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2.
3.
随着继承法的颁布施行,法律常识的普及,以及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用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方法越来越感兴趣.遗嘱继承的法律地位也将日趋重要.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继承法还待完善,因此,研究探讨有关遗嘱继承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一、关于公证遗嘱的效力问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2、3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就是 相似文献
4.
5.
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遗嘱当事人年轻化的趋势,这给我们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承法>对于遗嘱公证的规定很少,缺乏操作性,司法部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对办理遗嘱公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其中的某些规定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7.
一、共同遗嘱带来的问题 共同遗嘱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共同的财产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事务作出的共同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法律行为.它仅以财产的共有性为依托,而不存在遗嘱人之间身份上的关系或身份上的限制.它一般是对共同财产的共同处分而不涉及到共同遗嘱人各自所有的其他财产.这种遗嘱在生活中较为少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和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法律行为.此类遗嘱往往包含夫妻个人财产的处分内容,因此它是集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为一体的一种混合遗嘱.此种情况在现实中较为多见.也比第一种共同遗嘱形式复杂. 相似文献
8.
9.
对于通常由夫妻间订立的共同遗嘱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国外立法各树旗帜,我国继承法未作明确规定,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都持肯定态度。其主要理由是夫妻间订立共同遗嘱有利于财产所有人意志的自由体现。笔者认为,共同遗嘱这种遗嘱形式不仅在理论上背离民法学原理,且在实践中弊多利少,隐患很大,故不宜提倡。民法学原理告诉我们,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主要条件之一,是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同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方式要求各有不同。在合同行为中,双方意思表示不仅要真买,而且要求合意。而对遗嘱行为,法律所强调保护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志的自由体现。道理很简单,因为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所作的预先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14.
15.
16.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我国公民设立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除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由公证处办理外,其他四种形式的遗嘱都是由遗嘱人本人(有时要有在场人见证)亲自订立的。为了区别于公证遗嘱,我们将公证遗嘱之外的由遗嘱人亲自订立的其他四种形式的遗嘱通称为“自行遗嘱”。公民的“自行遗嘱”是我国遗嘱形式多元化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遗嘱民事法律活动运行中的重要机制和渠道。实践证明,公民遗嘱形式的这种多元化格局,特别是在《继承法》中对公民“自行遗嘱”的法律地位予以确认,为遗嘱人自主选择遗嘱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极大地方便了遗嘱人实施遗嘱的设立、变更或撤销等行为,对遗嘱民事法律活动的畅顺流转与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公民的这种“自行遗嘱”在遗嘱设立过程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时会影响到遗嘱本身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母亲病亡后给一对儿女留下了一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可是,兄妹两人却分别握有内容截然相反的遗嘱各一份,由此引发了一场遗产争夺大战,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那么,究竟哪份遗嘱有效呢?2006年8月28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真假遗嘱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持有母亲最后遗嘱的哥哥,本以为胜券在握,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手中的母亲最后的遗嘱,却敌不过妹妹持有的时间在前的遗嘱,不但输掉了官司,而且输掉了亲情。母亲病亡后给一对儿女留下了一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可是,兄妹两人却分别握有内容截然相反的遗嘱各一份,由此引发了一场遗产争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