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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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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案例启示: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须具备秘密性、价值性以及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三个条件。造成的损失宜按违法所得数额计算。行为人违反保密协议,获取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后,盗接互联网重新改写预设程序获取非法利益的,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杨勇胜 《经济与法》2003,(10):13-14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盗窃、利诱、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相似文献   

3.
王庆民 《中国检察官》2000,(4):32-32,48
一、如何正确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为商业秘密。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核心是正确界定商业秘密,但何为商业秘密,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和《刑法》第219条第3款将商业秘密规定为“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  相似文献   

4.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区分界限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理论问题。基于此,本刊邀请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工商局、华东政法学院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就有关企业人员“跳槽”引起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所引发的理论问题展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5.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中,构成"不正当手段"要求该行为在主观上违背权利人的意愿,客观上具有不正当性;披露的公开化程度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在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其"获取"和"使用"行为与直接侵犯商业秘密情况下的"获取"和"使用"行为存在着差异。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和处罚及刑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远山 《河北法学》2006,24(2):14-20
随着企业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纷纷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尤其是刑事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仅靠1997年<刑法>中增设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一简单条款,不足以全面、有效打击犯罪,并且该条款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及其处罚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指出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法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法制构想.  相似文献   

7.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已陷入困境,突围之策在于正本清源,探寻商业秘密的法律内涵之语义、立法沿革和法律特征。本文指出剖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蕴藏的刑法理论,成为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刑法》第219条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过于简单,且存在诸多缺陷.为避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扩大化趋势,必须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全部限定为故意,严格区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与违约行为的界限,改结果犯为行为犯,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制裁重点置于打击商业间谍。  相似文献   

9.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标准主要体现在数额上,关键看是否造成重大损失。“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条件,即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共同犯罪,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0.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乾利 《河北法学》2006,24(8):62-65
我国《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制,在"商业秘密"概念、罪名体系、构成要件、刑罚配置以及诉讼制度等方面存在缺漏,不便于司法认定,也不符合TRIPs协议中有关规则.因此,笔者建议: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为类罪名、取消第三人的过失犯本罪、设立证据转移制度、完善刑罚配置等,以便有效地对商业秘密实施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11.
1997年侵犯商业秘密罪进入刑法典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对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立罪反思,当前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罪上.存在着立罪理念困惑、立罪依据迷茫以及立罪技巧混沌等问题.其症结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上存在着刑民之交叉互动,未能对其进行界定,面对着全球化背景的冲击,必须在刑民之间厘定一条相对明晰的界域,来达到更好的对商业秘密保护之目的.  相似文献   

12.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美国是行为犯,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依据。侵犯商业秘密罪在我国是结果犯,"权利人的损失"既是法定的构成要件,其具体数额也是量刑依据,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损失"可以是权利人的利润损失,也可以是被告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所得。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界定为行为犯,并将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量刑依据,一方面可以体现出不同样态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具有实质相同的性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体现出具有相同市场价值的商业秘密可以获得基本相同的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13.
侵犯商业秘密罪危害结果的认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危害结果,是司法实践中十分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当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范围,然后,根据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同的行为方式,具体认定损害结果。  相似文献   

14.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它是以权利人自己采取保密措施为前提进而获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保密措施是认定商业秘密存在的关键要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保密措施提供了基本的框架,但在具体操作和认识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旨在结合案例,探讨有关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合理的保密措施的认定.  相似文献   

15.
是否存在"重大损失"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和计算方法。通过对30份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决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司法实务部门对于"重大损失"的认定较为混乱。因此,立法机关应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和计算方法,采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为主、以商业秘密的价值为辅的认定模式来认定"重大损失";同时还应防止将侵犯商业秘密罪泛化的倾向。  相似文献   

16.
学界对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观点不一,司法实践认定有一定难度,本文结合实务分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行为人从原单位“跳槽”后以不正当手段继续使用原单位进行保密的技术图纸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性质认定为视角。通过对刑事法的二次违法性属性等理论、刑法谦抑性原则以及契约自由精神进行详细地阐述.对案件争议焦点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本身以及数额认定进行较为深入地分析.在认定本案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同时.在法条之外另辟蹊径.着重运用刑法谦抑原则和契约自由对本案涉及的另一个焦点——刑事立法该如何界定刑民的应有隔离地带进行详尽地分析.以厘清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入罪边界。  相似文献   

18.
《法律适用》2021,(4):13-18
《规定》严格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目的 以及法律原义,紧密结合审判实际,注重相关制度的配合衔接,形成保护合力.根据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特点,针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对保护客体、构成要件、保密义务、侵权判断、与员工和前员工有关的法律适用、行为保全、刑民交叉、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民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9.
王迪 《法制与社会》2010,(20):95-96
网络时代,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商业秘密呈现出的数字化特点,侵权行为的高科技性无疑增加了侵犯商业秘密的风险性。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两项罪名,是对网络环境下高科技违法行为的有效制裁,并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了有效的刑事救济。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有关商业秘密概念界定的内容,这种立法调整虽预留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适用空间,却存在保护客体范围模糊的弊端。从结果犯到情节犯的转变,实际上反映了刑法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重在强调经营者对良性市场竞争秩序的合理期待;美国和日本两国在界定商业秘密时,争议多为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内涵。因此,司法实践中应当基于“合理的保护措施”和“对竞争优势的影响”对商业秘密进行主客观统一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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