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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储 《法制博览》2013,(10):49-50
本文根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立足于司法实践,对于破产派生诉讼中的管辖、诉讼主体、诉讼中止、调解程序以及涉及债务人执行案件中止等具体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破产派生诉讼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案件,该类案件中进入破产的一方(债务人)诉讼主体应为破产的企业法人而非破产管理人。将破产受理时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破产派生诉讼长期搁置的作法是错误的,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上述派生诉讼就应该及时恢复审理。破产派生诉讼中调解协议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必须经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通过。  相似文献   

2.
专利授权确权和专利侵权诉讼中,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和技术等同的引入,让专利制度中看似相互独立的两种法律程序之间有了交集,程序之间的碰撞产生了火花,成为近些年来专利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本文通过分析功能性技术特征的法律规制,功能性技术特征与专利审查、等同原则之间的关系,结合笔者代理的专利诉讼案例阐述功能性技术特征的解释规则,从案件代理实务角度阐述涉功能性技术特征的专利撰写和专利诉讼案件,以给专利从业者以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刘潇雨 《法制博览》2015,(1):110+109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现象越来越严重,而被侵权的著作权人的权益却不能得到很好地救济,极大地损害了我国知识产业的发展。网络侵权绝大多数借助了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网络服务。我国的避风港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的保障,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制度的方式找到一个能够更好弥补著作权人受到网络侵权时的损失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徐瑶 《法制博览》2013,(3):95-96
新《公司法》的颁布使得股东尤其是小股东提起派生诉讼有法可依,但实践当中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往往是势单力薄的中小股东,其在举证能力上与公司高管、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不对等性决定了此类主体在诉讼中往往居于不利地位,加之本身对公司经营状况知情难、取证时容易受到被告的阻挠等因素,诉讼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更不能产生对胜诉的合理期待。因此,从诉讼程序上完善股东派生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确立不完全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有效推动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发展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5.
证据是民事诉讼的基石,诉讼活动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证据的收集过程,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的普及,伴之而来的网络侵权的案件也日渐增多,因此,对网络侵权案件证据的收集就显得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6.
贾立军 《法制博览》2023,(10):55-57
身处网络信息时代的今天,互联网在带给我们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伴生了层出不穷的新型网络侵权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中各民事主体的言论行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环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构建出了完整的网络侵权责任规则体系。本文将立足于社会生产生活实际,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简要分析微信群组聊天中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辨析微信群主对微信群承担管理责任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并对进一步完善网络侵权责任承担制度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7.
吴晓丽 《法制博览》2014,(1):154+153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的行使是现代国家保护人权与司法公正的体现。我国现行的辩护制度不够完善,辩护律师的权利得不到全面的保障,阻碍了司法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应该从完善立法、赋予律师豁免权、提高其自身素质等方面来健全律师的诉讼权利,以此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王鹏磊 《法制博览》2013,(1):118-119
加强刑事被害人程序权利保障意义重大,不仅可以改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被动和不利地位,而且也可以保障刑事被害人得到公正的诉讼待遇,从而确保刑事被害人实体权利得到保障之时能"心悦诚服",在实体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之时也能"服判息诉"。本文论述了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之不足和完善保障体系的设想,以期抛砖引玉,为我国加强对被害人程序权利保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创新型国家的建立,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目前专利申请量和授予量都有很大的提升,正逐步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专利权发展态势较好。但我国专利诉讼也面临着许多问题,特别是专利侵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本文结合国外立法,提出构建专家型人民陪审员以期完善我国专利制度。  相似文献   

10.
随着部分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以维权为基点的涉少民事案件审理工作应当怎样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已经成为理论和司法实务中的新问题。笔者以家事案件为视角,结合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对涉少民事案件审理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立法和司法现状,认为按照目前我国现行民事案件审理的方式,不足以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提出在诉讼中,首先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优先原则”,并使之成为审理涉少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笔者对该原则基本内容以及在诉讼中依据该原则的要求所设置的实施细则、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包括设置专门程序,庭前、诉前告知程序,以示明的方式使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了解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院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未成年人诉讼地位缺失的应建立“诉讼代言人”制度;法官依职权审查调解协议、加大调查取证力度等为主要内容的适度司法干预的审判方式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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