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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侦审一体化”也称“侦审合一” ,是指刑事案件侦查职能与预审职能合并 ,由刑事侦查部门统一行使并承担责任的刑事侦查工作体制。其是有法学理论基础的 :符合诉讼公正的价值目标 ;符合诉讼效益原则。现实必要性 :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能够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侦查力量 ;是精简机构改革趋势的必然要求。取得的成效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紧张的问题 ;刑警的证据意识增强 ,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办案节奏加快 ,效率提高 ;刑警素质正在逐渐提高。当前困扰“侦审一体化”进程几个问题的分析 :关于“侦审一体化”是否符合有关的具体法律规定问题 ,不能教条地理解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是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基本法律规范 ,具体到一个机构应设几个或何种部门 ,不会作出具体规定 ;由刑事诉讼法第 3条和第 90条 ,也不能推导出预审必须单设一个部门和“侦审分立”的结论。关于“侦审一体化”是否影响办案质量 ,降低打击力度问题 ,不是“侦审一体化”工作体制的必然结果。关于“侦审一体化”是否符合国家权力运行机制要求问题 ,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最基本特点是统一性而并非“分权”和“制约” ,“分权、制约理论”和“侦审分立”并无直接和必然的联系。对策思考 :进一步提高认识 ;  相似文献   

2.
近两年,国家相继修订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执法既是发展机遇又是严峻挑战.新刑事法律对公安执法提出了新要求,主要是:学习新的法律,掌握新的武器;加强公安法制,严格依法办事;履行法定职责,健全执法监督;切实加强领导,改善执法环境.公安刑事执法要不断改进与发展,努力开创新局面.  相似文献   

3.
累犯、惯犯难审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审讯方法不合适、证据观念不正确、羁押场所不规范是公安部门和干警主观方面原因;累犯、惯犯自身的心理特点、复杂经历,现行的侦审一体化和律师介入等制度的不完善是客观方面原因。审讯人员要注重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审讯技巧,树立正确的证据意识,规范看守部门职能;突破累犯、惯犯心理防线,查实累犯、惯犯身份,适应侦审一体化制度,加强对侦查阶段介入律师的监督。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预审制度起源于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训令,立法于1979年7月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中,它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6月公安部作出侦审合一的刑侦体制改革,但目前侦审合一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它既有改革相配套的制度和措施跟不上的原因,又有侦查人员破案任务重和素质能力弱,无法适应改革要求的原因。未来的预审工作,除了允许侦审合一的多种形式存在外,应当继续推进侦审合一;提高现有侦查人员侦查、预审素质;实行受过专门训练的公安、政法院校侦查学专业或者相近专业毕业的学生准入侦查部门的制度。  相似文献   

5.
公安部法制司、公安部第四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公安工作面临的新任务与挑战”的征文活动。这次活动历时四个月,共收到全国二十六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来稿150篇。征文作者有公安部门的领导,有基层的公安民警,有政法院校的教授、学者,有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从总体情况看,征文活动比较成功。 两法的修订突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严格了刑事执法程序,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强化了司法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与社会  相似文献   

6.
一公安部于1997年6月召开的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侦查破案为核心的刑事侦查工作总体改革思路,其中将公安机关分设的刑事侦查和预审两个职能部门合并,实行侦审一体化,这无疑是侦查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必将对我国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注入强大的活力,产生深远的影响。侦审一体化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实行在刑侦部门内实现立案、侦查、审讯、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一体化运作的工作格局。侦审一体化不是简单地将原预审部门并入侦查部门,或在侦查部门内部另设预市机构,而是将现有的预市机构撤销,把原属预审部门的业务工作并入侦查部门,由侦查部门统一负责承担。因此,侦审合一是为了体现侦审合力,使侦审两大优势互为融合,进一步强化侦查的职能,允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中的整体效能和合力。  相似文献   

7.
侦审合一后审讯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审讯工作在新的办案机制中起更重要作用.二、对审讯工作的法制化程度要求更高.三、审讯难度增大.四、专职审讯队伍的取消影响审讯水平提高.对此,建议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研究,为形成科学的审讯经验体系提供理论基础;协调侦查,科学分工;提高侦审人员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和审讯水平.  相似文献   

8.
为了了解和掌握侦审合一后刑侦部门办案情况 ,进一步深化刑侦改革 ,提高刑侦部门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最近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成专题调查组 ,采取查看登记、抽阅案卷、听取汇报、与检察机关座谈等方法 ,先后对本省 2个地级市的 7个县市区刑警大队 1999年 1至 10月的办案质量进行了检查。总的感到两年多侦审一体化的改革实践证明 ,侦审一体化的改革思路和举措是正确的。但由于各级刑侦部门对侦审一体化后的运作缺乏深入调查研究 ,一些措施未能及时跟上 ,影响了侦审一体化的优势的充分发挥 ,导致一些地方办案质量下降 ,个别县市区问题突出…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职权做了明确的规定 ,分别规定了侦查、预审的任务 ,确认了侦审分立。刑侦体制改革中实行侦审合一 (又称“侦审一体化”) ,与法律规定相悖 ,没有认真借鉴历史经验 ,影响了办案质量 ,弱化了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与制约。仍应实行侦查与预审分立制度。  相似文献   

10.
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不力,是当前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里面有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执法环境、警力资源、民警素质和机构设置等原因。要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必须构建四个执法监督机制,即以办案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法制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判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纪检、督察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违纪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治部门为主体,建立以执法工作为核心和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1.
建立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有利于保证公安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正确、合法、及时地履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但又具有公安刑事执法、司法,公安行政执法、司法等多重执法职能的特点。因此,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除了  相似文献   

12.
洪超明 《公安研究》2013,(12):53-57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从侦查程序变革、辩护律师介入、批捕程序和条件细化、证据制度变化和特别程序等方面,对公安刑事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公安机关应结合工作实践,从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法治意识;改革办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执法素质等三个方面积极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努力提高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13.
林光 《公安研究》2011,(4):61-65
在公安信息化背景下,现有的公安执法监督模式难以适应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为此,要通过研发网上办案流程管理暨监督考评信息系统,构建以执法办案信息化、执法过程网上监督、办案进展外部监督、执法服务群众评价、执法监督结果应用等五大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4.
以现代高科技为手段 ,加强微量物证的收集 ,大力扩充刑事技术认定犯罪的范围 ;加大第一次讯问力度 ,运用多种方法固定口供 ,使作案人无翻供可能 ;提高侦审中的证据意识和庭审意识 ,建立确凿有力的证据链条 ,是克服侦审失败的有效做法  相似文献   

15.
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作为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担负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获取真实可靠全面的犯罪证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于1997年1月1日施行,《刑法》也于10月1日实施,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范围进一步扩大,任务更加繁重;一些新罪名的设立,使刑事执法活动遇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律师的提前介入,强化了对办案的监督;控辩式的庭审方式,对证据直观性、客观性、连续性和充分性及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公安刑事取证工作,  相似文献   

16.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犯罪活动猖獗,手段不断更新,日趋智能化、技能化、群体化;案件的侦破给政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技侦人员怎样才能有效地获取犯罪证据,并加以综合利用,仍缺乏科学、客观、系统的研究。以至于在一些案件的侦破工作中走了不少弯路,甚至误入歧途,久侦不破。更有甚者,还可能出现一些冤假错案,究其原因,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办案人员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理解不深,笔者认为刑事证据的运用原则关键在于四点:一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二是收集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严禁刑讯逼供;三是一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四是证据要确实充分。下面让我们共同来探讨一下刑事证据的运用原则。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量刑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量刑制度规范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改革还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应当坚持立足本国国情与合理借鉴国外经验相结合、实体程序并重、各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规范有序、诉讼程序一体化、执法统一与执法具体化相结合、制度构建设计精细化等基本原则,处理好公正与效益、刑罚裁量权与量刑建议权量刑辩护权量刑陈述权协作互动、审前审中审后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等基本关系,从刑法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两个方面,全面推进我国量刑制度规范化改革.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的系统修订,将对我国的民主法治进程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对司法实践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公安机关作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执法部门,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只有切实更新执法观念,完善执法制度,加强物质保障,提升能力素养,才能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最终实现实体和程序上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9.
电子数据作为新的证据形式在新刑事诉讼法中予以明确规定后,如何从取证角度,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固定、转移等就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在司法实践中,基于突破案情的需要,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取证能力,创建取证协作机制,处理好电子数据与其他证据的关系对于充分发挥电子取证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20.
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办案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1997年6月公安部作出的侦审合并决定没有完全执行,整体上影响了侦查办案质量;二是侦查力量分散,侦查人员办案意识不强。20多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积极探索提高侦查办案质量的途径和办法,如开展"命案卷宗评比"和"剖析命案讲教训"活动,成立办案质量检查指导小组,举办提高办案质量培训班,成立办案指导科或案审中队,任命"刑侦审讯专家",在法制部门内部增设专门案审机构,推行刑事案件相对集中办案机制,等等。为构建以审判为中心提高侦查办案质量的机制,应当:多措并举,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思维;建立侦查人员准入制度、培养制度、淘汰制度、主办侦查员制度、职业保障制度;在法制部门内部增设专门案审或预审机构;建立、完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保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做到有章可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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