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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原则是现行《刑事诉讼法》所体现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如何适用,有诸多分歧。本文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出发探析疑罪认定的标准和疑罪从无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方法,并从司法理念、刑罚目的以及适用刑罚的社会成本和诉讼效益等角度阐述正确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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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所独有之疑罪从无原则,来源于西方无罪推定原则,但也有区别。对于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宣告被告人无罪后,受害人及第三人能否以同一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或引用刑事判决进行抗辩,需从不同法系相关概念发展的历史沿革、我国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所采不同证明标准以及刑事判决既判力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讨论。这些问题将直接导致疑罪从无对相关民事责任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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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处理的程序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疑罪从无处理程序的法治化,是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客观需要,又是提升疑罪案件从无处理过程及结果社会认同度与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为解决疑罪从无处理程序规范不足与司法实践随意性大等问题,应依法规制疑罪从无处理权,明确赋予侦查机关疑罪从无处理建议权,类型化配置存疑不起诉决定权,完善审判机关证据不足无罪判决权以及司法救济权;应依法规制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重视证据不足判断标准的相对独立性,完善与细化现行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强化证据不足无罪判决与存疑不起诉决定的说理制度;应依法规制疑罪从无处理过程,设立相对独立的疑罪处理程序,全面实现疑罪处理程序的多重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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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刑讯逼供案件侦查的角度,对刑讯逼供类案件的特点、经常出现的问题、应当适用的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文中认为刑讯逼供案件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刑讯逼供案件不应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并对这些观点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加深对刑讯逼供这一罪名的认识,对这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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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于冤假错案的关注度日益增强,要求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司法原则的心愿也愈加迫切。本文从审判实践进发,寻找疑罪审判异化的成因,考量疑罪审判的价值定位,最终尝试架构疑罪审判的激活路径,以期对真正实现"疑罪从无"理念的归位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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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杀妻案"引发我们对"民愤"问题的探究,过分强化民愤的存在对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具有消极影响。本文通过对比"疑罪从无"原则和过去"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的做法,阐述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意义,以及其与处理好"民愤"问题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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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疑罪从无”是杜绝冤假错案发生的必由之路,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需要,是顺应刑事证明责任理论的基本要求.“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目前还很难实现,主要原因在于“有罪推定”思想根深蒂固、正当程序理念缺失和诉讼结构严重失衡.要实现“疑罪从无”,必须严格贯彻“无罪推定”思想,牢固树立法院“审判中心主义”思维,全面把握“证据裁判原则”的精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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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的频频爆料,使得刑事法官内心的压力越来越大,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也越来越难。其危害性很大,从人权保障角度来看,毁被冤者人生;从社会安定角度来看,诱发当事人上访;从司法公信角度看,降低法院公信力;从审判人员角度来看,加重法官心理负担。其形成的原因,一是公安的办案陋习,二是检察院监督权缺位,三法院缺乏疑罪从无理念。对冤假错案,要从坚持证据裁判意识、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排除案外因素影响、降低追求办案效率意识等四个方面来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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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陈新平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新平无罪"。湖南"南县教师校园杀妻"案先后经历6次审理,最终改判无罪。此前陈新平曾3次被判有罪,并被羁押5年。陈新平案如此结果可能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冤案,但是对司法机关来讲其实这是一个"疑案"。从记者的采访中我们可以看到,审判长认为确实有证据指向陈新平,但是这些证据并非是直接的证据,而且没有形成证据链,在新刑诉法实施以后,法院对证据的要求更高,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陈新平有罪,所以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法院判决陈新平无罪。"疑罪从无"这4个字从来没有被直接写入过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但它却是一条重要的司法原则,刑诉法的一些条款均对其有所体现。从司法机关这么多年来对它的执行情况看,疑罪从无与其说是一条司法原则不如说是一种文化现象。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机关对疑罪问题走的是一条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轻",再到"疑罪从无"的艰难而曲折的道路。之所以说这条道路艰难曲折,就是因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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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疑罪从无”原则从纸面逐渐落地的背后,是刑事司法参与者的专业化.
因为专业化,刑事辩护律师曹夏博的无罪辩护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枉不纵”理念产生“化学”反应——一起故意杀人案由死刑改判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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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后的刑诉法基本确立了“疑罪从无”规则,本文试对这一规则的司法适用情况加以探讨和分析。 一、疑罪案件的表现形式 (一)客观上的疑罪。主要是基于证据原因造成的疑罪,表现为根据已掌握的证据难以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形成了一种真伪难辨、事实不清的状态。这里又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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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绝对无罪的刑事错案,在过错责任制的原则下,疑罪从无类刑事错案的责任追究更为复杂,已平反近两年、追责进度尚未公开的聂树斌案正是如此。以聂树斌案为研究对象,以再审无罪判决书为依据,梳理无罪判决后短期内有关责任追究的官方、专家、媒体、网民等多方声音,分析其中存在的积极追责、消极追责、不用追责等观点。在明确疑罪从无类刑事错案的追责时机、追责范围、追责机制等基础之上,提出对疑罪从无类刑事错案责任追究的个人展望:谨慎的乐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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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应当"从无"吗?——法治与情理视角下对疑罪从无原则的重新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确信"方可定罪,"疑罪"则应从无,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实践中,无确信而定罪或明或暗存在,导致疑罪从无原则出现了异化.这种异化的重要原因是情理与法治的冲突,解决的路径在于法治对情理的要求适度让步,对传统的疑罪从无理念进行松动,降低确信成立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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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三类不起诉情形中的一种.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和诉讼经济原则的具体体现,其适用的对象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认定存疑不起诉的关键是符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然而证据不足的认定标准很笼统.司法实践中操作起来分歧较大.它关系到能否正确贯彻疑罪从无的诉讼原则,关系到办案质量和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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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内涵及其司法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中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和贯彻这一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疑罪从无原则的起源谈起,分别从刑法学和刑事诉讼证据学的角度分析了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内涵,并对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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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张氏叔侄、河南李怀亮、福清纪委爆炸案2名"主犯"……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有多起错案被纠正,有沉冤十余年的嫌疑人因"疑罪从无"重获自由。其实,早在10年前.云南省由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依据"疑罪从无"的审判理念,判决杨全高无罪释放。这起案件的无非释放判决,在某种意义上具有"灯塔"式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