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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背后的目的,他为法律规则的正当性提供了论证依据,也为法官将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提供了法律理由。”明确对电子商务进行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将对电子商务的司法实践和立法工作起到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2.
本文尝试将法律模型论的方法引入电子商务法律理论研究工作之中 ,提出电子商务法律模型的概念 ,并对构建电子商务法律模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该模型的基本结构作了初步论述。希望这种尝试能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理论准备有所裨益 ,进而有助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步伐。  相似文献   

3.
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 ,开始建立起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的基本架构。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所导致的法律规制一体化将首先表现为各国在立法时遵循基本一致的基本原则 ,并在其指导下建立起广泛适用的法律规范体系。目前适于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尚未建立起来 ,各国和各有关国际组织在其立法活动中遵循着一些主流原则 ,它们作为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的雏形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并且也为基本原则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必不可少的基础。所谓主流原则 ,尤其是其中的一些影响力较大的特别原则可以归纳为促进和规范原则、技术中立原则、功能等同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开始建立起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的基本架构.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所导致的法律规制一体化将首先表现为各国在立法时遵循基本一致的基本原则,并在其指导下建立起广泛适用的法律规范体系.目前适于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尚未建立起来,各国和各有关国际组织在其立法活动中遵循着一些主流原则,它们作为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的雏形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且也为基本原则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必不可少的基础.所谓主流原则,尤其是其中的一些影响力较大的特别原则可以归纳为促进和规范原则、技术中立原则、功能等同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电子商务席卷整个世界时,与其伴随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传统的法律制度如何去规范新兴的事物?法律如何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稳定可靠的法律体系?面对这些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尝试电子商务立法。在电子商务立法领域值得高度注意的是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的活动。联合国贸法会作为联合国的专门研究机构,一直致力于消除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EDI)在国际商业领域的广泛使用,贸法会开始研究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问题,其通过的有影响的法律文件有…  相似文献   

6.
陈红彦 《法律科学》2004,22(5):116-122
中国营业税立法中以劳务发生地为标准的管辖权规则 ,以税务代理和反向征税为主的征收方法 ,都不能完全规范电子商务下的营业税问题。我们应该坚持税收中性原则 ,站稳我国电子商务进口大国的立场 ,对税收管辖权和征管方法作出适时的调整  相似文献   

7.
一、电子商务的立法现状及有关问题 1.电子商务的国际立法。在世界范围内比较有影响的电子商务立法是199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一个法律示范文本《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主要明确了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为法律和商业目的而作出的电子签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发出和受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和地点的确认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论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以全球电子商务立法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占利 《现代法学》2008,30(3):114-122
电子商务法的国际协调性和趋同性并未完全统一当前关于电子商务法基本原则的不同立法主张或理论观点。目前主张的原则大多属于与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有关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技术、具体原则及传统商法的基本原则的范畴,其中技术中立原则和媒介中立原则才属于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融合了公平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和技术局限免责理念的技术风险合理分配原则作为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在立法中已有反映但未能在理论上得到重视。  相似文献   

9.
随着网络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正在人类社会中确立,并成为未来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如何在法律上引导和规范电子虚拟状态下的商务往来关系,建立适应电子商务的交易规则,已成为电子商务向前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8月7日~9日广东省人大联合有关单位举办了“广东省电子商务立法论坛”,对电子商务立法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并将把电子商务立法列为今年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在全国先行一步。公证作为一种法定的证明手段,与经济活动紧密相联,有责任参与电子商务立法,为建立人类新的交易方式推波助澜,促进社会…  相似文献   

10.
资产证券化立法三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和适度监管原则是资产证券化立法的基本原则;在不损及现有法律框架的前提下,资产证券化宜走统一的、形式意义上资产证券化立法的道路,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单行法规。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内在要求,资产证券化立法应以内含公正的法律效益为其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1.
论电子商务交易的流转税法律属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益新 《法律科学》2005,23(3):109-114
如何确定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数据化产品的流转税法律属性,是目前中外各国财税当局在电子商务税收实践中面临的共同问题,税法理论界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在我国现行流转税体制未进行结构性的改革调整的情况下,在线交易的数据化产品提供,不宜视为增值税意义上的销售货物行为,而应该区别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为营业税意义上的提供服务或转让无形财产交易。这样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体现税收中性原则和实现课税公平,也有利于我国对电子商务课征流转税的制度与未来可能形成的电子商务流转税国际协调规则的接轨。  相似文献   

12.
刘颖 《中国法学》2004,(1):161-172
电子资金划拨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作为世界上调整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最完善的法律,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创设了“支付命令”和“安全程序”等全新的概念与规则。支付命令不仅是4A编所界定的支付指令,而且对确定4A编的调整范围和大额电子资金划拨各当事方权利义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安全程序是支付命令的认证手段,其相关规则将欺诈损失在各当事方间进行了分担。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具有如下启示:“功能等同”方法不是电子商务立法的唯一思路,我国立法应借鉴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的经验,考虑创立具有全新概念、全新规则专门调整电子商务特定关系的法律;我国电子商务法应是一个法群,而不是一部法典;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就电子化权利的转让问题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3.
WTO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及各种协议、协定是国际经济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现行的经济法律 ,如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 ,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是相通的。但是 ,对与国际经贸规则接轨、国民待遇、公平竞争、法律透明度及法制统一等理念还要进一步深化到经济立法中去。同时 ,要加紧制定民法典 ,加强电子商务等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立法 ,进一步完善商事法律体系 ,改进行政执法和司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来源于苏维埃行政法实践,其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模式,既不同于大陆法系模式,更不同于英美法系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基本特点在于以国家管理机关为中心安排法律结构和法律位阶等级体系的模糊性。在当代中国,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应该进一步完善。首先,以组织法律来构建我国行政组织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次,以宪法为指导,确立行政组织法律主义这一组织法治原则。再次,在既有法律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最后,重视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管理法或行政作用法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5.
陈法 《现代法学》2012,(5):63-69
值此我国《继承法》正被立法机关修订之际,特对我国公证遗嘱适用的效力位阶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我国公证遗嘱适用效力的位阶,应当以现代私法追求的"正义、自由、效率、人权保护"等价值观和"以人为本"的目标为引领,结合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调查反映的民众对遗嘱形式的主要选择意愿,建议修改我国公证遗嘱适用的效力位阶之立法,以期彰显21世纪中国《继承法》具有的时代性、进步性特征,实现我国遗嘱形式效力立法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16.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数据日趋成为关注的焦点。我国现有关于电子数据存在立法原则不明和具体制度相对滞后的明显缺陷,从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电子数据时面临现行法律的阻碍和技术维度的困境。通过对我国电子数据相关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的分析,总结我国电子数据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我国电子数据法律规制需要确立电子数据立法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完善电子数据可采性、举证责任、非法排除规则、搜查方法等方面具体措施,同时还需要加强电子数据立法的前瞻性,辅之以司法解释,转变对电子数据的认识观念,提高办案人员的技术能力。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发展的主要法治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新宝 《法学论坛》2004,19(1):5-12
互联网的安全问题、网上言论表达自由、电子商务、人格权保护、著作权保护、侵权责任等问题都是信息时代的法律所面对的新挑战。从我国的法治建设全局出发,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对策,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构建互联网上的法治,需要借鉴相关国家(地区)的立法,总结近年来各种特别立法和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探索从特别法调整为主过渡到专门法律调整为主的模式。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中存在普遍的"有意将不同者等同视之"的"法律拟制"现象,这种"以假为真"的作法并不必然与刑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而有可能是在坚持刑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的一种刑事立法层面上的有效方式。所以,对刑法中拟制现象的研究不能仅限于"刑法的拟制性规定",而应该以"法律拟制"本身所代表的标准来审视刑法中的拟制现象。  相似文献   

19.
当前基于秩序、利益、自由等表述的经济刑法法益学说在认知进路上存在问题,无法形成本体和功能自洽的法益观。应当承认集体法益的独立性,立足法益二元论对经济刑法法益进行本体重塑与功能展开。它勾连宪法,是保障在经济领域中实现个人自由的外部条件的统一体,也是经济秩序市场经济规范保护的客体。法益不是刑法独有的保护目标,仅根据法益标准难以有效区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经济刑法的犯罪化应坚持保护适格的集体法益,同时更加注重合比例原则和明确性原则的补充与限制。经本体重塑的经济刑法法益兼具体系超越与体系内在功能,有助于在反思当下中国经济刑法立法与司法的基础上,重构经济刑法的立法理念与犯罪化标准,厘清经济犯罪的类型与解释原理。  相似文献   

20.
Electronic commerce has brought about business and technological changes globally, and these global changes have given rise to major legal reforms across nations. In the fast-changing global digital economy, states need strategies to maintain competitiveness of their markets while simultaneously ensuring the secure and effective use of technologies involved in conducting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This paper examines how the use and recognition of electronic signatures are regulated in Southeast Asia – the region that has shown the most significant growth in global e-commerce in past few years. Based on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laws of four representative ASEAN member states – namely Singapore, Thailand, Malaysia, and Vietnam,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re is a regional trend towards adopting more liberal and technology-neutral standards for electronic signatures. Electronic signature regulation in Southeast Asia is now built upon limited technological neutrality (or the so-called “two-tiered” approach) as a shared regulatory understanding, but this approach is operationalized differently in each state due to distinctive national contexts. Within the common legal framework, each state has developed its own system of control and management with respect to higher-level signatures (using advanced technologies). The principle of technological neutrality, a concept originally developed for the regulation of technologies in response to the liberaliza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s market, has been the central theme of discussions on the e-transactions policy-making scene. As the author shows, in the process through which states localize the global standards of technological neutrality, ASEAN as a vehicle of regulatory change has played an essential role in translating this principle to the national contex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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