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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是我国南方的古老民族之一,分布在贵州省的黎平、榕江、从江、剑河 锦屏、天柱、镇远、三穗、岑巩、玉屏、铜仁、万山、石阡,湖南省的新晃、通道、靖州、芷江、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龙胜、融水、融安、罗城以及湖北省的恩施、宣恩、咸丰等县(自治县)。人口约一百五十余万。 侗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的一种语言。侗语内部分为南北两个方言,方言中又各自分为三个土语。侗语是一个分歧较小的语言,不仅方言内各士语间通话无阻,而且两个方言皆可通话。 侗族自称[Kam~(55)](近似金字或(黑甘)字或黔字古音),意如“遮掩”“荫蔽”。有的地方自称[am~(55)]、[n~(55)]。据史籍记载,侗族属百越,可能是骆越人中的一支。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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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语当中保留有不少汉语上古音,特别是保留有齐语、吴梧古音者颇多,试录下列几条,供民族语文研究者作参考。 屋椽 侗语称屋像曰 (此侗音以侗语北部方言石洞话为准,下同)。 《易·渐》“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孔颖达《正义》云:“桷,榱也《释文》、《说文》云‘秦日榱,周谓之椽,齐鲁谓之桷’。”杨雄《方言》云:“周谓之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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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在很古的时代,也象史籍上说的那样,是“聚族而居”的社会,全氏族的人都集中在一个团寨里居住。 侗语里有一个与“氏族”义近的名词,叫作“wangc”,念起来,与汉文“王”字同音,但它的含义不是“王”,而是“房”族的意思。所以,“wangc”者,“房”也,即侗语“房族”之谓也。“房族”义近“家族”,因此,“聚族而居”即“聚房而居”,这便接近侗语的称呼了。然而,“房”字,汉语念“fangc”,现在50岁以下的侗家人也可以念“fangc”,或“huangc”,但是,侗家人的古代口音没有“f”这个音位,致使“房”、“王”混音,都念成了“wangc”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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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语言接触引发语法演变的理论,分"语法借用"和"语法复制"两种类别考察黔东南方言与侗语、苗语的语法接触现象,认为:第一,黔东南方言不同于其他西南官话的地域特征与语言接触有关;第二,侗语、苗语中的语法借用和语法复制现象多于汉语,表明汉语为强势语言,吸引侗语、苗语向其靠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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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侗(1551-1612),临邑县邢柳行村人,字子愿,号知吾,别号“来禽济源山主”,人尊称“来禽夫子”。邢侗位居明四大书法家(邢侗、张瑞图、米万钟、董其昌)之首,与董其昌并称“北邢南董”。邢侗自幼聪慧,7岁就能作“擘窠”大书,剑拔弩张,神采飞扬。14岁已能读尽家中藏书。侗父被督租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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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汉语方言轻声研究较多关注分类标准、分布特征及制约条件。文章以汨罗长乐方言为个案,对其轻声进行考察,长乐轻声既有汉语方言轻声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特点:属自主有调型轻声,分为中、高、低三类,分别与阴平、阴去、阳去同调;“去化”、“音节轻声化”特征较明显;声调、词性及词的结构对轻声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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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 《今日中国(中文版)》2006,55(5):78-79
具有千年历史的古老县城翁源, 山水奇秀,物产丰饶,古有“仙邑”之称。因其处于北江支流翁江之源而得名,南临广州,北靠江西,湖南,是珠江三角洲通向内地的必经之路,被称为“粤北南大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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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亿人口的中华民族的大家庭里,侗族占有140多万(1982年数字)成员。他们分布于黔、湘、桂、鄂4省(区)的毗邻之地,居住区域,近似“船形”的南北狭长地带。在语言上划分为南部方言和北部方言,又在南北两个方言中,各分为3个土语区。侗族,是古代百越民族的后裔,在历史的长河中,由若干个支系逐步演变成为今天的“掸侗”(jaeml danx)、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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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4):48-49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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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艳丽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3):81-88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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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珊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5):24-27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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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颖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4(2):35-36
原产地名称是以地理标志为依托而设定的一项识别性权利.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个有信誉的原产地名称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针对我国在原产地名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保护现状,文章提出,现阶段应统一把原产地名称的保护纳入商标法范畴,严格原产地名称使用的准入制度,建立原产地名称使用者之间的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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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文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6):32-33
减刑作为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对于刑罚的执行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对罪犯的改造具有特殊的约束和促进效果.尽管其在实践中仍有不足,但作为一项先进的制度,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学习.以减刑制度为切入点,对减刑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分析,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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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提高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司法鉴定人员工作责任感、规范司法鉴定人员司法鉴定活动、提升司法鉴定结论书(结论意见)的可信度和公信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鉴定人员必须正确理解并掌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内容、评价方式等,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协调好各种关系,处理好各种矛盾,进而做好本职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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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烁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12-1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开性是该罪认定上的难点,也是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其中的相关问题应得到进一步明确。首先,公开性的本质是宣传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针对不特定多数的人进行宣传。其次,公开性与社会性存在交集和重叠,同时也各具独立价值。第三,在口头传播的性质认定上,应区分是否为集资人授意及集资人对集资信息的扩散持何种心态。第四,公开性不以虚假宣传为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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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4(1):84-86
方言是客观存在的某地区人们共同使用的语言实体,汉语方言素来以纷繁复杂著称.特别是语音方面,往往是其他地方的人难以听懂的.为适应社会发展与交际的需要,本文对阜阳方言中字音错读、误读现象进行分析、综合,以帮助方言区的人更好地学习普通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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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荣林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19(3):21-23
97刑法修订后,新增加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还是过失,争议较大,从而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正确认定和处理,妨碍了刑法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文在比较分析各种学说后认为,无论是从法律逻辑,还是从过失犯罪罪行法定的角度,该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而不能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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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我国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但是公安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不良心理。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将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国公安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