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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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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涛 《求贤》2010,(7):53-53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相似文献   

2.
<正>不久前,最高检和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相似文献   

3.
政策快递     
<正>信用卡恶意透支一万元可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相似文献   

4.
资讯     
《廉政瞭望》2010,(6):4-5
<正>"5000元立案"被评执法落后于立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有  相似文献   

5.
正十八大以来的打虎拍蝇风暴中,很多腐败分子都是因受贿罪而被绳之以法的。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受贿罪也呈上升趋势。那么,究竟什么是受贿罪,我国法律对受贿罪是如何规定的?这些腐败分子又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  相似文献   

6.
贪污贿赂犯罪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痼疾,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贪污贿赂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等.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对贪污罪的界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对受贿罪的界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是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对行贿罪的界定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这几个法定概念,是我们研究该类犯罪心理问题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最近,我在看某公开报道的案例中,当事人向某单位几名干部分别送有钱物,而司法机关却认定为有的人是受贿,追究其刑事责任,有的人是收受礼金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建议给予党政纪处理,请问这样认定的依据是什么?胡平胡平同志:案件查处中,如何认定当事人是受贿还是收受礼金,要依据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及《党纪处分条例》第63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  相似文献   

8.
《先锋队》2002,(5)
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腐败犯罪的中间人被界定为介绍贿赂犯罪嫌疑人,其行为属于刑法严厉打击的严重刑事犯罪。我国新颁布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介绍贿赂罪的界定和立案条件: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  相似文献   

9.
《实践》2015,(2)
<正>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第一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相似文献   

10.
安贵  宾戈 《当代党员》2006,(5):56-57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从字面上理解,一般老百姓是没有机会犯此罪的,但重庆微电机厂一名下岗多年并一直在家相夫教子的家庭妇女廖昆丽,却在今年2月10日,被渝中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相似文献   

11.
《先锋队》2000,(8)
今后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 ,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 ,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将以贪污罪共犯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就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自今年7月8日起施行。这个解释规定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 ,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 ,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 ,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 ,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 ,共同将本单位财物…  相似文献   

12.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检察机关如何处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做出规定,但因该规定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解决检察机关涉案财物处理中的问题和困难。因此,有必要从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保管主体、保管场所、处理原则和违法责任追究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刑法第385条规定,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如此,导致大量的收受"财物"以外的受贿行为不能得到应有地制裁.如何合理的界定"贿赂"成为众多刑法学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2006年7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以《研讨会纪要》形式下发“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政策意见。纪要规定: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私自将财物用于公务支出的,一般应当依法认定相应的受贿犯罪,可以酌情从宽处罚。但下列几种情形,因行为人的受贿故意不能或难以认定,不宜以受贿犯罪论处,或者应将该部分财物从受贿数额中扣除:1.行为人因难以推却、退还等原因而收受他人财物,随后将财物上交单位账户或放入小金库使用的;2.行为人收受他人财物后,将财物用于公务支出时公开说明了财物的性质或…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一、行贿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作案手段隐蔽、形式多样。行贿人为了掩人耳目,往往想出既可不失体面的送出去又不易被人察觉的办法和手段,行贿人一般利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或乘受贿者家中成员婚丧嫁娶之  相似文献   

16.
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从法理解释,学者又把此种受贿称为“斡旋受贿”。  相似文献   

17.
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意见》指出,"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  相似文献   

18.
索贿是受贿犯罪的一种形式,是法定的从重情节。然而对这一问题,理论上分歧较大,立法上也有不甚完善之处,以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新刑法的施行,予以探讨是必要的。一、索贿的概念和特征。通行的观点认为索贿就是“行为人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把索贿理解为“主动”、“索要”是不准确、不全面、有悖于规定的。刑法第385条明确规定索贿就是“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索取包括“索”与“取”两个方面,而所谓“索”也就是勒索之意,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不是行贿”。既然财物给予者是被勒索,…  相似文献   

19.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里所说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挪用者借给、交给他人使用。对于行为人将公款借给挂着集体企业招牌而实质上是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的,或者行…  相似文献   

20.
正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卢恩光涉嫌行贿、单位行贿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卢恩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卢恩光为其实际控制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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