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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存在着法律适用不一致,导致相同案件出现大相径庭的判决,把克服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立法存在的问题及深化审判改革结合起来考虑,必须科学界定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损害赔偿的内涵与外延,完善医疗赔偿的立法,不断提高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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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岳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0,(3)
医疗纠纷目前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 ,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医疗事故责任难于认定 ,消费者知情权无法充分实现等等。由于涉及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矛盾 ,相关证据制度的不完善 ,使医疗纠纷案件难以处理 ,息诉服判率较低。归纳起来处理医疗纠纷有“五难” :鉴定难、立案难、举证难、质证难、判决难。而这其中问题最突出的当数鉴定问题 ,本文就医疗事故鉴定制度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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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众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14(4):71-82
【基本案情】 1996年6月,被告人王卫明(男,1970年5月生)搬离住所,以与妻子钱某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同年10月,法院对其离婚请求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决。后双方仍处于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人民法庭对发生在乡土社会中的一起民事相邻权纠纷处理过程的叙述,力图展示承办案件的人民法庭的法官在形成判决意见的过程中考量的各种因素、法官审判案件所追求的目标、以及为达成目标所作的努力。透过对法官判决模式的界定与案件审理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为谁而作出判决的结论以及支持法官如此判决的决定性力量。 相似文献
5.
谢素珺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3):65-68
我国的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人民调解因具有独立性、专业性、高效性而被广泛运用于解决医疗纠纷案件中。实践中,医疗纠纷的焦点在于医疗行为的过错及过错程度认定、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的争议、鉴定意见应否采信等问题。应通过医疗鉴定先行、全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人”为中心进行调解、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等措施来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相似文献
6.
连品方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5):91-94
争点整理程序是即决判决的前提,而即决判决的过滤案件功能实现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目的,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我国的争点整理程序虽有不足,但已具备争点整理功能,且有不断完善之趋势,然而却没有即决判决制度与之配套,导致案件无论繁简、是否存有争议,均须通过庭审程序方可作出判决.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机械烦琐,无法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制约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功能,浪费了诉讼资源,因此,我国有必要确立即决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7.
邓亚华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6):88-91
判决推理的重要问题不在于它的形式而在于如何建立它的大、小前提,也就是如何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准确地援用法律规定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其基本构成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方面,不但要涉及案件事实的侦查活动,还要涉及如何运用证据、正确判定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的问题;二是对适用于具体案件法律规范的理解、选择与判断;三是判决结论的得出。 相似文献
8.
黄艳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9,(1):110-113
《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是卡多佐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的结晶,作者对该书进行了仔细的解读,首先提炼出卡多佐划分的三类案件,详细分析了法官判决案件运用的四种方法,并对法官判决第三类案件的立法性质作出了界定。 相似文献
9.
刑事部分判决裁定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抗诉的,该部分判决不能生效。二审法院可以增加上诉被告的赔偿数额。不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只要有反诉条件,就有反诉的可能。 相似文献
10.
杨知文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0(2)
一般生效判决和指导性案例在约束力方面实有判决的效力与案例的效力之分.指导性案例的编撰应以有益于实现案例的效力为目标,其具体过程表现出值得关注的方法论特征.指导性案例的编撰既要立足于既有生效判决文书,运用案件事实的剪裁和判决结果的采编方法实现对案件文本的剪辑,同时又要通过判决理由的提取和裁判要点的著作完成对案例裁判要旨的著述. 相似文献
11.
郭秀梅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3):36-39
浙江省首例“贞操权”案备受法律界的关注,本文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结合本案与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发生的法律冲突进行分析,探讨本案原告是否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本案以及是否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等若干问题,并就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修改和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2.
现行法律中,因刑事与民事法律规定不统一,导致了同一法律行为被不同评价。特别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法院在对投资人财产权救济上存在不同的审判标准,进而在合同效力认定、利息保护、判决执行等实务层面产生了不同影响。建议在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以"刑民并行"原则为主,"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原则为辅;合同按照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处理,合同若有效,投资人应当给付合法利息;民事裁判作出后,刑事裁判认定所涉合同无效的,法院应对民事裁判启动再审。 相似文献
13.
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互动的个案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李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6):109-118
司法活动与社会舆论存在互动。本文采取个案研究法,运用系统论原理,对这一社会过程的内在机制进行描述分析,得出我国司法运作系统的一般模型——金字塔模型。转型时期我国的法律制度框架与变革中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矛盾,所以应当追求一种更具合理性和现实性的司法正义,即协商型正义。社会舆论与司法之间的互动是良性的,促使司法向着更完善地保护人民权利的方向缓慢演进,同时推动着法律规则本身发生变革,并由此促进协商型司法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王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4):57-58
法医学伤情鉴定多需借助医疗单位出具的医疗文书来确定伤情程度,如诊断证明书、病历、检查报告单等。医疗文书往往因为医生的技术水平、责任心及其他人为原因而发生偏差,所以法医在将医疗文书用作鉴定依据时,要审查医疗文书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医疗文书一般采用判断证据的方法,即对医疗文书来源的合法性、客观性,诊断依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诊断结论的科学性、全面性进行审查;以及将医疗文书与同案其他证据加以对照、比较和验证;甚至收集新的证据,以消除医疗文书中的矛盾,确保其准确无误,为法医鉴定提供真实、可靠的医学依据。 相似文献
15.
刘万洪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5):95-98
判例制度是由个案中导出法律规则,再将这些规则适用于个别的案件,规则的产生是个别的,这就赋予了法官较多的自由裁量权.为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判例必须是遵循严格的程序和具备一定的要素才能得以形成.考察两大法系国家的判例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中国判例制度应该包括:司法独立、完善的审级制度、高素质的法官、法官享有司法解释权、论证充分的判决书和得到及时整理和汇编的判例等方面生成要素. 相似文献
16.
程荣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50-53
"因逃逸致人死亡"之合理诠释乃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正确认定之基础.然而,实践之复杂及理论之分歧却一直困扰着条文之司法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之逃逸、致人死亡、主现心理态度等构造体系,情节加重犯之加重情节之法律性质及具体适用等诸多方面,学界与实务界认识并不统一.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充分的阐释与准确厘定,以便司法之正确认定与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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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行政案例指导迈向行政判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章志远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1(1):12-16
判例法由来已久,并已成为两大法系国家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在我国,判例法能否采行、如何采行虽依旧存在较大争议,但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改革设想却为判例法的生成提供了重要契机。在行政法领域,判例法尤其需要得到高度重视。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所栽经典行政判例而展开学理分析,有助于夯实我国行政判例法生成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8.
一起案件,对不同的当事人送达不同的判决书,不仅仅是法律上的玩笑,它透视着传统法观念的影响.判决要合法是法治的根本要求,同时判决又要合理,以符合民众的法意识,情理法忽视程序法的价值,司法泛行政化,导致法设而不用,司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判决与执行之间必须有合理衔接才能达到司法的实效.执行要有可能性,又要有妥当性.传统社会的社会组织以及行政权的泛化对于执行有效性而言是值得思考、借鉴的.行政对司法不应干预,但应加以配合.因加强社会组织的作用,使司法不至于在传统现念与现代法律之间无法应对. 相似文献
19.
石东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5,(1):30-35
基层法院司法环境相较于城市环境更为特殊,基层法官凭以涵摄个案的规范部分并非法定规则本身,而是由基层法官依据法定规则,考量个案的情况而形成的规范。基层法官必须接受法律所确定的目的、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法律的体系及其思考模式的拘束,逾越抑或扩张法律规定条款概念的界限、范围,应明示准备应用超越法律的,寻求个案规范的方法,并标示具体个案价值判断的心证进路。通常情况下,法律续造在法律前见积累、法律条款识别、法益预拟衡量、裁判续造规则过程中实现。 相似文献
20.
信访权利救济机制是一种特殊的、补充性权利救济机制,其受案范围不仅包括不能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纠纷,也应包括重大、紧急事项以及诉讼等方式不能实质性解决的纠纷。对信访立案制度进行法律规制,一方面要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信访信息交流效率,为信访立案法律规制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另一方面则要强化信访立案和受理的程序规则,避免案件受理的随意性,保障信访人的信访权,降低越级访、闹访、缠访等"非法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