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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赵筝 《人民司法》2021,(5):61-63
【裁判要旨】格式合同的认定,不应简单以合同条款是否由一方提前拟写为标准,而应以合同条款的最终拟定或者合同的最终签署是否体现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为标准。即便合同条款由一方提前拟定,只要另一方充分知情并同意,亦不应认定其构成格式合同。  相似文献   

2.
李建伟 《法学评论》2023,(3):151-162
融资性贸易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融资,该类复杂合同的效力一直面临较大争议,各级法院倾向于遵循严厉的金融政策逻辑以认定合同无效,事由包括虚假意思表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但也有部分法院认可其效力。反思否认合同效力的主流裁判思路,商事思维缺位下的过度管制、墨守企业间借贷无效之成规、穿透式审判思维的不当扩张、合同无效认定标准过于宽泛等是为主要缘由。要确立审慎否定融资性贸易合同效力的裁判立场,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需要准确认定该类合同性质,区分合同效力、性质与履行的不同问题;在价值选择上,应以肯定该类合同效力为原则,从此类交易究竟损害抑或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行价值判断,过度的穿透式审判思维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3.
医患法律关系性质的界定是正确理解法律、适用法律的基础。我国相关学说虽然多,但仅仅是站在某一个立场,或以某一现象为基础,难免会有失偏颇。理论界的研究尚欠深入,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问题。文章从法学的角度论证,医患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民事法律关系,它不属于民事合同关系,而与侵权责任关系有相似,但由于医学科学和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它应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4.
石佳友 《法学评论》2023,(3):138-150
融资性贸易纠纷非常复杂,对法官的审理裁判工作提出了挑战。法官准确适用法律的要求使得法官必须正确识别案涉法律关系的性质,并相应作出公平合理的妥当裁判。就此而言,合同自由、意思自治仍然是合同法的基石和合同效力的正当性依据,法律应当保护交易安全、当事人基于合同所享有的合理信赖。法官在审理名实不符的融资性贸易纠纷时,首先仍应立足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从合同解释的基本规则出发,对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准确的识别;对于当事人的书面合同系虚假表示的定性应持慎重和谦抑的立场,除非有确定的证据,否则不宜随意排除或否定当事人的合同效力。要避免“法官替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局面,防止法官通过合同解释为当事人之间“再造”出完全不存在的合同关系。另外,在对法律关系定性的时候,应尽可能尊重合同相对性和当事人合理信赖等原则,为“穿透式审查”设定必要的界限,避免突袭性裁判。  相似文献   

5.
董晓春 《法制与社会》2010,(26):265-266
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事业不断发展,医疗机构与人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弄清医疗关系的法律性质,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以及医患和谐关系的构建有着重要意义。理论界对医疗关系的法律性质有着不同认识。本文认为医疗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但由于其具有复杂性,不能将其简单地视为某种确定的关系,而应根据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情况分别视为合同、侵权等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6.
朱瑞 《法律适用》2013,(7):70-74
近年来,交易双方以房屋买卖之名,行套取银行贷款之实的现象呈多发态势。双方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部分房款;合同签订后,房屋过户到买受人名下,银行并向出卖人发放了贷款。表面上看,双方交易符合房屋买卖的特征,然而通过审查发现,该类案件存在多处有悖于生活常  相似文献   

7.
本文案例启示:套取贷款行为性质的认定关键在于为套取贷款而签订的合同效力,在此基础上,以合同的效力认定为参考依据,将套取贷款行为区分为套贷和骗贷,并衡量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而确定行为人应负的责任。[基本案情]原告陈某(卖方)与被告李某(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产权过户登记。同时,被告李某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40万元。之后,原告陈某一  相似文献   

8.
我国房地产市场在90年代初期驶入了蓬勃发展的快车道,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商品房买卖纠纷也呈现出了复杂多样的特点,但由于房地产的立法不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也不够完善,导致商品房买卖纠纷成为社会投诉热点和关注焦点。本文从法院审理的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切入,由此引出我国房地产销售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销售法律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在两大法系的立法上,意思表示真实一直是法律行为及至合同的有效条件范畴。然却缘何如此,碍于“中体西用”以及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观点的禁锢与束缚,而使新旧中国的民法理论一直甚少正视这一问题。但是,客观上所存在的法律行为之法理逻辑结构表明,该项结构不但有三个环节之分:法律行为的法哲学目的,又称“价值”或“道”、法律行为的事实构成,又称“成立条件”或“器”、有效法律行为之事实构成,亦称“有效条件”或“用”;而且,其“器”与“用”均决定于其“道”。总之,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哲学价值仅在于维护表意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论信用卡法律关系的独立性与牵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德芬 《河北法学》2005,23(4):30-32
信用卡交易中存在着多种法律关系,其中,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代理结算和消费信贷双重性质,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不仅存在着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合同关系,还存在着从属于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消费合同的特殊付款担保关系。这三方法律关系间经济上存在的密切联系,决定着法律上在坚持独立性的同时,必须承认其牵连性,才能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信用卡法律关系的高效健康运转,促进银行卡产业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现代社会交易形态不断发展,通过数个合同的结合实现交易目的的情形越来越多.作为典型之一的第三者融资型信用交易,经营者与信用提供者之间形成合作已为常态.从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在买卖或服务提供合同出现无效、可撤销、解除的原因时,允许消费者以此向信用提供者进行抗辩,是较为合理的风险分配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24条明确了通过担保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情形下,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可撤销及解除时,当事人可以解除担保贷款合同的规则.对于其他商品或服务我国未有明确规定,从日本及德国的立法动向来看,可以类推适用至其他商品或服务.  相似文献   

12.
法律交易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米健 《中国法学》2004,(2):55-64
在一部民法典中对“民事法律行为”作出专门规定,这在法律逻辑上是有问题的。考察所谓“民事法律行为”的由来及其本质,可知产生这样的问题是必然的。因为我们在上个世纪初接受西方法律,特别是德国民法时,并没有完全把握《德国民法典》中法律交易的实质及其整个理论体系,一开始就将法律行为与法律交易混淆,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理论上的混乱。在德国民法中,法律行为与法律交易是明确区分的,前者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定的,而后者的法律后果则是交易人意思指向的。就此而言,法律交易的合法性乃毋庸置疑的题中之义。与此同时,它又必然是民法的核心。因为它既从根本上体现着私人自治和意思自治的法律理念,又从技术和制度上表明着最基本法律活动的最一般抽象。从法律史上考察,这种思路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已现端倪,但最终形成于19世纪德国法学。至于现今我们民法中所谓的“法律行为”或“民事法律行为”,其实就是德国民法中的法律交易。它原本是民法中的一个专属概念,但由于我们原始的概念混淆与误解,才不得不用“民事”加以限定,以至于造成不用“民事”限定就无法区别于法律行为,若用“民事”限定就导致逻辑问题的尴尬与两难。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只能是:从整个法律理论,特别是民法理论体系上梳理把握法律交易和法律  相似文献   

13.
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民法的基本问题是法律行为 ,而法律行为的核心问题是意思表示。所以 ,作者在此所谈的是基本问题中的基本问题 ,是民法学中最核心的问题。“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传译了梅迪库斯和拉伦茨等权威著述以来 ,我国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探讨显然深入了许多。然而 ,关于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 ,尤其是两者之间的关系与本质内涵至今并无太多系统全面的考察。朱庆育此文 ,当为出于大陆法学者之手的发掘开拓之作。文章不仅对上述基本问题作了深入细致的考察 ,而且还对若干基本概念及内容给出了独到的、严谨的分析判断与评论。是一篇有资料、有见解、有功力的作品。荐之学界 ,或可展示少壮派学者的治学精神与风格。  相似文献   

14.
法律行为与法律交易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7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和比较法研究所在友谊宾馆联合举办了“法律行为(Rechtshandlung)与法律交易(Rechtsgesch(?)ft)辨析”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对法律行为与法律交易的关联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教授和北京大学薛军博士分别作了主题报告,与会学者在这两个学术报告所引发的话题范围内,彼此间展开了非常专业和深入的学术讨论,并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但同时亦保留了许多学术上的不同观点。现将研讨会的内容整理提要予以发表,以供学界参考讨论。  相似文献   

15.
金融衍生交易特别是场外衍生交易规则与传统民商法之间的冲突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衍生工具作为一种新的合同类型,与传统合同的显著区别在于"当前订约、未来履行",从中派生出特殊的履约风险、缔约风险等一系列新问题。对赌、显失公平等法律争议正是基于衍生合约本身的特性而产生;而通常被称为"衍生交易规则"的一整套制度实际上是市场自发创设的防范履约风险的安排。在此,场外衍生交易与场内衍生交易之间没有本质区别,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需要应对同样的问题。通过还原衍生交易规则背后的法律逻辑,可以构筑一个以"合同"为中心的衍生交易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容纳从合同效力、履行、缔约到信息披露、监管等一系列问题。以合同为主要处理对象的民商法应扩张自身的体系以容纳实践中产生的新合同类型,从而为整个金融衍生交易法律规则体系提供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论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齐爱民  周伟萌 《法律科学》2010,28(3):118-126
计算机信息交易是指以计算机信息为客体的在线电子交易,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类型。计算机信息交易包括计算机信息在线销售与计算机信息在线服务。从法律性质上讲,计算机信息交易是一种信息产品交易,而不涉及知识产权许可与知识产权转让。计算机信息交易的核心是信息产品上的信息财产权,而不是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7.
一、概说雅科布斯的《物权合同存在吗?》一文已经面世,德文版面世较早,发表在《萨维尼基金会法律史杂志:罗马法部》,〔1〕中文版刊登在《十九世纪德国民法科学与立法》一书的后记中。〔2〕该文是基于作者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振山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讨论而撰写的,旨在回应讨论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同时作为该书的后记。〔3〕本人曾经参加了文章提及的讨论,而且该文主题与本人作品主题相关,〔4〕故对该文十分关注。雅科布斯的文章,是目前为止德文文献中从法律史和基本法理角度对物权行为所作的最为清晰的说明,颇值注意。物权合同是由谁最先提出…  相似文献   

18.
王新 《当代法学》2021,35(1):61-70
我国民营企业面对长期融资难的困境,为了满足经营的资金需求,只能进行民间融资.但在民间融资发展的土壤上,相伴衍生出非法集资的异化产物,并且呈现日趋严峻的态势,成为我国司法打击的重点.从监管层面看,我们应处理好引导民间融资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辩证关系,严格区分民营企业在经营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虽然我国一系列的司...  相似文献   

19.
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模式的法律诠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项目融资模式之一 ,是联系项目和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项目融资中的项目资产具有预期收入较为稳定和变现性较差等特征 ,该特征不利于项目资金的及时融通。而证券具有发达的市场、完备的法律制度、投资者广泛、风险分散、便于融资等特征。基于二者的互补性 ,产生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首先 ,项目资产通过真实交易 ,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 ,是实现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前提 ;其次 ,通过信用提高等法律手段 ,可以弱化投资者对项目资产变现性较差特征的关注 ,满足证券法的有关要求 ,促进资产证券化的进行 ;第三 ,合理的税法制度是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促进项目资产和资本互动的重要法律杠杆 ,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保证。以上三个方面是从法律角度诠释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内容 ,同时这三个方面互为影响 ,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20.
刘道远 《法学论坛》2008,23(2):138-144
国际股本融资已经在各国得以实践,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由于各国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的差异,所以在国际股本融资中必然存在着因为不同法律制度所产生的制约因素.正确的处理规则是必须有金融市场全球化观念和宽阔的制度设计视野,以金融法治为宗旨和目标,树立投资者利益保护观念,内外统筹,为有效融入国际金融市场提供完善的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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