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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甬质联发[2017]4号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局:经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质监局、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甬质联发[2017]3号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局:经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质监局、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甬质联发[2017]2号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财政局:经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质监局、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对《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5月8日  相似文献   

4.
正一、修订背景《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于2017年修订实施,有效期3年。以上政策的实施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将有限的补助资金更精准地扶持标准创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整合修订了《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5.
正甬市监质[2021]180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财政局:经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财政局修订了《宁波市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2-2021-0001甬退役军人局发[2021] 16号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 (甬民计[2014] 30号),经测算,确定2021年度宁波市服役满2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69032元,  相似文献   

7.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8-2020-0002甬市监标[2020] 130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加强对全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市标技委在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局组织修订了《宁波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甬农发[2019]235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为了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实际,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甬市监商标[2021]168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财政局:现将《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27号)、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77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正甬市监商标[2021]221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各区、县(市)人民检察院,各隶属海关单位:现将《宁波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7月1日宁波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大保护工作格局,打造宁波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湖北政报》2023,(5):6-10
<正>鄂市监标规〔2023〕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各有关单位:《湖北省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月29日湖北省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12.
正一、修订背景为了鼓励引导全市企业(组织)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业质量、建设区域品牌,全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2013年7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质量强市办联合制定《宁波市质量提升项目资金补助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于2016年9月30日、2017年5月8日先后两次修订。因原《办法》已于2020年5月8日到期,当初修订的主要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也已于2020年底到期,而新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已于2020年12月18日发布(下称: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实现高质量政策奖励和补助,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质量工作成效,需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13.
正甬商务商贸[2020]8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现将《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1月21日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菜篮子商品市场应急保供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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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质标发[2017]54号各有关单位:市质监局对《宁波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5月9日宁波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宁波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标技委)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标技委是指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批准成立,从事全市某个专业领域内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相似文献   

15.
正甬科知[2018]35号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四区二岛"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驱动中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  相似文献   

16.
正甬财政发[2019) 847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为规范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我们制定了《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0月3日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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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16甬政办发(2019) 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29日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8.
正甬科计[2018]22号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转变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19日  相似文献   

19.
甬贸局市[2013]10号各县(市)区商务(经发)局、财政局:为加强我市商业网点及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补助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宁波市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波市贸易局宁波市财政局2013年9月23日  相似文献   

20.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2-2021-0003甬财综[2021] 282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19日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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