减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具体包括:(一)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二)人工岛、海上和海…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技与法律》2005,(2):i001-i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12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 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第四章 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第五章 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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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0号公布2.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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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  相似文献   

11.
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 录第 1章 一般规定第 1节 侵权行为的定义与归责事由、责任能力第 2节 损害第 3节 因果关系和共同侵权行为第 4节 抗辩事由第 5节 其他规定第 2章 自己的侵权行为第 1节 对人身权的侵害第 2节 对财产权和财产利益、精神利益的侵害第 3节 专家责任第 3章 对他人侵权之责任第 1节 监护人责任第 2节 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责任、替代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第 4章 无过错责任第 1节 物造成的损害第 2节 污染环境与危险作业等致人损害第 3节 机动车和高速交通工具致人损害第 4节 产品责任第 5章 侵权的民事责任第 1节 一般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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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八章专章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由于规定较为简略且内容含糊,引发了人们对"环境污染责任"适用范围是否包括环境损害的争论。从六个方面对观点分歧的原因进行深入细致的法理分析后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八章建立的"环境污染责任"制度仅适用于因污染而变坏了的环境介质间接地对特定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救济,不适用于环境生态功能损害的救济。至于环境介质本身损害的救济则适用《侵权责任法》中一般侵权的规则,也不能适用"环境污染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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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40号令[公布日期]2007.9.27[类别]行政法.环境保护[施行日期]2008.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电子废物污染环境,加强对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产生、贮存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电子类危险废物相关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全国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  相似文献   

14.
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12(1):445-452
本公约各当事国 :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第 194条之规定 ,即 ,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防止、减少和控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还忆及该公约第 2 35条之规定 ,即 ,为保证迅速足够地赔偿因海洋环境污染而造成的一切损害 ,各国应在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相关规则方面予以合作  相似文献   

15.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 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第四章 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第五章 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 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第六章 放射性废物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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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 (令 )号 ]第 31号令[修订日期 ]2 0 0 4 1 2 2 9[类  别 ]行政法·环境保护[施行日期 ]2 0 0 5 4 1 [同时失效法规 ]1 995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①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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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突发事故及建立统一的船舶突发事故污染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的必要性(一)船舶突发事故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大量的是由日常有意排污造成的,部分是由于突发事故如碰撞导致的溢油事件造成。但是突发事故因其突发性、一次性大量污染而导致比有意排放更为严重和集中的污染损害。船舶突发事故污染损害具有以下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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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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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石油开发及油轮运输中发生的事故都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以船舶溢油事故为例,中国海洋环境损害赔偿面临"海洋生态损害"概念模糊、损害赔偿难以量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索赔存在交叉等困境。传统侵权法理论无法确定海洋环境损害的范围,更无法将海洋环境损害进行量化。尽管有关船舶溢油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侵权法无法解决的难题,但仍需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以期有效、及时地赔偿海洋环境损害。  相似文献   

20.
无论是对海洋环境要素的污染或破坏,还是因污染或破坏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功能退化,都可归结为广义的海洋环境领域的“公益损害”,即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海洋生态利益是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利益基础,但是,在现行法尚未对海洋生态利益作出规定的情况下,需要确定由国家依据其法定责任率先提出赔偿要求,主张以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为优先考虑的责任形式,以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替补责任形式.同时,由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与之配合,形成社会驱动、政府保障的法律救济机制,全面维护海洋生态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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