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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李某与企业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一年后,李某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同意后,未给经济补偿金,李某与企业争执不下,到市总工会要求法律援助。 〖评 析〗 所谓经济补偿,是指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对被损失的一方给予补偿,它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劳动者失业的经济损失,有以下三种情况。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欣然同意,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由用人单位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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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于2009年3月与一家教育咨询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月工资2600元,其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向其工资卡内支付现金200元。前不久,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因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办社会保险。公司认为,已经通过现金的方式向其支付了社会保险费,不应当补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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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部 (1994)481号文件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12个月”。目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三年的期限已为时不远,职工在 3年内仍未再就业的,应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或社会救济,同时,企业应按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怎样做好国企下岗职工经济补偿的准备工作呢 ?首先,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争取一次性支付下岗职工补偿金,尽可能让下岗职工领到这笔钱。其次,企业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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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业务娴熟的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是有好处的。但是,偏偏有些用人单位误读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为与老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就要养这个员工一辈子。于是,很多单位就赶在职工连续工龄满10年前,强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导致单位付出了不必要的代价。读完这篇文章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更深的了解。跨国公司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员工王国平在连续工龄即将满10年前夕,被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经过2年的仲裁和诉讼,该公司赔偿王国平保险金、经济补偿等共计36万余元。2007年12月7日,该案执行完毕,阿斯利康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规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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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付加班工资”出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工友一招: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经协商拒不纠正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应按实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江苏省一家企业,以实施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为借口,拒不支付职工超时加班工资。职工王某据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诉讼,得到了2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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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前[争议梗概]1997年1月5日,崔某等41名农民轮换工到唐山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投诉:唐山某煤矿在未提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崔某等申请调解,要求恢复工作,并赔偿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呼声与建议·案例选登\ANLIXUAN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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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了解的时间界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性质特点、试用期的范围、试用期的长度以及限制,试用期间的工资支付,试用期问劳动合同的解除等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有少数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和维权意识的淡薄,故意设置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条款,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并规避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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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编辑部:
我是潜江市某工贸公司的职工,1957年12月出生,1975年11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8日,企业改制,与我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同日又返聘我上岗,并重新订立了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每年续签一次),一直续签到2007年底。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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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国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93,(1)
申诉人:李某,某市电器厂合同制女工。被诉人:某市电器厂。事实经过:李某于1988年7月与某市电器厂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李某以身体有病为由请求企业为其调换较适合的工作,厂方不同意,并以李某身体有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后在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厂方同意不解除劳动合同。此后,厂方一直没有给李某调换工作,李某也没有再要求调换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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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第十二稿《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草案 )》进行讨论。在草案中,有一章专门对“非全工时劳动合同”作出各项规定。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或其它形式确立非全工时劳动合同关系,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小时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费两部分,用人单位均应足额支付。如果非全工时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将出台劳动合同条例@陈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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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7,22(3):64-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经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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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钟某在武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经理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公司以钟某在招聘职员时,违规变卖公司的招聘简章,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钟某的劳动合同。钟某不服,向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某房地产公司辞退钟某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公司依法成立的工会组织,支持了钟某的请求,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工会组织随后书面认可了公司的辞退决定。钟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程序,明显违法。公司则认为,钟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用人单位规章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章制度和劳动法的规定。案例回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