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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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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者认为,投弃权票就是在赞成反对另选他人之外的第四种表达,这种形式的弃权后,当然能另选他人。其一,法律并没有弃权后不能另选他人的前提条件。选举法第四十条(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也有类似的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中,并没有给另选他人设定前提条件。赞成反对另选他人弃权是并列的关系,并不是互为前提的。其二,弃权后能否另选他人和弃权后能否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是性质一样的问题,既然弃权后能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那么弃权后也就应能另选他人。各地、各级人大的选举中都认可弃权后是可以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的。如:选举六名副县长,选票上确定了七名候选人,某人在填写选票时,对其中一个人弃权,对其余的六个人赞成。这样的选票一直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相似文献   

2.
笔者认为,既然放弃了某项权利,就不可再享受其他权利。作为人大选举或者人事任免更加严肃,弃权后就不能再行使其他权利。从弃权的涵义来看,一般多用于比赛、投票、合同等情况下,是一方拥有的合法权利。但在行使相关的权利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出现自愿放弃部分权利的现象,可以用弃权来体现。单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免工作、作出决议决定、选民选举人大代表等方面涉及到的弃权问题,主要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行使选举权、人事任免权、作出决议决定的表决权等。从政治用语方面理解,即是各种组织,尤其是大型组织会议上投票表决常设弃权票,是除赞成反对外的第三种选票。弃权一般不代表赞成或反对的任意一方。  相似文献   

3.
翟峰 《法治与社会》2013,(10):24-25
尽管我国宪法暨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是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而并未把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力赋予同级人大常委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人大常委会为鼓励同级代表依法履职而出台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就是“混淆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关系”和“监督主体错位”。因为。按相关法律原则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完善并施行对同级人大代表的考评制度,是符合相关法律原则规定的。  相似文献   

4.
依据选举法第四十条、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来看,选民或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大致有四种投票选择:分别为投赞成票、投反对票、另选他人、弃权后另选他人。对前三者投票选择方式,基本无异议,但是对第四种投票选择方式意见分歧较大。之所以存在争议,关键是法律条款对也可以弃权的规定比较原则。因此,在制定选举办法和印制选票时,对于弃权后,不论是允许另选他人还是不允许另选他人,都不违反法律规定。从维护代表或选民自由意愿表达权利角度考量,应该对也可以弃权条款的立法内涵做更为宽泛的解读。毕竟从法律条文看,也可以弃权并没有明显的放弃选举权利的立法意思表示。假如选民或代表不参加投票选举,则意味着放弃了投票选举的权利。如果选民或代表在选举时对选票所列全部或部分候选人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同时又另选了他人。  相似文献   

5.
严格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任免程序,选任高素质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是检察委员会决策正确性、科学性的前提和基础,是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法律对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任免程序规定不够,造成实践中做法不统一、不规范,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7.
笔者认为,虽然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皆属常委会的内设机构,但在其职能划分上应该是有明确区别的。也就是说,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60年来的实践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35年来的实践,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从常委会内设机构这一角度上来看虽互有联系,但从其具体职能和职责的发挥上来看却并非完全是一回事。既然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具体职能和职责的明确划分,但为何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几十年来一直在  相似文献   

8.
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是检察机关设立和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现行的组织法是1979年制订,1983年修订的。现行规定的法律监督权已不能满足法律关系和执法环境的变化。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把组织法的修订工作纳入了本届的立法  相似文献   

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前,我国刑法对人体器官的买卖及其相关的商业化操作并没有规定明确的罪名进行刑罚处罚,对于此类行为一般都是按照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处罚,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无论从行为方式还是侵犯的法益来说都与非法经营罪有明显的区别,为了打击这种行为而对刑法条文随意进行解释的做法并不妥当。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行为增设为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该危害行为的犯罪化弥补了刑法领域的空白,为之前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刑法保障,增强了该类犯罪利益链条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0.
《公民与法治》2010,(10):4-4
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9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同,并进一步明确“什么是国家秘密”和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相似文献   

11.
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沉默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沉默权首先应是一项宪法权利,这可从沉默权的渊源、沉默权的国际化保护、沉默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以及宪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得到论证.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沉默权,这是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宪政实施的需要.文章并设计了一套我国沉默权宪法保护的规则.  相似文献   

12.
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代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代会选出新的人大常委会为止。”笔者认为,“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代会选出新的人大常委会为止”这一规定违反了基本的逻辑常识应废除。  相似文献   

13.
刘剑文 《江淮法治》2009,(3):49-49,20
立法开征燃油税是选择行政法规的形式还是法律的形式呢?笔者主张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规范燃油税,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地方政府组织法有不少缺陷,如立法体例不独立、欠缺必要原则指导、部分条款规定模糊、行政权力规制乏力等,这是导致行政机构膨胀,行政权力失控和有限、规范、精简、效能政府难以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针对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约干改进地方政府组织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对狱内又犯罪案件应明确规定侦查期限张凤华笔者在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时发现,有的又犯罪嫌疑人被禁闭关押(指监狱立案侦查后)少则半年,多则一年甚至更长。据查,其他监所检察机关亦发现此类现象。究其原因,一是监狱侦查机关办案效率低;二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狱内又犯...  相似文献   

16.
刑诉法没有对死刑复核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致使少数案件从判决到复核裁定之间的时间拖得较长,因为法无明文规定,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对这一现象也无从监督。笔者认为这一现象的存在有以下几个方面弊端: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在这次修改中,应争取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明确规定在《刑诉法》当中,实现公诉权完整。 所谓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就被告人所应判处的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的一种权力。多年来,检察机关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试行量刑建议,笔者就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作初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公安机关提前批捕、移送起诉的重大刑事案件前,必要时派人参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熟悉案情,发现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为审查批捕、起诉做好准备,是在一九八二年整顿社会治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简称“提前介入”。四年多来的司法实践证明,“提前介入”有利于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办理案件,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更好地行使检察权。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9.
文妙 《特区法坛》2007,(1):21-22
【裁判要旨】 民主议定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村民议事应遵循的原则。是给村民的一种民主议事的权利,村民进行民主议事,应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否则,该民主议定原则是违法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20.
宪法应明确规定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颁布以来,经过了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三次部分修改。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制定了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现行宪法的某些规定与形势的发展已不相适应,亟需进一步加以修订,与时俱进,以完善我国的宪政制度。也就是说,实践在发展,实践无止境,宪法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为此,本刊编辑部特邀请本市部分政治学、宪法学专家学者就这个问题谈谈他们的看法和建议,供有关领导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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