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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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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彦志 《当代法学》2021,35(2):44-58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主导、中国积极推动、ASEAN其他亚太重要伙伴国积极参与达成的超大规模自由贸易协定.RCEP投资章节体现并推进了兼顾投资保护、促进、自由化、便利化和东道国正当公共政策目标规制权的高水平、平衡化的全球发展趋势.RCEP投资章节具有诸多亚洲特色,主要包括:审慎节制的投资保护条款、渐进务实的投资准入自由化条款、具体细化的投资促进与便利化条款、以例外条款为主的东道国规制权和社会条款、灵活包容的发展条款、暂时搁置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条款.RCEP投资章节存在若干不足,主要包括:过度限制了公平公正待遇、可能过度限制了间接征收认定标准、缺失了合作性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条款、搁置了投资争端解决条款、增加了国际投资法的复杂性.RCEP投资章节将来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过渡期条款是基于成员方参与规则建设能力的差异,在平等适用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通过谈判,在特殊时间段内对成员权利义务实行差异化配置的规则类型。这类条款来源于多边贸易体制在发展进程中逐步体现出的包容性,在根本上来源于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间的重大差异,也体现了发展中成员维护自身国家经济安全的迫切需求。基于功能主义视角,过渡期条款产生和存续的法理基础主要体现为,这类条款在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修正制度缺陷、呼应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以及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内的公平互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鲜明的二元结构特征决定了过渡期条款在未来尚有继续存续的空间。  相似文献   

3.
对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是各国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从总体上看是有缺陷的。为了完善对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必须在宪法中确认公民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原则,将宪法财产权保障条款纳入公民基本权利体系,注意协调财产权不可侵犯原则与财产权社会性原则,完善公民财产权保障的宪法规范,完善补偿要件,确立“公平”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4.
在GATT/WTO中争取特殊和差别待遇是发展中国家成员要求建立公平的国际贸易秩序的表现。这种公平的实现是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现实权利的权利实践过程。本文分析了影响该权利实践过程和结果的一系列变量,指出发展中国家只有增强自身的参与能力,加强整体的团结,才有可能走向成功的权利实践。WTO应进一步强化规则和纪律,切实保证发达国家成员履行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义条,后者才能从特殊和差别待遇中真正受益。  相似文献   

5.
不利解释原则,作为解决保险合同条款争议的特殊原则,既有其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亦应有严格的适用规则。通过分析该原则的含义、目的和存在根源——保险合同附和性、技术性的本质特征,可以看出在正确借鉴国外先进做法之外,我国更应紧紧立足于自身实际情况,依照严格的规则与条件,积极发挥不利解释原则的矫正、释义与补救功能,从而实现法律设置该项原则时公平与正义的初衷。  相似文献   

6.
WTO争端解决机制虽然有许多关于发展中成员方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的条款,但在实际应用中仍有不少障碍。我国在利用此争端解决机制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找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关于发展中成员方特殊和优惠待遇的条款为贸易争端解决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场所以及灵活而不失有效性的合作机制。本文首先对DSU中关于发展中成员方的特殊优惠待遇条款进行了分析,论证发展中成员方实际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特殊优惠待遇,最后提出一些完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曹炜 《中国法学》2022,(6):113-133
为了克服现行法的不足、体现环境法典的新特点,环境法典基本原则条款应当发展和完善环境法基本原则体系。首先应当筛选《环境保护法》第5条确立的基本原则,合理选择环境保护原则,排除具体的法律原则。其次应当解释现有基本原则的内涵并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法典基本原则体系的内在意义脉络增补若干基本原则,构建完整的、融贯的基本原则体系。依据上述要求,环境法典基本原则条款应当排除综合治理原则和损害担责原则,增加环境利益公平分配原则、风险防范原则和环境责任者负担原则,从而构建以可持续发展为内在意义脉络,保护优先原则、风险防范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环境利益公平分配原则和环境责任者负担原则相互协作和制约的环境法典基本原则体系。在具体法律表达上,应当采用分别独立规范的形式,通过完整条款对基本原则进行表达,以发挥基本原则条款辅助裁判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蒋红珍 《法学》2006,(9):117-124
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限制了四类特殊公民的平等就业权。从权利限制的依据看,它由行政法规作出,违背“非法律不得限制”的法律保留原则;从权利限制的本质看,它属于“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构成对平等原则的违反;从权利限制的程度看,需要采用比例原则的视角,均衡成本与利益,采用更小限制的其他手段。该条款对平等就业权的不当限制,根源在于其违背了不当联结禁止原则。修改这一条款,也体现出宪法上宽容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挑战,如何在不同的国家间协调彼此的权利义务,国际法发展出差别待遇的规范。差别待遇不同于区别责任,避免了国际法中责任制度发展不完善所导致的争议,有利于明确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已逐步在国际法,特别是在气候变化合作的国际立法中得以确立,并逐步完善和具体化,将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特殊意义。  相似文献   

11.
王宗涛 《海峡法学》2011,13(2):113-120
公平责任是民法公平原则在侵权法上的具体化。一般而言,公平责任包括作为归责原则的公平责任原则与作为责任分配结果的公平责任两种类型。关于《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定位,存在立法和司法两种不同态度,立法倾向于作为责任分配结果的公平责任,司法倾向于作为公平责任原则,作为折衷,第24条应定位为一种兜底性归责条款。在司法适用上,应明确其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并严格按照构成要件做出裁量和判决。  相似文献   

12.
各国商标法律制度,有的采注册原则,有的来使用原则。各有利弊。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原则和先申请原则。为完善我国商标注册制度,建议:1.在强调注册原则的同时,应坚持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规定先用权;3.设立反淡化条款。以期建立起公正、公平的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3.
刘星妤 《法制与社会》2012,(32):234-235
《侵权法》解决的是侵权行为的具体责任分配问题,侵权法规范基本上是围绕着责任展开的。《侵权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过错责任的一般原则,是为一般条款,而《侵权法》第24条则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该条款属于类型化条款,体现了公平责任原则,该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等构成了类型化规定。坚持一般条款与类型化相结合的规则方式,对于弥补一般条款过于抽象和概括的缺点、保证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实现法的安定性价值具有重大意义。公平责任原则主要解决的是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前提下的责任分配问题,其具有独立的适用领域与价值,可以补救严格适用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可能导致的不公平结果。  相似文献   

14.
艾素君 《河北法学》2023,(2):118-135
为了实现投资保护和东道国公共利益的平衡,晚近的投资条约通过多种方式保护或加强东道国的规制权。CETA、CPTPP及RCEP均在序言或正文中明确确认了东道国的规制权,并通过对公平公正待遇、间接征收及非歧视待遇条款等的补充或澄清,以避免投资仲裁庭任意扩大解释,损害东道国的规制权。就中国近十年内所签订的投资协定而言,加强东道国规制权的条款已初步呈现,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为:方式单一,实体条款不够具体细致,且未形成一致的条约实践。建议中国在未来缔结或修订投资协定时,在协定序言中明确确认国家规制权;在投资协定正文中引入正式的规制权条款;采取明确列举待遇要素的方式对公平公正条款进行限定;明确间接征收条款下的“极其特殊的情况”的含义;纳入一般例外条款,明确其保护目标和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15.
格式条款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合同自由的订约原则,为传统的订约方式增加了便利性和适用性,在经济学领域中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格式条款是把双刃剑,如果不能正确地使用,则会对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运作造成无法估量的破坏.这引起了各国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我国相关立法也对格式条款的使用加以限制,但仍存在诸多缺陷,甚至没有给格式条款以一个明确而完整的定义.本文试通过阐述格式条款的定义和特征,以及对比格式条款与相识概念的区别,并作出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界定.同时,在研究我国立法规制中存在的缺陷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当前的格式条款的规制模式和机制.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中的兜底条款是立法者为堵塞、拦截行为人逃漏法网而在列举相关具体行为方式、方法或手段之后所作的概括性规定。兜底条款是否具有明确性是一个颇具争议的理论问题,考察其生成机理与结构特征就会发现,兜底条款的设置不仅在所难免,而且可以保障刑法的社会适应性、稳定性和简洁性。在同一犯罪构成中,列举性规定所描述的行为和可涵摄于兜底条款中的行为具有同质性,依据列举性规定可以推断兜底条款的大致含义,并预测行为的法律效果。所以,兜底条款的内容和适用范围并非漫无边际的,符合"最大可能的明确性"要求。为了减小兜底条款对明确性原则造成的冲击,需要审慎采用兜底条款,将有些兜底条款所涵摄的行为单独设罪或划归行政法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7.
“合理期待原则”建立在保险合同附合性基础上,但与疑义不利解释、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免责无效制度等格式条款传统规制规则不同,其是在总结、反思上述规则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的保险合同规则。适用“合理期待原则”并不是简单地满足投保人的主观期待,而是在探究可能导致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失衡的各种客观因素的基础上,为平衡保险各方权利义务而做出的必要司法调整和干预。“合理期待原则”的适用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缔约自由萎缩,为了保持司法的谦抑性,有必要明确“合理期待原则”的客观适用标准和具体适用程序,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并为我国最终引入该规则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票据法对票据无因性原则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部分条款体现了无因性,而部分条款又否定了无因性,如规定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对无因性在立法上的模糊阻碍了票据的流通和创新。故建议立法在完善信用制度,确认票据无因性,并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以提高票据在经济实践中的流通与应用效率,为国民经济更好地服务。  相似文献   

19.
范雪飞 《法律科学》2014,(6):105-112
为防止格式条款阻却正义、伤害社会,德国和欧盟法确立了不公平条款制度,通过对违背诚信原则、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格式条款的否定来控制格式条款的内容,保护弱势合同当事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和欧盟法,在格式条款制度之下建构不公平条款制度,而不应将其整合到现行颇具争议的显失公平制度之中。我国不公平条款制度除了建立公平性审查的一般规则外,亦应当建立不公平条款"黑名单"与"灰名单"以及公平性审查之"豁免"规则,为法官、当事人、行政机关和相关社会团体提供法律指引,为格式条款自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和司法审查提供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20.
刑法各罪中存在兜底性条款的规定,并且会与其他犯罪产生竞合问题。兜底性条款不仅在立法用语上具有"包容性"与"模糊性",其规定的行为内容在本质上还具有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性质。将存在较大"变数"的兜底条款与其他各罪的竞合问题一律以"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理存在疑问。区分刑法中的兜底性条款与想象竞合犯的适用原则,摒弃"犯罪想象竞合一律从一重"原则进而提倡兜底条款"最后适用"原则,从犯罪竞合规则上调整司法适用与认定中的罪刑失衡,相比"纠结"于兜底性规范中规范的要素解释,可能更具有操作性,也能在树立总体适用原则的基础上较好地解决相关罪名间竞合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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