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广播电视组织的邻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青 《法学杂志》2000,(5):39-41
本文结合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 ,对我国法律给予广播电视组织的邻接权保护予以阐述 ,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邻接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
新闻历来是著作权法保护排除的客体,而近期欧洲新闻出版商要求法律保护的呼声愈演愈烈。本文以在2013年3月22日通过的德国著作权法第七次修改草案为例,以新闻出版商邻接权为分析对象,对外国法对新闻出版保护的趋势进行介绍,阐述其所遭遇的反对意见,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带来的后果。  相似文献   

3.
卢海君 《知识产权》2020,(11):50-58
"体育赛事节目"著作权法保护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著作权法设置的关于录像制作者权的邻接权制度。《罗马公约》中并无录像制作者权,并非当时录像技术尚未成熟所致,而是在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规范完善的情形下,录像制作者权的邻接权规范并无必要。邻接权之所以叫"邻接"权或"相关"权,其根源在于邻接权与他人权利尤其是著作权相关,且邻接权人并未创作出全新的作品。邻接权客体存在独立价值,需要对其赋予独立于作品著作权的保护。邻接权制度致力于对邻接权进行充分保护的同时不减损与其相关的著作权等权利的保护。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录像制作者权的建构误读了邻接权的宗旨,司法实践误将"创作高度"的高低作为著作权客体与邻接权客体的划分标准,导致著作权法理解与适用的混乱。2020年《著作权法》仍保留录像制品这一概念。在法律适用时,应严格限制录像制品的外延。  相似文献   

4.
常青 《知识产权》2000,(4):28-32
我国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生效。该法除赋予作者著作权外,还赋予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以邻接权。本文拟就我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条约赋予录音制作者的邻接权作一简要的讨论,以期明确我国给予本国和外国录音制作者邻接权保护的基本状况,以及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邻接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5.
杨静 《人民司法》2012,(19):101-106
我国著作权法对临摹艺术作品的问题没有作直接规定,根据学界的主流观点及多数国家的做法,目前主要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根据临摹品与原作品相比,是否融入了临摹者"独立的个性"和"个人的印迹",将一部分临摹品归为复制,另一部分归为演绎。2008年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的故宫博物院、北京一鼎轩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天禄阁图文制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生动地诠释了古书画临摹复制品目前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是以法律关系的客体(作品)为逻辑起点发展出的制度体系,而邻接权的逻辑起点则在于法律关系的主体(作品传播者)。这一差异是解决著作权和邻接权关系的重要理论工具。基于此,本文对两个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提出: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可能成为相应的邻接权主体,而所谓"信息网络传播者权"也没有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赋予表演者权以五十年的保护期限,这体现了对表演者相关权利的重视。但是,相关法律条文的表述存在不妥之处。通过对《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分析,指出可改进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8.
乔云 《知识产权》1992,(5):6-10,41
所谓驰名商标也就是公众所说的“名牌”,指那些使用时间长,商品销售数量多、范围广、为消费者普遍知晓的商标,如美国的“可口可乐”、“柯达”;日本的“索尼”;我国用于自行车的“永久”、“凤凰”、“飞鸽”商标等,弛名商标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国的经济实力。一些国家的经济发达无不与其有着众多的驰名商标有关。而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没有一批与美国的“可口可  相似文献   

9.
关于完善我国邻接权保护制度的探讨孙玉"邻接权"是著作权法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它的意思是邻接于著作权的权利,具体是指:以著作权对作品进行保护为前提,承认作为将作品内容传播给公众的媒介的表演、录音录像和广播电视具有一种相当于作品的精神价值,因而在著...  相似文献   

10.
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动力1、中国经济的发展与法律援助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依据这条原理,一切法律制度都只不过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就法律援助而言,经济因素对其存在和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与利益分配制度的缺陷,是有必要实施法律援助的重要依据。实施法律援助的目的就是要消除社会成员所遭遇的司法障碍,通俗地说就是要解决穷人打不起官司的问题。穷人因为缺乏利用司法机制的经济承受能力,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无力支付律师服务报酬等等,因…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法”这一名称不能完全概括其规范的内容,把著作权和邻接权两种性质不同权利统一在“著作权法”名下,使得著作权法的内在逻辑体系混乱,而且容易导致误解,需要正名。著作权的立法宗旨只能反映基本原则的内容,不能代替基本原则,著作权的复杂性决定立法应当明文规定其特有的原则。著作权立法有必要增加和修改某些具体的法律制度。如著作权犯罪、著作权法定赔偿、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某些规定等等  相似文献   

12.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顾明 《法制与社会》2010,(23):84-85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是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我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为研究对象,分析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3.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由于我国立法的不完善,造成刑事诉讼活动中大量证人不愿出庭作证以及出庭后遭受到严重的人身报复,给我国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因此,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证人安全保护制度,实现刑事诉讼的良性运行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新专利法已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专利法的修改是全面的,并有许多内容是实质性的改变,及时适应了中国加入 WTO 以后专利制度与 TRIPS 协议接轨的需要。本文仅就专利法第七章新增规定的七个方面,谈谈新专利法对专利保护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16.
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较完善的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专利法》两套体系和保护模式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框架。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立法位阶低、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等问题。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高层次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拓宽专利保护客体,从而更好的保护育种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彭学龙 《法商研究》2023,(4):188-200
随着我国古籍整理出版的繁荣发展,古籍点校版本法律保护上的制度缺失逐渐凸显。根据传统法理,单纯的古籍点校版本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在比较法上,这类版本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纳入邻接权保护范围。德国著作权法、英国版权法和欧盟相关指令都显示:对于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经科学点校、批判性整理,最终形成与其在先版本有实质性区别的新版本的,其点校者、整理者可主张科学版本权。以上权利虽主要针对古籍点校设立,但在法理上亦可适用于其他公版作品。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赋予古籍点校者、整理者与著作权内容相当、保护期较短的邻接权,既可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又能充分保障古籍出版产业公正的竞争秩序,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相似文献   

18.
问:什么是计算机软件?我国现有法律对计算机软件究竟是如何进行保护的? 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所谓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相似文献   

19.
完善我国商誉保护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20.
在《物权法》实施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有关动产抵押的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动产抵押制度的实践也有了较大的突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动产抵押在理论上及在实践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与完善。本文主要结合目前世界金融危机的情况与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现状提出完善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