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为进一步发挥典当行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普惠金融服务作用,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强化典当行监管,防范、化解和处置行业风险,推动典当业高质量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宁波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相关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72-2021-0001甬金管[202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省部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月13日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20]19号)、《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举措》(杭银发[2020]68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发[2020]26号)有关精神,  相似文献   

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72-2021-0002甬金管(2021) 7号各区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普惠金融服务作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 23号)等,我局制定了《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甬市监商标[2021]168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财政局:现将《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27号)、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77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财金[201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金融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渝安监发[2013]106号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并经市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3]1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京金融〔2023〕454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风险,根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 86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相似文献   

8.
正为加大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力度,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20]19号)、《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发(2020)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人才办的统筹指导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经信、科技、财政等相关单位联合制定了《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9.
<正>甬财政发[2019] 52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为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 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 28号)等精神,宁波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10.
正甬商务商贸[2020]8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现将《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1月21日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菜篮子商品市场应急保供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  相似文献   

11.
《湖北政报》2022,(12):10-24
<正>鄂金发〔2022〕20号各市、州、县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监管,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相似文献   

12.
正川办发[2019]6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易场所的行为,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交易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  相似文献   

13.
<正>甬政办发[2014]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2013年,市级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有关经济金融政策和工作要求,有效发挥金融保障功能,为支持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宁波市金融服务业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14号)精神,经对各金融机  相似文献   

14.
正甬人社发[2019]45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党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4]153号)中资助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3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督促各要素市场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的意见》(渝府发[201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  相似文献   

16.
正青政办[2020]4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6月3日青海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正>甬财政发(2018) 1181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甬经信软件[2015]26号各县(市)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各管委会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现将《宁波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1月26日宁波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以下简称"双软"认定),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9.
甬价费[2013]71号各县(市)区物价局(经发局)、教育局、财政局: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宁波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甬政办发[2012]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意见》(浙政发[2011]75号)、省淘汰办《关于下达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9号)精神,深入实施"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行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2)。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