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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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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样态,我国法律对之尚无规定,但实践中此类案例时有发生。由于是数人的行为致同一受害人某种损害,涉及数人的责任问题,与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相类似,因此,深入研究此类问题,无论对实务运用还是立法准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认定。依照我国学者的观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人行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而致同一受害人共同损害。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侵权行为人须为两人以上。这是构成该侵权形态的主体要件,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场…  相似文献   

2.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类型,它不同于共同侵权、单独侵权和共同危险行为,其加害人的责任承担方式也不一样。《侵权责任法》出台后,使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这一特殊侵权类型第一次上升到法律这一位阶。文章主要阐述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的合理性和不足,并结合理论界各种观点表明笔者对此问题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就共同侵权行为的外延来说 ,应当包括两种情况 :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其造成的损害无论为何种情形 ,都应当由各致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其造成的损害为同一损害且不可分 ,此时应当由各致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4.
共同危险制度是数人侵权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牵涉到数个没有意思联络的共同危险人的行为,争议纷呈.以利益均衡为视角,全面理清受害人和共同危险人,以及共同危险人之问的责任分配,在此基础上对共同危险责任进行再构建.  相似文献   

5.
论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们之间的交往趋于频繁,由此也诱发了侵权问题的复杂化。如何准确认定共同侵权行为取决于我们对“共同”的理解,理论界为此提出了不少观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批判、吸收各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评判标准,其进步意义应予肯定;但在判断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致同一损害结果时,应以损害是否可分作为认定共同侵权行为的标准。  相似文献   

6.
在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标准上,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两种不同观点.我国司法解释结合了两种学说,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但在操作上不易理解和执行.在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标准上把主观说和客观说结合起来,可以根据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意思联络,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和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然后再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结合状态,将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划分为过失关联型和行为关联型.  相似文献   

7.
就共同犯罪的本质问题,行为共同说具有妥当性。相较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更有利于保障人权和贯彻责任主义原则。学界对于行为共同说的质疑和批评,并无理论依据。行为共同说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存在区分同时犯的困难,也不会扩大处罚范围。所谓的“不需要意思联络”,应该是“共同犯罪的成立不以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为必要”,在数人之间有意思联络,并互相利用他人的行为侵害法益的场合,当然成立共同犯罪;但是即便行为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只要其中一人知道对方在犯罪,并为了对方顺利犯罪而提供了帮助,对于帮助者也应按照共同犯罪的处罚原理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8.
在王德祥案中,受害人王德祥的死亡可能由被告与不明第三人造成,但两人没有共同故意,亦无教唆或者帮助的情形,而且一方具体侵权人可以确定,因此,本案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被告及第三人的行为与受害者的死亡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应当认定为“同一损害”,但无法确定“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由于被告车辆保险可承担大量赔偿金,考虑公平原则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1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保险分担经济压力,则适用该法第12条承担按份责任.如果被告和第三人中有一方的侵权行为足以导致全部损害,虽无法确定具体份额,应当让该方承担较高份额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数人侵权责任服从和服务于救济、预防、惩罚等多重功能的实现,而数人侵权责任的追究程序,往往因诉讼模式研究的滞后而难以实现其预期目标。数人侵权责任诉讼可以类型化为个别型、整体型以及选择型三种诉讼模式。选择型诉讼模式契合侵权责任法以受害人为中心、强化对受害人救济的当代重要发展趋势,应当成为数人侵权责任诉讼程序设置的基准模式,而法定诉讼担当的运用则有助于奠定该诉讼模式在当事人适格方面的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的共同危险行为,历尽了长久过程,是在总结国内外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实体规则的角度作出的规定,对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实际加害人不能具体确定.是区分与其它数人共同侵权的基本标准。同时,行为人必须证明谁是真正加害人才能免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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