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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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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对一切反革命罪犯和其他刑事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这一规定从阶级本质和职能作用两个方面,揭示了我国劳改机关的性质和任  相似文献   

2.
<正> 劳改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它既是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机关,又是对罪犯实施改造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明确规定:对罪犯实行  相似文献   

3.
<正> 劳动改造,是我国对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实施惩罚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是党和国家彻底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一项基本政策,在我国,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统称为劳动改造机关。我国劳改机关不但是惩罚犯罪、对罪犯实施专政的场所,同时是教育改造人的特殊学校。  相似文献   

4.
考察我国奴隶制时期监狱的起源、形态及监管制度,对于研究我国历史上司法制度的沿革,认清监狱在国家政权机构中的地位和职能,对于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改造工作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和先进性,更好地发挥我国劳动改造机关在改造罪犯、预防犯罪、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有着一定的实际意义.本文试对我国奴隶制时期监狱的起源及其形态,作一概略介绍,有不当或错误之处,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5.
<正> 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已经转移到四化建设上来,劳改工作的重点应该摆在哪里?我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劳改工作的重点仍然应摆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上面,特别应加强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将他们改造成对四化建设的有用之材,这是一项极其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劳改工作的重点要摆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上,这是由我国劳改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改造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对一切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机关。”我国劳改机关的这种性质  相似文献   

6.
刘智 《法学研究》1985,(1):54-57
劳动改造罪犯,从无到有,经过三十五年的成长和发展,现已成为一门在刑罚执行中化消积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和消除犯罪的新科学。它在中华大地土生土长,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社会主义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劳动改造,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性的法制思想。  相似文献   

7.
<正> (一)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这是各门科学相互区别的根据。劳动改造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当然要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是以劳动改造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科学。这种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就使劳动改造法学与其他学科相互区别开来。劳动改造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与劳动改造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为了弄清劳动改造法学的对象,首先就必须明确什么是劳动改造法。劳动改造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戒部分,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关劳动改造罪犯的方针、政策、制度、方法等一切法规的总和。换句话说,它是规定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法律。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劳动改造机关是依法对一切罪犯执行惩罚和改造的机关。法律是劳动改造机关进行工作的根据,也是惩罚改造罪犯的锐利武器。因而,恪守社会主义法制,严格依法办事,是劳动改造机关的神圣职责和庄严义务。建国以来,随着一九五一年镇反运动后劳改工作的大规模开展,党中央及时地为劳改工作制定了一整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并在实践的基础上,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七日经由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用法律的形式把这套正确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成绩卓著,经验丰富.然而,由于理论研究工作的薄弱,至今尚有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轮廓不清,概念模糊,落后于现实斗争的需要.尤其是劳动改造问题本身,更是亟待深入研究.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就作为一种改造手段的、狭义的劳动改造,作一点教育学意义上的探讨.一、劳动改造的概念和性质关于劳动改造,历来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劳动改造,泛指劳改机关执行刑罚的全部工作(惩罚管制、管理教育、生产劳动、生活卫生等);狭义的  相似文献   

10.
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属于中国劳动改造机关的一种。它们的存在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守护着社会秩序的安定,也体现着一个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文明与进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劳动改造机关也面临着诸多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1.
<正> 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我国劳动改造罪犯的理论与实践,阐明我国关于罪犯人权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政策,是当前理论界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试图就此作一初步探讨。一劳动改造,是我国的一个特定的法律用语,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是指劳动改造机关以生产劳动为手段,对罪犯实施的一种改造活动,即通过生产劳动的途径改造罪犯。广义是指劳动改造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刑罚制度。我国《刑法》第4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罚、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劳动改造作为我国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2.
劳动改造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早出现的法律部门之一。还在一九五四年九月政务院即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三十多年来,劳改机关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劳动改造条例》,有力地组织罪犯投入劳动改造,  相似文献   

13.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受理申诉案件是人大机关所处特殊法律地位所决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工具之一,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组成部分.它负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罪犯、服务四化的重任,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产生,要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受理公民申诉案件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职权.《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相似文献   

14.
“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是我国劳改工作的方针。这个方针,是我们党和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及劳动创造世界的原理,结合我国劳动改造罪犯的实际情况,并经过不断摸索、总结和长期实践检验而制定的。它的基本精神是:劳动改造机关在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过程中,要把将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政治任务放在第一位,把劳动生产的经济任务放在第二位。毛泽东同志在1965年9月28日同阿尔巴尼亚内务代表团谈话时,明确指出劳动改造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改造罪犯,他  相似文献   

15.
来信过去,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案件,一直是由劳动改造机关立案侦查。现在,刑事诉讼法公布实施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监狱和劳动改造机关应  相似文献   

16.
<正> 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是从事辅助国家法律实施活动的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职能部门。它们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一样,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7.
近来在部份报刊中对有关劳动教养的用语,混淆了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界限。劳动教养是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理,而劳动改造则是由审判机关对人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执行的。现根据国  相似文献   

18.
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依照国家法律和法令的规定,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指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管教所、拘役所)以及劳动教养机关(指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机构、劳动教养管理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并对发生在上述监管改造场所内的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的统  相似文献   

19.
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实现劳动改造罪犯需要一定的条件:物质条件、社会条件、政策法律条件、监狱工作条件、罪犯自身条件和管理方面的条件等,其中,管理是重要的条件,管理体制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和机制条件,加强管理是劳动改造的组织和运行条件,高水平的管理对罪犯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支持、验证和推动作用。体制的改革配以管理水平的跟进才能为实现劳动改造罪犯创造最好的条件,各种条件的综合作用才能实现劳动改造罪犯的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管理司法行政活动的职能部门,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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