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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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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宇 《中国法学》2022,(5):263-285
在当下的中国刑事立法上,存在着一系列具有程序性特征的实体构成要素,可称之为“程序性犯罪构成要素”。其与诉讼条件、行政前置性条件等既存范畴之间存在一定区别,具有独立的概念化空间。此种要素绝非仅具证明指示功能的程序性要素,而是在犯罪成立体系中具有实体裁判机能的要素。立足于阶层论的体系背景,此种要素既参与构成要件行为的定型化塑造,又具有明显的行为指引与呼吁功能,同时事关法益侵害的规范评价,且需要行为人一定程度的认知。因此,它与不法具有直接的关联性,是客观不法的内在构成要素,不能将其归入客观处罚条件之中;而如立基于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此种要素则应被归入客观方面要件中加以整饬。与此种要素的性质定位紧密相关,在既遂、共犯认定等犯罪形态领域,应进行贯穿性思考,同时妥善协调其与责任主义之间可能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难以在犯罪构成中合理定位。基于体系下的问题思考方式,坚持在现行犯罪构成体系内安置定量因素。提倡将犯罪构成分层为形式的犯罪构成和实质的犯罪构成,定量因素以及正当化事由等均可纳入实质的犯罪构成中,行为的事实评价与价值评价、形式评价和实质评价将在一定程度上分离,有助于解决犯罪构成相关的理论难题。  相似文献   

3.
俄罗斯刑法理论对我国刑法的积极意义不可估量 ,但由于没能正确把握俄罗斯刑法理论的某些概念之间的关系而使其对我们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4.
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论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志祥 《河北法学》2007,25(4):87-92
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定量因素的类型包括数额、情节以及目的犯的目的.以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索为标准,可以将基本犯的既遂形态分为数额犯、目的犯和情节犯.  相似文献   

5.
犯罪构成理论在刑事诉讼各环节起着不同的作用,存在缺陷的犯罪构成理论制约着刑事诉讼的各环节。从犯罪构成理论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制约看,现行犯罪构成理论的最大不足是缺少消极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应包括犯罪客观、犯罪主体、犯罪主观和犯罪阻却四个要件,不包含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明确的位阶关系,能反映定罪的司法逻辑。完善的犯罪构成理论应“入罪”与“出罪”并重,积极构成要件与消极构成要件兼备。  相似文献   

6.
犯罪构成理论在刑事诉讼各环节起着不同的作用,存在缺陷的犯罪构成理论制约着刑事诉讼的各环节.从犯罪构成理论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制约看,现行犯罪构成理论的最大不足是缺少消极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应包括犯罪客观、犯罪主体、犯罪主观和犯罪阻却四个要件,不包含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明确的位阶关系,能反映定罪的司法逻辑.完善的犯罪构成理论应"入罪"与"出罪"并重,积极构成要件与消极构成要件兼备.  相似文献   

7.
8.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研究视角疏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存在的视角混乱现象阻碍了这一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故很有必要对有关视角予以辨析。立法与司法 ,中国与外国 ,法律与事实 ,可能与现实 ,客观与主观 ,事前与事后 ,定罪与量刑 ,静态与动态 ,都是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常常涉及的视角。注意每一对视角的区别 ,才能使犯罪构成研究具有同一的基础 ,从而增进该研究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9.
四要件:没有构成要件的犯罪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成要件是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基础,具有其独特的含义与机能。而在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中,构成要件被改造成为犯罪构成,成为犯罪成立条件的总和,丧失了构成要件的机能。因此,本文认为四要件是没有构成要件的犯罪构成,应当废弃犯罪构成的概念,重新恢复构成要件的概念,以此建立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10.
蒋劲锋 《政法学刊》2006,23(1):64-67
犯罪的方面包容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由犯罪构成要素组成,对三者的定位涉及到坚持用科学系统论分析犯罪构成的问题,应当弥补传统刑法理论在概念上混淆三者的疏漏,科学构建完善作为理论大厦基石的概念,另外,对犯罪各方面下犯罪构成具体相应要件和要素纵向深入的剖析,进一步印证了对三者上述关系的分析。  相似文献   

11.
不能犯的认定过程就是危险的破译过程 ,而危险说之主观的未遂论和客观的未遂论 ,分别只就某个片面来看待危险 ,客观的未遂论又从片面之片面展开分析 ,把行为的危险和作为结果的危险之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立起来 ,未能统一地、总体地对待各部分的危险性 ,以至于各说均不同程度地面临顾此失彼的选择困境 ,因而不能得出共识的结论。本文紧紧围绕行为的性质这个核心问题 ,归纳了不能犯认定上的“八字法” ,即“质量、有无、是否、真假”。对于手段不能的情况 ,采取“质量判断法” ,即看行为人所采用的手段与未能达成的危害结果之间 ,是属性不妥还是数量不够 ,前者是不能犯 ,后者则为未遂犯 ;对于客体不能的情况 ,采取“有无判断法” ,即看行为人所指向的客体是否存在 ,不存在是不能犯 ,存在则是未遂犯 ;对于主体不能的情况 ,采取“是否判断法” ,即看行为人是否具备刑法所规定的意图之罪的主体资格 ,不具备的是不能犯 ,具备的则是未遂犯 ;对于状况不能的情况 ,采取“真假判断法” ,即看行为人实施行为时 ,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该罪的特定情景状态是否真实 ,不真实的是不能犯 ,真实的则是未遂犯。  相似文献   

12.
章桦  石镁虹 《河北法学》2015,33(2):125-137
以全国27个省份法院裁判文书作为实证研究样本,运用统计学分析方法对我国非法行医罪的量刑进行分析,观测我国非法行医罪量刑的基本特征;对影响非法行医罪量刑的诸多因素进行概括总结,探索基于不同因素在量刑上的差异及对量刑的影响。发现当前我国非法行医罪量刑上值得推广的经验和需要改进的问题,期翼为我国非法行医罪的理论繁荣提供经验基础,为司法人员量刑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14.
交通肇事罪构成中结果标准的数量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伟明 《法学杂志》2005,26(2):47-49
本文根据《刑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阐释了交通肇事罪的基本型构成和“情节特别恶劣型”犯罪构成的结果标准问题,以及“逃逸型”构成与“逃逸致人死亡型”构成的量化关系,并提出了立法和司法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劳动教养制度的离场以及行政拘留的刑法化趋向,刑法结构的变革亦从一种观念落实到实际行动.刑法结构的变革直接关乎刑事法网的大小与刑罚的苛厉程度.罪量要素作为我国刑法认定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制度设计,成为调节罪刑关系的关键指标.本文以刑法结构变革为切入点,通过考察晚近刑法修改中罪量要素调整的具体样态,以协调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的对冲,社会防卫与人权保障的紧张关系为理论背景重点探讨了“零门槛”犯罪的合理限度与人格要素在我国罪量要素的合理向度,提出“零门槛”犯罪限于超个人法益侵害的高风险领域,并主张坚持人格要素在定罪情节中的出罪性向度.  相似文献   

16.

Objectives

Generally speaking, crime is, fortunately, a rare event. As far as modelling is concerned, this sparsity of data means that traditional measures to quantify concentration are not appropriate when applied to crime suffered by a population. Our objective is to develop a new technique to measure the concentration of crime which takes into account its low frequency of occurrence and its high degree of concentration in such a way that this measure is comparable over time and over different populations.

Methods

This article derives an estimate of the distribution of crime suffered by a population based on a mixture model and then evaluates a new and standardised measurement of the concentration of the rates of suffering a crime based on that distribution.

Results

The new measure is successfully applied to the incidence of robbery of a person in Mexico and is able to correctly quantify the concentration crime in such a way that is comparable between different regions and can be tracked over different time periods.

Conclusions

The risk of suffering a crime is not uniformly distributed across a population. There are certain groups which are statistically immune to suffering crime but there are also groups which suffer chronic victimisation. This measure improves our understanding of how patterns of crime can be quantified allowing us to determine if a prevention policy results in a crime reduction rather than target displacement. The method may have applications beyond crime science.
  相似文献   

17.
作为故意犯罪,危险驾驶罪理应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机动车驾驶者之间以及非机动车驾驶者与机动车驾驶者之间均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暗中帮助他人危险驾驶的行为人应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片面共犯,而不知情的危险驾驶者则应单独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间接正犯和单独不作为犯的情况下,非机动车驾驶者应单独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者的同饮者、劝酒者、同乘者以及饭店、酒吧等酒水提供者均不应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18.
谢勇  王燕飞 《犯罪研究》2005,1(3):19-35
我国学界在1994-2004年十年间对有组织犯罪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出版专著20部,论文发表近700篇,并形成自己的研究特点。十年间学者围绕着有组织犯罪的基本概念、有组织犯罪现象的科学解释,治理对策进行深入探讨,但有组织犯罪是一种新型的复杂犯罪现象,随着社会的演变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这就亟待学界克服已经研究的缺陷与不足,推动有组织犯罪研究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19.
毒品犯罪中,在各参与主体共同策划、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犯罪的典型情况下,认定共犯关系并不困难,但在各相关主体之间联络松散、行为相对独立、利益关联度弱的边际地带,共犯关系的认定疑难复杂、界限模糊。从共同犯罪的本质出发,共同犯罪意志是危害行为的参与者成立共犯的内在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对他人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客观上起到了帮助或者促进作用的行为,要认定为毒品犯罪共犯,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对行为人而言,应当具有参与到他人实施的毒品犯罪中的意思表示;二是各共同参与人对于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该毒品犯罪达成了合意;三是对其他参与者而言,行为人实施该行为的主要意义在于帮助毒品犯罪的完成。只有按照上述思路进行司法认定,才能够真正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  相似文献   

20.
土地犯罪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犯罪的立法缘起于经济迅猛发展之下的深刻土地危机及保护土地的特殊需要。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是国脉所系,民生所系的“生命线”。土地犯罪是对社会根本利益的侵犯,是对我们生命线的破坏。惩治土地犯罪是现实的呼唤,历史的必然。修订后的《刑法》及《土地管理法》增设了土地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完善了土地法律责任体系,对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稀缺的土地资源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现实迫切需要深化土地犯罪的理论研究,以指导法律的准确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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