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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数字化智能化是新阶段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构的重要变量。由检察大数据至法律监督数字化智能化的迭代升级,包含着技术、赋能、范式的转型升级,是应对与适应数字安全、数字司法公正、权利保障、制约监督及基础建设等方面现实需要的重要改革举措。具体来说,法律监督数字化智能化的重点在于“技术治理”的工具赋能、代码规制的监督样态、“去中心治理”的权责配置及强化算法模型应用监督等方面。法律监督数字化智能化改革的实践路径是通过遵循机械学习流程,建设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建构法律监督算法模型,探索智能辅助“深度学习”机制,推动数字检察法律制度体系双层建构,助推数字化转型的规则之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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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司法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设一种全新的法院样态——"全域数字法院"提供了可能。与既往的法院信息化建设不同,"全域数字法院"是一场重塑性的制度革命,它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为基本要求,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与数字赋能,更加注重流程再造与制度重塑,更加注重全面数字化与高度智能化,运用"技术+制度"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注入新效能。建设"全域数字法院",主要路径是通过"平台化建设""无纸化转型""智能化赋能"三阶段,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司法平台,提供全时空在线的司法服务,构建全流域智能的司法模式,驱动司法制度的全方位变革,并最终实现司法领域从数字赋能到制度重塑的革命性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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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2019,(4)
从司法改革到政法改革,是法治领域改革的一次历史性飞跃,标志着法治领域改革迈入新阶段。新时代政法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必由之路,是构建开放型政法工作新格局的迫切需要。这场改革是由党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的重大改革工程,是政法领域的一场全方位深层次的革命。深入推进新时代政法改革,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提高执法司法效率,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新时代政法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深化政法机构改革、法治实施体制改革、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法职业管理制度改革、政法科技体系创新,推进政法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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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案模式的确立,将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范围从刑事领域扩大到“四大检察”。未检业务覆盖社会各方面。未检力量的有限性与工作辐射的广泛性之间的矛盾,亟待通过数字化、智慧化赋能予以缓解,而数字化发展为法律监督奠定了技术基础。当前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数字化改革还存在大数据分析能力欠缺、配套智能化监督辅助系统缺失、数据通道尚未打通等困境。需要进行结构化重铸,建立刑事诉讼全流程数字化监督模式与符合未检特点的民事、行政诉讼数字化监督模式,搭建全方位公益诉讼监督发现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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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民维权困难逐渐突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进行普法宣传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而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是帮助农民维权的重要力量。作者在湖北、重庆、陕西三地,通过走访及问卷形式深入的了解了我国农民维权的现状和困境以及通过对西南政法、西北政法和西北大学等高校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交流,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高校法律援助制度的方法,以便更好地解决农民维权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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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的依法高效实施,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徐州市在实施卫生行政审批过程中,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充分放权,促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认识不到位、配套制度不完备等问题。建议提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服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行政审批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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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社会保障治理是国家治理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延伸,是新时代国家治理面向特定群体和特定治理问题而从上至下建构的产物。自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我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治理呈现出明显的一体化改革特征,即结构重塑与服务体系全覆盖、职能整合与社会力量共治理、国家补偿与权益保障相结合、数字赋能与权责匹配相适应。但是,现阶段我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治理依然面临治理层级压力结构性下沉、治理部门协调联动难理顺、治理场域内容结构分散化、治理工具整合性运用不畅等复杂内生困境。退役军人社会保障一体化改革应建构统筹整合、协同联动、场域优化、工具融合“四位一体”的整体性治理路径,明晰纵向层级权责资源匹配网络,强化横向部门事务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政策体系衔接机制,利用多重工具赋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无缝隙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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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经费保障体制。司法机关的经费要由国家公共财政来全额保障,坚决实行收支脱钩”,“要会同财政部门分地区、分部门研究制定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逐年递增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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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逐渐不能适应技术快速发展的客观环境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要求。数智化技术因其具备的数据化、平台化与智能化等特征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提供了新的技术可能。因此,数智赋能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具有数据驱动、个性预测、智能决策与实时反馈等诸多新优势。在“宁企通”平台的创新实践中,其实现了以标准联通化互动激活透明和分布式共享服务,以联通协同化审批形成参与式和共同创造服务,以开放精准化匹配塑造预测型和个性化服务,以精准智能化引导构建智能感知和交互式服务与以协同标准化管理确保自适应和可持续服务等内在机制与标准的模式创新逻辑。未来,数智赋能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还需在分布式数智技术、透明数智技术及智能数智技术的使用上进一步探索,以不断提高技术服务公共服务供给的综合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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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工作会议1月7日在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2013年将推进劳教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全力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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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科学化、体系化的新时代政法理论,标志着我们党的政法理论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新时代政法理论是由党的绝对领导、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新范畴新命题构成,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理论的创造性发展,引领新时代政法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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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关系的基本要求。政法委员会是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制度载体与组织保障,政法委员会的基本功能,在于实现和健全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应从改革和完善政法委员会工作入手,正确处理好政法委员会工作中常见的几个关系,正视政法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客观看待存在问题的原因,不断改进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强化政法委员会在加强党的领导、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功能,从根本上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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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课题组 《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8):98-102
监狱检察的发展与监狱改革是分不开的,监狱改革势必会引发监狱检察理念和监督方式、监督制度的一系列变化.在监狱改革的背景下,应当大力加强和改进监狱检察工作,从调整监督内容和重点、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制度等方面改革和完善中国的监狱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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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型社会背景下,跨领域跨部门治理事务日益增多,执法体系需要加强横向的职能协同和整合,以执法协作来回应日趋复杂的治理需求。经验显示,执法协作广泛存在于治理实践中,它不仅是基层治理中心工作的重要推进方式,而且是联合执法和执法协助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一种常态化的执法运作模式,执法协作在不断发挥治理效能的同时,也在制度保障、职能结构、体制生态和社会条件等方面面临困境。执法协作困境是多方面多层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反映出法律执行在制度、机制和体制层面的短板,折射出政府法治整体生态的现状和不足。执法协作建设应当面向法治政府的原则和目标,并通过整体政府建设完善行政法治生态。在整体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相融合的主线下,坚持执法体制改革、执法制度配套、执法机制建设、执法理念革新并举,是可行的执法协作建设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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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从世界范围来看,劳务派遣制度在西方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正经历着从最初限制到逐步放松管制的转型。我国劳务派遣通过《劳动合同法》首次入法并正式制度化的同时,却面临劳动法理论滞后与法律规制缺位的双重困境,以及如何依法治理的纠结。在对劳务派遣认识不足的情形下,该制度改革的主要误区有:在价值理念上以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标准劳动用工来评价劳务派遣这种非标准劳动用工,在制度设计上表现为立法价值取向矛盾、立法规制重点本末倒置、立法技术粗糙失范与立法效果自相矛盾等。劳务派遣的"逆改革"不仅将现有制度带入"深水区",并将导致诸多问题。改革之道首先在于正本清源,回归劳务派遣制度应有的价值功能,统领改革方向与思路;其次在于重塑劳务派遣制度改革的价值理念,核心是以非标准劳动关系及其法律治理来认识劳务派遣,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改革提供正确的"意思场域";最后是再造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制度设计,在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优化行业准入与过程管制、理顺法律关系与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强化违法成本与责任等方面,实施我国劳务派遣制度改革的"一揽子"配套方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