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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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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 抗诉机关某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保险公司。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某。 保险公司根据陈某的投保香蕉树风灾险申请。向陈某提供《香蕉树风灾保险投保单》、《香蕉树风灾险保险条款》、《香蕉树风灾险保单》明细表,陈某于2003年7月15日和2003年7月18日保险公司的上述格式合同和投保单上的投保人处签名。其中:1、《香蕉树风灾保险投保单》约定:陈某两次投保的总保险金额为104.445万元,总保险费为56724元;2、保险公司提供《香蕉树风灾保险条款》的格式条款中第十二条第(二)项“全损(即断主茎)按100%计赔”、  相似文献   

2.
1989年10月10日,邓某(被保险人)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4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当日,邓某填写了《投保单》,按企业车辆费率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公司也签发了《保险单》和《保险证》,双方约定合同于次日生效。  相似文献   

3.
妻子为丈夫购买终身保险,其在投保单上未选择自动垫交条款,但保险合同却规定保险公司具有自动垫付义务。妻子迟延交纳保险费后,丈夫不幸因病去世,妻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以符合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理赔。日前,随着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判决书的送达,这起纠纷尘埃落定,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6万元,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终止履行。  相似文献   

4.
1991年8月24日,某县皮革厂把该厂的两辆卡车(车号分别为06—00147和06—02546)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办保险手续时,皮革厂填写了两份投保单,每张投保单投保一辆卡车。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时,可以附加投保驾驶员意  相似文献   

5.
案情介绍被告人杨丽在纪某(某公司经理)的纠缠下与前夫管红江(房屋开发公司经理,本案第一被告人)离婚与纪某结婚。杨与纪结婚后仍与前夫管红江保持性关系。管、杨为达到复婚之目的,预谋乘纪某出差的时机杀死纪某。1995年11月14日晚,纪某要在当晚出差,杨遂将管红江准备的20余片安眠药片溶于水中,欲让纪某饮用未逞。杨传呼告知管,纪未服安眠药,劝管不要动手。次日凌晨1时许,管窜至纪、杨住处,杨遂躲进另一卧室。管红江和纪某厮打中,管持铁锤、菜刀将纪某杀死,并将纪的尸体肢解。尔后,管红江、杨丽二人将纪某内脏扒出剁碎倒入便池内冲走。将纪某的头颅、躯干、四肢移至杨丽另租用的民房内,把肉割下剁碎倒入便池内冲走,将骨头砸碎抛至野外。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后,在社会上产生极大的影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管红江、被告人杨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均不服判决, 提出上诉。下文便是杨丽的辩护律师在二审时所发表的辩护词(节选)。  相似文献   

6.
阿辉 《法治与社会》2004,(12):32-34
一对老实巴交的农民夫妇,先后两次为心爱的儿子投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共计交纳保险费35元.谁料,保险公司悄悄做了"手脚":将保险期限由行业规章确定的1年"缩水"为6个月.当儿子不幸病故,他们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竟以其子死亡时不在保险理赔期间内为由予以拒绝.万般无奈之下,他俩只好走上了法庭讨公道.  相似文献   

7.
索赔遭拒引发诉讼   家住南昌市洛阳路的江西某制药厂女工雷雪君,在熟人的介绍下,于1998年9月30日,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营销部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0万元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并支付了首期保险费18840元.次日,保险公司营销部向雷雪君出具了保险单.该保险单约定:投保险种为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保险责任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00:00时至终身,保险金额40万元.保险合同生效180天后,被保险人一旦被确诊初次患有包括癌症在内的10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两倍,即80万元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还应给付身故保险金40万元.……  相似文献   

8.
立法     
《中国律师》2012,(9):86
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8月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规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行为。《管理办法》以保险公司控股股东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管控和业务联系为基础,在控制行为、交易行为、资本协助、信息披露和保密、监管配合五个方面作出了规定。该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问题:无责任即无“责任心” 3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新规确立了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一周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两个《意见》都确立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意味着在国家司法链条上,负责“做饭”、“送饭”和“吃饭”的公检法三机关,都有了自己的终身问责制.  相似文献   

10.
巨额寿险索赔案引发的思考——兼谈人寿保险合同的几个问题陈旭琴一、案情介绍1995年7月25日,纪迟和妻子杨雪梅在珠海市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的动员下,同意参加保险,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纪迟投保50万,保险费4934元;杨...  相似文献   

11.
偶见 《法学》1996,(10)
可解除合同不应作为无效合同处理●偶见◇学者点评:廖瑛一、案情梗概1995年12月20日,刚动过乳腺癌手术的姜某委托同事向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甲种),投保单中健康情况栏未填,保险人准予承保。1996年2月3日,姜某旧病复发身亡。姜丈夫俞某以受益人...  相似文献   

12.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的灵魂,涉及到保险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是保险公司生存发展的命脉,因此,世界各国均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作为监管的核心内容。我国的《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和中国保监会发布的1-13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及相应的实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一起构建起了比较完善的静态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了适合中国保险发展和资本市场实际状况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13.
简要案情女工纪某零时值夜班,因担心走夜路不安全,就在晚饭后8点离家去单位,不料在途中出车祸死亡。死者家属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当地政府对纪某是否属于因工死亡发生了争议并诉至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4.
1.《教育督导条例》2.《机关事务管理条例》3.《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4.《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5.《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6.《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相似文献   

15.
协调会现场(左为被告珠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右为原告纪擎的监护人)。如果一个人向人寿保险公司递交了一份投保单,并预交了一笔保险费,是否意味着他已从保险公司购买到了人寿保险呢?围绕这一问题,一名三岁的幼童与保险公司之间展开了长达十个月的争辩。今年7月2日,这一中国迄今为止索赔额最大的寿险案——三岁幼童纪擎状告珠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索赔纠纷终以和解的方式尘埃落定。然而,这场官司所掀起的冲击波如久久不能平息。广大公众对纪擎赋予了极大的同情,入们对此案的认识仍有很大分歧。如何理性地,客观…  相似文献   

16.
案精简介:王某夫妇为个体经营者,1996年5月曾向友张某借款10万元以拓展生意,之后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王某夫妇用仅余4万元给自己投保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指定其子为受益人,而养老保除本指定死亡保险受益人。之后不久,在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有效期内,王某夫妇在一次车祸中同时丧生。事故发生后,因其子年幼,由王某母亲持有效证件代其孙向保险公司索赔。养老保险赔款应为6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赔款应为12万元。与此同时,王某夫妇债权人张某也向保险公司索赔,认为保险金应由他领取以抵偿王某夫妇生前所欠债务。…  相似文献   

17.
今年 8月份 ,往日与李先生较要好的一位同事谢某向李借一张身份证 ,称是作为买翻斗车的证明。李某夫妇两口子觉得谢某是几十年的老同事了 ,就把身份证借给了他。然而 ,最近保险公司的一个电话却搅乱了李家平静的生活 :“谢某在银行的 1 4万元汽车贷款还不出来 ,你们是其担保人 ,要向你们追偿。”这个电话犹如晴天霹雳 ,在李家炸开了锅。身为李某爱人的刘女士到保险公司一查 ,发现谢某利用这张身份证指定李先生为贷款担保人 ,而他本人则代为签字画押。李某夫妇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被谢某蒙在鼓里呢 !近日从保险公司获悉 ,经过多方协调 ,谢某…  相似文献   

18.
你的发言都是空话,你不要再念了,你下去吧。听到河南省许昌市市委书记毛万春的话,正在主席台上发言的许昌市魏都区区委副书记纪某尴尬地走下主席台。这是不久前发生在许昌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的一幕。  相似文献   

19.
1985年5月1日,个体户刘某将自己的黄河牌汽车向县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4万元保险期限1年.1986年1月25日,刘某的好友陈某也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解放牌汽车按八折向县保险公司投保.2月10日,刘某与陈某签订了一份汽车调换合同.合同规定汽车对调,陈某补给刘某1万元。随后双方即换了汽车,但双方未去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将换车情况书面通知保险公司。86年3月15日,陈某驾驶黄河牌汽车在运输途中发生翻车事故,化去车吊、拖和修理费7千多元。事故发生后,陈某、刘某如实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以汽车调换未按《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办理批改手续为由,拒绝赔偿。刘某为此向人民法院诉请赔偿。  相似文献   

20.
1.2011年8月2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1号公布2.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第三条保险公司转让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业务,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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