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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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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敬力嘉 《法学研究》2022,(4):152-167
作为企业管理工具,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也存在被滥用的体系性风险。在分配个人信息处理风险时,应遵循比例原则的要求,合理限制公民个人、企业与国家公权力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自由,并以此作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的法理依据。企业在设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计划时,应遵循目的正当原则、区分原则、均衡原则与信赖原则。对企业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时,应贯彻三阶审查法,即递进式审查合规计划的一般特征、具体要素及其功能、企业成员的具体行为。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体系的底线,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划定。以企业的个人信息处理是否合规,以及企业领导人、合规负责人是否履行监管义务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不法的评价标准,可有效保障本罪作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体系之底线的功能实现。  相似文献   

2.
3.
美国企业适法计划发端于美国企业刑事责任中“雇主责任”背景,而我国刑法的“单位犯罪”与美国企业刑事责任存在很大差别,虽然理论界对美国企业适法计划的推介激发了中国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理论演进与实践生长,但也有观点对企业刑事合规的实践探索提出质疑与批评。因此,要进一步推进夯实制度建设,完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本土构建。通过对中国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与美国企业适法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二者在制度背景、制度依据、制度架构方面的区别。同时作为中国实践问题,需要对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流程等多方面要素进行探讨,明晰目前我国实践探索中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依托已确立的诉讼制度和机制,通过对企业刑事合规体系进行评估判断,引导企业进行自我约束,给予企业多元化的救济途径,以减少企业涉刑对无辜第三方和市场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5.
冀洋 《比较法研究》2023,(2):186-200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多以来,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的保护方向值得肯定,但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司法限度仍有待总结和反思。企业合规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同义语,企业的合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合规整改的永恒逐利性、检察合规监管的经济利益衡量,为合规激励的扩大化埋下了隐忧。基于单位犯罪混合意志论和责任分离论,涉案企业与涉案人员在刑罚层面可实现责任个别化,企业合规刑事激励的对象只能是企业而非涉案人员,合规监管的适用范围只能是企业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基于实体法的量刑原理,在从宽范围上,事后合规换取的“相对不起诉”仅针对企业轻罪而不适用于企业重罪;事前合规难以成为企业犯罪的实体出罪事由,不能夸大组织体责任论的教义学功能。在未来合规改革的实践深入及立法推进中,应优先注重罪刑法定的追诉限缩意义、“企业合规从宽”与“特定犯罪从严”的刑事政策协调、企业合规整改实效的长期验证,避免落入“合规陷阱”。  相似文献   

6.
进入21世纪,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及中国产品的世界市场需求增大,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知识产权争端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焦点。自主创新能力是未来中国向创新型国家发展的重要部分,必须解决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本文通过系统分析中关贸易摩擦中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通过政府和企业层面,提出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7.
解志勇  那扬 《法学评论》2022,(5):161-173
有效企业合规计划的实施,可以推动对企业违法犯罪的规制视角从事后规制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其规制模式亦从外部规制转向内部自我管束。同时,在预防和规制策略上,更加依赖通过外部激励威慑与内部自警自监并重的思路,而非单纯依靠严厉制裁手段。我国在构建有效合规计划制度时,在吸收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制定统一的有效合规计划指南,行政监管部门则负责制定具体的行业合规构建标准,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合规组织体系和内部合规制度,强化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的衔接,从而构建起中国特色有效企业合规计划制度。  相似文献   

8.
目前企业合规出罪难题被拆解为事前合规与事后合规、合规从宽与合规出罪、实体出罪与程序出罪等相互对立的维度,无法形成具有说服力的合规出罪解释性理论。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的企业合规出罪理论主张重构单位刑事责任原则,将合规出罪引入单位刑事责任认定和刑事诉讼全流程,对事前合规与事后合规的出罪功能具有融贯的解释力。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体责任论,企业合规责任论使有效合规计划成为单位刑事归责阻断事由,发挥阻断单位成员违法行为向单位归责的出罪效果,而未满足出罪条件的合规计划也能影响单位刑事责任大小。企业合规出罪还需要发挥合规补救和合规评估等程序性要素在单位刑事责任认定中的作用,并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优化合规出罪的合理性。刑事一体化的企业合规出罪机制之构建既要在刑法中确立体系性的企业合规责任制度,也应在刑事诉讼法中建立全流程合规评估与程序分流机制。  相似文献   

9.
恢复性司法理念、公共利益保护与积极特殊预防理论赋予了企业合规正当性。但是,当前实体法与程序法对企业合规的理论倡导和制度建言多有悖反与张力,刑事一体化视野下建构刑事合规理论,有助于推进合规试点及立法。企业合规制度的构建不应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责任一体而惩罚分离”的基本立场,企业刑事合规、直接责任人入刑但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设计,可以破解当前实体法与程序法、理论与司法之困境。在组织体责任论的基础上,企业具有两类出罪路径:一是以企业合规作为抗辩事由实体出罪;二是基于检察院不起诉裁量权,在企业刑事合规后程序出罪。但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的行使不应恣意,应当从出罪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能性方面进行案件事实审查、社会利益审查与再犯预防审查。  相似文献   

10.
合规出罪是改变“以刑制罪”现象,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并使刑事司法从补救型向预防型、从威慑型向激励型、从对抗型向合作型以及从严苛型向谦抑型转向的重要制度创新。当前合规出罪机制仍存在一元型程序出罪,阶段化出罪以及出罪与非刑事责任、其他激励机制、企业治理衔接不畅,出罪风险防范薄弱等问题。未来在出罪类别上,宜探索程序实体一体出罪模式;在出罪阶段上,构建侦、诉、审全链条合规出罪机制;在出罪体系上,建立出罪替代处罚多元化体系与体系化合规激励,实行“责任—激励—治理”一体推进举措;在出罪保障上,以刑事风险为中心,建构风险“识别—响应”机制,并保障合规出罪的平等性、自愿性、有效性与制约性,推动形成一体化、全程化、系统化、规范化的中国式企业合规出罪路径。  相似文献   

11.
李传轩 《法学》2022,484(3):163-176
面对我国企业环境刑事合规理念尚未确立、立法依据不足、实践尝试有限和制度缺失严重的困境,可尝试用绿色治理观为其制度构建提供新视角和新思路。相应地,引入绿色法律治理能够指引和支撑企业环境刑事合规在价值理念确立、顶层制度设计和机制手段协调方面的逐步完善。申言之,基于内部治理的企业环境刑事合规制度应当包含基本规则设计、组织队伍建设和支持监督机制等内容;基于外部治理的企业环境刑事合规制度应主要包含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导的环境刑事合规制度和审判阶段法院主导的环境刑事合规制度,并且在分类处理、激励形式及其适用条件、合规计划制定实施及其监督、评估和验收上互相协调、形成合力。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国家也在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不少司法解释,降低了单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门槛,这也意...  相似文献   

13.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的背景下,中国加入WTO了,这意味着中国要在WTO的同一规则下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而且中国的许多经济体制将作巨大的调整。在旧的体制被打破或消灭,而新体制尚未建立或并不完善的时候,经济违法犯罪就有了土壤和机会,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欲望、能量在经济市场里激烈释放和碰撞,极有可能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而商业秘密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下安身立命之根本,战胜竞争对手之利器,多占市场份额争得更大商利之源泉”,易成为经济犯罪之侵犯对象。1994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将“未披露的信息”加以规范保护。我国已成为WTO成员国,必须承担起保护商业秘密的国际义务。本文笔者正是基于人世之背景,浅述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14.
对于地理标志和通用名称的界分,我国当下采取的标准为“指代一类商品”标准。这一标准并不能反映地理标志和通用名称的本质区别。地理标志通用化的本质是“标示地理来源”功能的丧失,故应当引入“标示地理来源”标准。对于通用名称的判断范围,应当坚持以全国标准为主,同时严格限制相关市场标准的适用。《中美经贸协议》本质上是美方寻求更广泛的市场准入的尝试,对我国地理标志和通用名称的界分提出了新的要求。《地理标志保护中的通用名称判定指南》(征求意见稿)虽然回应了《中美经贸协议》的要求,但是提供的保护水平过低,不利于地理标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在符合《中美经贸协议》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寻求地理标志的高水平保护。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法人犯罪惩治机制建立在单一的刑罚威慑框架之下,其以膨胀刑法条文、严峻刑罚为主要手段,未能有效遏制日益突出的法人犯罪问题。基于对单一国家规制模式的反思,国外出现了以赋予合规计划诉讼及量刑意义为具体手段、旨在提升法人组织自主犯罪预防效率的各类立法与司法实践。企业法人组织是否依据其自身文化、所处行业及销售规模等“个性”因素,设计并执行一套用以鼓励成员个体对企业犯罪事实积极予以披露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是鉴别具体合规计划是否有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之一。通过对“合规计划”这一概念中的规范与社会性要素加以描述与强调,由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企业治理委员会制定的《企业治理原则与最佳操作指引》提升了合规计划妥善保护与激励举报人的整体能力,为我国法人犯罪治理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全新思路。  相似文献   

16.
叶良芳 《政法论丛》2023,(2):113-123
企业合规制度的建构目的,是通过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优惠奖赏,激励涉案企业积极进行合规化改造。这一制度所带来的司法优待,何以不违反罪刑法定、罪刑均衡等刑法基本原则,仅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来阐释,尚难以充分地证成。刑事一体化思想与企业合规制度具有高度契合性,可以为后者提供理论根据。从宏观层面来看,前者关于犯罪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主张,是后者预防和治理企业犯罪的理论根据;从微观层面来看,前者关于犯罪化、轻刑化、非监禁刑、动态性、开放性等具体主张,可以为后者提供精细的规则根据。以刑事一体化思想为指导,需要明确企业合规的制度定位和路径选择问题。  相似文献   

17.
有知情人士表示,在中美贸易关系越来越政治化的情况下,美国对中国产品诉以反倾销的可能性越来越大。美国对华贸易制裁随着美国商务部部长埃文斯的访京而遽然升级,埃氏表示,如果中国不能立即采取行动继续开放中国的市场,美国国会就会通过有关法案对中国产品增加27%的关税。而  相似文献   

18.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知识经济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日益凸现,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呈现高发猖獗之势。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虽然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了明确规定,但无论在学界还是实务部门,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解读和司法适用均存在着诸多争  相似文献   

19.
陈星  李胤霖 《人民检察》2022,(19):34-36
<正>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指导下,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刑事诉讼程序中各项措施的激励作用,推动企业合规经营,预防、减少企业犯罪,取得了积极成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从试点走向深水区,亟须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中国特色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符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内在要求,在体现刑法谦抑价值的同时,  相似文献   

20.
2011年4月15日,检察日报社和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打击与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讨会在深圳市召开,与会代表围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证据运用、侵犯商业秘密罪疑难问题的认定、著作权保护措施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刊摘要刊发6位与会代表的主题发言,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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