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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3)
豫政办〔2 0 0 1〕 3号 (二○○一年二月十五日 )现将《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 56项 ,取消 5项 ,下放 51项 ) 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下放 (1项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核发 (下放市、县经贸部门 )取消 (共 2项 )1、节能产品推荐的审批2、环保产品推荐的审批二、省教育厅下放 (共 3项 )1、民办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改变名称、性质层次的核准 (下放省辖市 )2、民办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校长及董事会成员的核准 (下放省辖市 )3、中等职业学校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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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1)
豫政办〔2 0 0 0〕 119号 (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现将省人民政府下放和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 66项 ) 一、发展计划委员会 (共 1项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质核准 (下放社会中介组织 )二、经济贸易委员会 (共 1项 )全省农村电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 (下放市、县 )三、教育厅 (共 11项 )1、县办成人学校 (成教培训中心 )的审批 (下放市、县 )2、举办成人中专《专业证书》班的审批 (下放省辖市 )3、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审核、验印、发放(下放市、县 )4、成人中专学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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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7)
<正>济政字[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223号)要求,市政府确定,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主项4项,子项10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由审批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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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1)
<正>晋政发[2014]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6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28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0项,部分取消2项,下放管理层级11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5项);取消和下放8项年审年检事项(取消6项,下放管理层级2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4项。另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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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5,(12)
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3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4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7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变相审批;凡下放市、县的审批事项,要坚决下放,不得变相截留;凡移交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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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4)
<正>晋政发[2015]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按照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61项。其中,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取消2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3项);取消和调整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项、调整45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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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8)
<正>京政发[20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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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
<正>鲁政字[2013]24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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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4):9-16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宁政发[2016]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1项,承接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13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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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不少媒体报道了北京市政府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消息。那么,北京市在审批制度改革中具体下放了哪些权力,取消了哪些事项?对于取消的审批事项,政府是否从此全都撒手不管了?请看—— 根据北京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清理后,北京市原有的1304项审批(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保留850项,下放85项,取消369项,审批与核准事项的精简比例为41.7%。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全排斥行政审批的存在。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重要资源、国有资产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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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30)
<正>鲁政字[2014]18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省政府决定,2014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63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34项,建议取消1项、下放2项;整合优化减少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7项。建议取消和下放的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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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6)
<正>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