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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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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美两国司法理念的比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中美两国的司法理念进行了比较。美国的司法制度体现了程序公正优于实体公正、普遍正义优于个案正义、法律真实优于客观真实、法律调整优于调整法律、服从法律而非服从民意的司法理念。而中国的司法理念在这五个方面与美国的司法理念差别很大。  相似文献   

2.
在以孟德斯鸠、贝卡利亚为代表的人道主义司法理念的影响下,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进行了人道化改革,逐步确立了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审判公开等原则;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平衡智慧对近代以来的西方司法制度也颇有影响,如西方各国法律中确立的司法原则——当事人对等原则和辩诉交易制度等等,就体现了司法平衡的理念,而所谓司法平衡就是指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利益上的平衡;自古希腊以来的司法正义理念对西方司法制度也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这一理念强调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形式正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实体正义),英国的衡平法以其对实质正义的追求而弥补了侧重于追求形式正义的普通法的不足,从而在英国法律体系中达到了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3.
孙赓 《中国律师》2005,(8):76-79
一、国外司法改革的启示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司法改革,由于受本国司法改革的背景、法律文化传统和国情等因素的影响,在改革的动因、理念、目标以及具体制度设计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综观这些国家的司法改革,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国家的司法改革有着惊人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体现了不同国家司法改革的共同价值追求,从中可以得到一些重要而有益的启示:其一,司法改革目标的共同性:实现正义。英国的民事司法改革是以伍尔夫勋爵提出的题为“接近正义”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报告为基础的。这份司法改革报告被人们称为《伍尔夫报告》或《接近正义的报告》…  相似文献   

4.
在中国法治语境下,能动司法强调在依法司法的前提下,司法审判活动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的统一,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统一,因而体现了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司法的统一,坚持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坚持回应关切与综合考量的统一,坚持开放引导与协同司法的统一,坚持规范司法与制度建设的统一。能动司法蕴含着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对于社会正义问题,思想家们众说纷纭,各具见解。实际上,讨论社会正义问题,必须密切联系社会主体赖以生活及其发展的社会条件。从本体论意义上讲,社会正义乃是社会主体权利要求的制度化实现,是人类意识的载体形式。由此,社会正义拟可区分为制度正义、程序正义和行为正义三种类型。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必须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解决社会正义问题。维护社会正义,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能动司法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促进和实现社会正义,不仅构成了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而且已经成为能动司法的价值目标。在当代中国司法审判活动中,必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和实施社会正义的能动作用,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制度与机制建设,从而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5.
言论广角     
《中国司法》2013,(1):4-5
江必新:以矢志不渝的信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弄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不是只追求形式公正、保护少数人利益的资本主义司法制度,也不是前苏联以维护集权为目的的司法制度。我个人认为,人本、便民、为民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特征;公正、高效、权威是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要求;正义、公平、和谐是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价值追求;裁决法律争议、维护法律权威、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是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职责;依法能动、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是社会主义司法发展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6.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一种后现代主义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文忠 《河北法学》2005,23(5):86-91
如何坚持法律的正义准则、确定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价值准则是司法改革的中心问题.法律的实体正义正被解构和反思,人们开始思考行动中的法律正义,关注程序正义.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家试图从现象学或者语言学等不同的角度找到一条立足于程序正义的出路,但是由于程序本身的微观性、个体化,寻找程序正义本身的道路必然是漫长的.  相似文献   

7.
夏锦文 《法学论坛》2005,20(2):18-23
法律职业化与司法现代化的共同理论语境是现代性理论 ,共同实践背景是法制现代化运动。法律职业化意味着一个经过法学理论熏陶和法律知识传授之法律职业家共同体的形成 ,这个职业家共同体共享法律价值并娴熟于法律技能。司法现代化作为法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倡导并通过现代司法制度确认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程序效率等基本价值准则。法律职业化与司法现代化之间的理论关联可以从法律与经济关系、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司法制度资源供给与分享、法律作为科学学科和知识体系、司法效率实现等多种维度进行分析和把握。  相似文献   

8.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法律规范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同样也是深化审判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之一.该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种特有的制度,该制度对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司法的程序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将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浅显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法律援助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法律救济。其和谐价值主要体现在:保障人权;追求平等,公平和正义;均衡司法服务资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种法律救助,探讨如何彰显其和谐价值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独特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被害人权利保护与恢复性司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恢复性司法为制度进路,追求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这一事关实质正义实现的法治目标。对犯罪人的制裁更多地涉及法律的一般性与普遍性,因此偏重于追求形式正义;对被害人权利的弥补、修复、保护更多地涉及生活中实际、具体的事件之合理性与被害人个别处遇,因此偏重于追求实质正义。在传统刑事司法制度中,被害人的权利长期遭受不应有的忽视,而在欧美获得蓬勃发展的恢复性司法制度则针对不同案件、不同犯罪人和被害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恢复性司法计划,为我国惩治犯罪人、保护被害人与实现个案中的实质正义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资源与制度进路。  相似文献   

11.
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正当程序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一直以来,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是司法公正所追求的目标。实现程序正义不仅是对实体正义实现的保障,也是各个国家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路径。而程序不仅给作为中立者的法官提供了依法审判所依赖的路径,也给法官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保障。其一可以减轻其做判决时的责任负责,有利于责任豁免;其二,有利于保障法官审判时的独立性;其三,法律程序也是一种对法官职业生涯的保障;其四,坚持法律程序办案,有利于实现法官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更有利于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的立法执法目的。  相似文献   

12.
钱志勇  皮修雁 《特区法坛》2003,(77):31-35,37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审判监督程序作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的特殊救济程序,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再审民事判决书作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后,就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司法文件,对于确立正确的再审思维模式,确保再审案件质量,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形象,树立国家法律权威.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韩德明 《法学论坛》2005,20(2):24-26
法律职业化有其深刻的知识论根据 ,它建立在多种知识论基础之上 ,并与司法制度合理化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为法律职业化的知识论根据所内在要求的司法制度合理化的基本方面包括司法独立、判决理由合理、司法权力中性化和司法程序正义等。  相似文献   

14.
郑素一 《行政与法》2007,(7):108-111
中国传统司法活动中的思维方式,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基于对和谐、无讼的理想追求,强调实质正义和息事宁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了法律的形式正义,但此种思维方式却也造就了泱泱人口的农业大国和谐而宁静的生活,并且此种思维方式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仍大量存在,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维护作用。因此,借鉴中西方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思维方式,使中国传统的司法思维模式进行现代转化是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增强我国司法的正义与活力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我国教育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益诉讼制度是保障公共利益和实现法律权利的重要司法制度,也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任务。分析教育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境,借鉴国外教育公益诉讼制度,探讨我国教育公益诉讼的概念、主体资格以及适用范围和情形,可发现从立法层面建立健全教育公益诉讼制度十分重要,将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16.
事实的乌托邦--法律真实的本源及运行机制的现实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追求真实,这是实现正义的必然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人认知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法律追求的真实不可能完全实现了客观真实.正义要在法律运行中得到体现,法律真实在不同的法律运行环节中定位和反映并非一致.立法依据和反映客观真实,司法追求立法确立的法律真实,民众对立法与司法也有自己朴素的认知情感,法律真实在不同环节的运行中统一和整合基础上形成的法律裁判才是正义的,获得普遍的承认和执行.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务表明,由于语言表述的局限性,立法者预见未来的有限性以及制定法本身所固有的不周延性,制定法的诸多阙漏愈加受到人们的关注,所谓制定法规则的绝对确定性、普适性、稳定性显然是不存在的。由此,导致法——特别是私法,不能化约为纯粹的形式合法性,并且它也并不总是等同于正义,从而使形式合法性与个案正义要求之间的内在冲突不可避免。因此,个案正义的需求必须通过相应的司法制度并融入法律体系之中,才能使法律的严格、僵化得以有效缓解,才能使司法受众更可能现实地接近司法正义,也才能在实质意义上实现法律的目的、意义和价值。鉴于此…  相似文献   

18.
正义是司法的永恒追求,而保护人权也是司法必不可少的内涵之一。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程序正义对于刑事诉讼法而言,是触及整个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每一根神经的。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刑事诉讼法体系与实践的基石。笔者在结合实务的基础上,剖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参与者间的相互关系,探寻程序正义的可能与实现,以期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实现个案的正义是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不能回避的问题。现代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尴尬地位,如何适用,吸取传统中的一些可取的做法。中国传统社会并非不重视法的公平价值,对个案正义实现也有合理之处,这种手段可能是建制上的,也可能是一种社会压力,无论如何,公平和秩序都是司法追求的目标,本文通过对古代民间司法与现代民法的衡平机制的比较,期望可以从传统司法中寻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平衡。  相似文献   

20.
肖泽顺 《法制与社会》2010,(29):113-114
司法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司法制度永恒的生命基础。而公正最终要由人去实现,因为法律最终是靠人来执行的。公正的司法离不开一个高素质和有力量的司法群体,司法人员作为公正的裁判者和执行者,其法律意识和思想观念直接影响公平和正义的实现。本文拟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从实体、程序和证据三个方面,就司法人员如何与时俱进,转变执法观念,维护司法公正阐述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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