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抓捕、截停、带到为目的的措施和以保证被告人出席审判为目的的措施两大类。为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西方国家从适当根据、令状主义、迅速带见法官等方面对羁押之前的抓捕、截停进行了规制;从羁押适用的法定理由、决定主体、上诉救济以及迅速审判等多个角度对审判前的羁押进行了规制。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也涵括了以拘留为中心、以留置盘问、公民扭送为补充的抓捕、截停、带到措施,以及以逮捕为术语标志的审前羁押措施和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为形式的审前释放措施,并对这些措施设置了与西方大体相当而又略有差别的规制机制。尽管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较为完备,但仍需从拘留的临时化、逮捕羁押的司法化以及监视居住的自由化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3.
4.
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是新一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有法可依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前提.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强化,首要的问题是架构法律监督立法体系.在再次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应充分吸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5.
中国刑事证据规则体系之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当前在我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中倍受关注的一个问题,而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证据规则也已成为专家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共识。然而,如何构建中国证据规则的体系,确实需要认真的研究与磋商。在本文中,笔者谨就刑事证据规则的体系框架陈抒管见,求教于各位方家学者。…… 相似文献
6.
通过归纳总结域外相关立法、学理不难发现,刑事合规无非是旨在推动企业自我管理的刑事法制度工具。从这一概念出发再来审视我国的刑法分则体系可以发现,刑事合规已经通过不同方式呈现在单位犯罪以及业务关联性渎职犯罪之中。以现行制度为观察对象,可以归纳得出,当前的刑事合规分则体系呈现如下特征:以前置法合规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以法定危害结果出现为原则,危险创设为例外;以具体领域内的个别化立法为原则,缺乏一般性罪名;新罪名的设立以国家监管资源有限且利益关涉重大为前提。沿着这一思路,可以大致预见刑事合规分则立法的未来方向:第一,不宜设定一般意义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强制性合规条款;第二,在个别领域内,可以通过“完善迷途知返条款”“在关涉法益重大,问题频发的领域,确立相关企业的刑事合规义务”“强化间接规范的合规激励效力”等方式,一方面充分发挥现有制度的合规激励功能,另一方面完善相关的刑事合规分则体系。 相似文献
7.
8.
9.
方法在人类社会和司法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方法论能够促使刑事司法改革日益科学化。我国当前刑事司法改革存在实践探索和顶层设计的结合问题、重点难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协调问题、参与改革和方案完善问题以及政策立法和依法改革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构成了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方法论转向需要。而刑事司法改革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能够克服这些“贫困化”问题,最终在刑事司法改革中通过方法论体系的基本要求、基本目标、基本手段、基本机制和基本保障措施来达成。 相似文献
10.
论反腐败的刑事政策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更加有效地治理腐败问题,有必要对当前刑事政策作体系性思考.本文从刑事政策概念展开,从横向、纵向两个角度对其体系与结构进行论证.在纵向结构上结合我国当前腐败形势对我国根本刑事政策给予客观评价,并进而在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的框架内提出具体建设性意见,旨在构建科学合理的反腐败刑事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1.
12.
13.
刑事一审裁判质量保证体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审程序是审判程序的核心。刑事一审裁判质量的高下,事关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公诉案件的一审裁判是在侦查、起诉、辩护、审判各方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任何一方职能萎缩或者得不到充分发挥,一审裁判质量就没有保证。要保证刑事一审裁判的质量,就必须保证侦查、起诉的质量,落实有效辩护,保证合议庭、独任庭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14.
15.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客观真 实说,法律上表述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一标准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有严格的要求, 对保护公民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具有积极意 义。但因其规定过于苛刻,与现实法治环境存在脱节, 暴露出诸多缺陷。作者认为,应当借鉴相对合理主义 精神内核,以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重构刑事诉讼证明 标准体系,这是我国法治初级阶段相对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正"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这是当代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关于司法权力定位的经典名言,其一语道出了法院在现代司法制度中的核心、权威地位。由于各国政治制度、法律文化传统不同,世界各国法院的体系构造也各不相同。就英国而言,今天的刑事法院由治安法院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的关系处理上,存在分离模式与贯通模式两种类型。我国当前的处理方式应归入分离模式,该模式的缺陷在于,不仅教义学理论的构建缺乏刑事政策上的目标指引,而且刑事政策的运作可能突破教义学的体系性逻辑。为克服这种缺陷,我国有必要改采贯通模式,将刑事政策的目的性设定与法教义学的构建相贯通。功能主义的刑法体系能够合理地解决体系的自主性与应变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它使得犯罪论的构建不再以应罚性作为主导,而以需罚性作为主导,由此重塑犯罪阶层体系。刑法体系的功能化发展,易于对法的客观性与统一性形成冲击,并对个体自由的保障构成威胁。这样的危险根源于其方法论上的目的性思维。因此,有必要构建一种二元性的规制框架,即通过刑法教义学的内部控制与合宪性的外部控制来实现对功能主义刑法体系的正当性控制。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技术改良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存在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法定的拘传时限过短,其功能被留置盘问所取代;取保候审的定性错位,出现功能障碍;监视居住的定位不清、功能模糊;拘留期限设置过长,悖逆了其作为一项临时性强制措施的本质;否认公民“无证拘留”的合法性,“公民扭送”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刑事诉讼法修改在际,应当借此机会对刑事强制措施进行技术性改良,具体而言:延长拘传期限,拘传后不讯问视为非法拘禁;设立权利取保和裁量取保相配套的取保制度;将监视居住制度改造为暂缓逮捕制度;取消刑诉法第6l条第7款的规定,“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不再单独作为适用拘留的事由;建立无证拘留制度,赋予普通公民无证拘留权。 相似文献
19.
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关系之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当前我国的刑法理论研究中,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学之间的结合看来正在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主题。然而,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学或刑法体系〔1〕之间的关系究竟应当如何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传统的刑事制裁体系具有制裁范围较为狭窄、制裁方法以重刑为主导、制裁程序以繁为主的特征。随着劳动教养制度被废除,我国传统的刑事制裁体系在制裁范围、制裁方法和制裁程序等方面都受到了影响。我国应适时对刑事制裁体系进行完善。其基本进路是:实现从政策调控到法律主导的战略转型,确保多种价值目标的有效和统一实现,坚持系统化的改革思路。最终目标是构建"双轨制"与"层次化"的刑事制裁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