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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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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事故诉讼中过失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执业侵权。医疗执业侵权中医方的过失来自于其违反了法律要求的照护义务。美国的医疗执业侵权法从“医疗常规标准”已经发展出了“群体接受的标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过失认定原则。在程序上,美国的原告依赖于专家证人举证证明医方过错。我国的医疗事故诉讼的过失标准是“医疗常规标准”,存在着许多法律缺陷;程序没有专家证人制度,但实行单一举证责任倒置。事实上,过失的认定上交给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成为了医疗事故诉讼的核心。“医疗常规标准”和举证责任、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很多法律上的冲突。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诉讼间的关系,现有法律存有许多待讨论的问题;鉴定人的欠缺法律责任的规范。但现有达到专家辅助人和可能有的医学专家充当陪审员,很可能有助于解决我国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专业问题。  相似文献   

2.
韩久霞  严翔 《法制与社会》2012,(19):248-249
医疗纠纷属于特殊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文通过对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关系、履行举证责任的认定、特殊情况下对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及其对实践与制度的影响进行总结与归纳,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反映出现阶段医疗机构承担证明责任确实过重,并对未来此类纠纷举证制度改革指出可行性方向.  相似文献   

3.
何怀文 《证据科学》2005,12(2):101-109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执业侵权。医疗执业侵权中医方的过失来自于其违反了法律要求的照护义务。美国的医疗执业侵权法从“医疗常规标准”已经发展出了“群体接受的标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过失认定原则。在程序上,美国的原告依赖于专家证人举证证明医方过错。我国的医疗事故诉讼的过失标准是“医疗常规标准”,存在着许多法律缺陷:程序没有专家证人制度,但实行单一举证责任倒置。事实上,过失的认定上交给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成为了医疗事故诉讼的核心。“医疗常规标准”和举证责任、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很多法律上的冲突。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诉讼间的关系.现有法律存有许多待讨论的问题;鉴定人的欠缺法律责任的规范。但现有达到专家辅助人和可能有的医学专家充当陪审员.很可能有助于解决我国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专业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要求下,民事实体法依据行为人主观过错状态分别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界分为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倒置"规则的仅包含属于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过错推定归责原则的特殊侵权诉讼.我国医疗侵权并不届民事实体法中的特殊侵权行为,应当采纳过错归责原则.因此,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倒置"之规定有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反而使医方陷于过重的举证负担下.为了维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医疗侵权诉讼应当回归过错归责下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法官可以在证明评价过程中通过表见证明、证明妨碍等心证规则与制度辅助处于弱势的患者.  相似文献   

5.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修正,在我国医疗侵权纠纷中适用该规则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弊端。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当建立专家举证制度,实行举证责任轮换制度。  相似文献   

6.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劲  李丽君 《法学杂志》2007,28(3):21-24
我国环境侵权归责原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存,在举证责任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本身仍有其不足与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在环境侵权归责原则上突出体现公平原则;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具有统一性;作出相应的补偿规定,以使环境侵权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上的真正保护.  相似文献   

7.
试析当前医疗侵权认识上的两个误区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人们在理解医疗侵权方面有两大误区 :一是将医疗侵权等同于医疗事故 ;一是把一些与医疗行为相关的非医疗侵权行为当作医疗侵权。这两大误区要么缩小了医疗侵权的范围 ,要么扩大了医疗侵权的范围 ,均影响了对医疗侵权行为的正确认定 ,从而影响了举证责任的正确分配 ,妨碍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但主张并非是判断举证责任的唯一标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适用举证责任的除外、倒置、转换等特殊规则。尤其在保险索赔中,保险是与过错民事责任无关的经济补偿制度,其根本职能在于分散风险、补偿损失,因此,不能苛求被保险人等保险索赔方履行绝对完整的举证责任。保险索赔方只要完成力所能及的初步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就应转移至保险人。本文从探析举证责任特殊性的原因入手,对保险合同效力、一切险的举证责任及我国《保险法》相关条款的理解进行阐述,强调保险索赔中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9.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医疗事故可区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两类。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笔者认为,作为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方式的医疗事故纠纷在我国具有可仲裁性,我国应尽快将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并建议在现有仲裁委员会下设立医疗事故赔偿中心。医疗纠纷仲裁分为自愿仲裁、强制仲裁、自愿与强制混合仲裁等模式,我国现阶段宜采用自愿仲裁的模式。医疗专业水平应该是聘任医疗专业仲裁员的首要资格条件,举证责任倒置应成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的主要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0.
王月霞 《证据科学》2003,10(1):29-31
人们在理解医疗侵权方面有两大误区:一是将医疗侵权等同于医疗事故; 一是把一些与医疗行为相关的非医疗侵权行为当作医疗侵权.这两大误区要么缩小了医疗侵权的范围,要么扩大了医疗侵权的范围,均影响了对医疗侵权行为的正确认定,从而影响了举证责任的正确分配,妨碍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11.
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举证责任减轻原则张梓太环境侵权诉讼在举证责任上,适用的基本原则是“原告举证责任减轻原则”,即减轻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原告的举证责任,并将减轻的这一部分责任转移给诉讼的另一方当事人(被告),或者直接由法院来承担。适用“原告举证责任减轻原则...  相似文献   

12.
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均规定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以被告负举证责任为原则,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绝对保护。但认为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全部由被告承担的观点,显然有失偏颇。本文从实证角度对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进行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彭晨曦 《科技与法律》2006,(4):52-54,101
举讧责任分配是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一个重大问题。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14.
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负担,一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可能采取举证责任的倒置,将原来本由一方当事人负担的举证责任以法律规定的强制方式分配给对方当事人承担,这即是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领域,举证责任倒置在侵权损害赔偿归责与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认定两个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被适用的,但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发生举证责任的倒置;我国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诉讼案件包括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侵权诉讼。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的采用,对原先的证明责任分配格局发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16.
罗甜 《法制与社会》2011,(19):289-290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医方与患者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医患关系紧张以及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02年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开始实施,其中明文确立了在医疗事故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今后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指明了方向。然而近几年,有部分专家学者提出异议,反对这一举证原则的适用。本文认为,医疗事故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值得肯定和支持的,并具有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7.
"医疗事故"由于涉及到人们最为宝贵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成为人们一直关注的社会焦点。而在法学领域里,关于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问题也一直是法学人士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拟通过比较中外关于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理论及立法来探究我国立法中可能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8.
汪淑涓 《行政与法》2002,(8):96-96,F003
在我国当前的新闻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一直颇有争议.通过对法理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应由被报道方承担新闻侵权构成要件中客观要件的举证责任,报道方承担其中主观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9.
焦程程 《法制与社会》2012,(4):134-137,143
因果关系推定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分属于证明方法规范和证明责任规范,两者的适用在逻辑上分处于不同阶段,不可一概而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因果关系推定的适用避免了举证责任的承担(无论举证责任是正置或倒置).关于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认定,在审判实务中,虽然我国立法没有明确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但人民法院已肯定了对该原则的适用;且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并非倒置、由加害人一人承担,而是由受害人与加害人共同承担.  相似文献   

20.
王文革 《证据科学》2004,11(3):215-218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代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4条第8项规定了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对于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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