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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21-0007甬政办发[2021]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3月22日  相似文献   

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21-0005甬政发[2021] 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6月24日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19甬政办发[2019]7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21-0009甬政办发[2021] 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0] 61号),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我市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21-0004甬政办发[202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宁波市流动人口积分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于2021年1月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服务2.0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原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归并至市平台。(二)市平台于2021年1月上线,各区县(市)可向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市大数据局申请归并并试运行,2021年6月底前完成归并,试运行至2021年12月底。  相似文献   

6.
正甬政办发[2021]1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时期和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2021年3月5日  相似文献   

7.
正甬政办发[2021]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2021年宁波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4月12日2021年宁波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相似文献   

8.
正甬政办发[2021]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6月2日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相似文献   

9.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2-2021-0001甬退役军人局发[2021] 16号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 (甬民计[2014] 30号),经测算,确定2021年度宁波市服役满2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69032元,  相似文献   

10.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72-2021-0001甬金管[202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省部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月13日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20]19号)、《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举措》(杭银发[2020]68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发[2020]26号)有关精神,  相似文献   

11.
正甬政办发[2021]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21年4月9日宁波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安排如下:一、项目安排(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  相似文献   

12.
正甬政办发〔202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2021年1月8日宁波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3.
正甬政办发[2021]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港航服务业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3月3日宁波市港航服务业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  相似文献   

14.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3-2021-0003甬自然资规规[2021]3号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的管理,现将《宁波市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3月18日  相似文献   

1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2-2021-0003甬财综[2021] 282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19日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  相似文献   

1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21-0003甬人社发(2021) 11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22日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和服务,  相似文献   

17.
正甬政办发[2021]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3月5日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  相似文献   

18.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21—0003甬政发[2021]2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口岸管理和服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5月19日宁波市口岸管理和服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锻造港口硬核力量,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相似文献   

19.
正甬政办发[2021]5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宁波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9月3日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相似文献   

20.
正甬政发[2021]4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9月2日宁波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宁波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浙江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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