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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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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文章立足新《刑事诉讼法》修订精神,确定了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任务后,立足现行法律规定内容,结合监所检察工作规律,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检察监督内容进行了初探界定。  相似文献   

2.
正新刑事诉讼法保留并完善了监视居住制度,将其定位于减少羁押的替代措施,新增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明确了其适用的条件和程序,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监视居住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至第77条的规定,将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适用的内容、法律后果等方面做了细化,但仍存在一些缺陷。本文从新刑诉法第73条新设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种特殊型指定监视居住做些思考,以期对该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刘月 《法制与社会》2015,(4):251-255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制度规定,成为在限制人身自由方面介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拘留、逮捕中间的一项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的半限制状态也对其适用提出了严苛的程序性、制度性要求,避免变相羁押、刑讯逼供等不合法行为的出现.在反贪侦查工作中,特别是较为重大的贿赂犯罪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其运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何“善于适用、谨慎适用”,在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获得平衡,就成为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本文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现行法律规定入手,总结、分析该项措施在查办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中的运用情况,提出制度设计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新《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但是,新《刑事诉讼法》增设的指定监视居住制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许多争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许多人担心该法条的实施会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难以保障,由于缺乏类似于规范看守所侦查活动的规定,可能给刑讯逼供提供场所与条件,也可能成为变相羁押。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指定监视居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监视居住的范围内增设的一种特殊的监视居住方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增设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适用情形、执行场所和方式、执行监督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展开讨论,以正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6.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秉持对监视居住进行改造而非取消的理念,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完善。堪称强制措施修改的重中之重,基本上重塑了监视居住制度,但仍应对这一制度在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保持清醒的认识。新法对监视居住制度在适用对象、执行场所、法律救济等方面的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定位设计的内在矛盾需引起我们重视,如何规避风险并真正发挥该制度的作用,值得我们深思。  相似文献   

7.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将在很大程度上化解贿赂犯罪查证难、定罪难的窘境。如何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保障侦查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8.
张娟 《法制与社会》2014,(14):167+172
刑事强制措施在新刑事诉讼法中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和完善,其中第72至76条对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监视居住措施予以细划,第73、74条明文规定了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及适用、刑期折抵情形。可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处于羁押措施与非羁押措施间的过度领域,结合实际探讨能否真正落实对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切实做好监督,适当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力保障刑事诉讼的有效进行。  相似文献   

9.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了重新定位,新刑事诉讼法近三年来的法律实践表明,这一制度实施状况差强人意。实践中的问题不少:执法标准不统一、适用不规范;不少法律规定不知如何执行;规避法律的情形具有普遍性;法律滥用、异化问题突出并伴随着侵犯人权的重大风险。上述问题的解决正道应当是回归立法精神,运用法律解释技术,明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性质与定位,从其限制自由的强制措施本质出发,纠偏司法适用的错误倾向,回应实务困惑。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对象上的"无固定住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后续能否转捕都应当进行规范解释;对于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与执行主体也迫切需要明晰涵义以规范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0.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一种新的规定,既不同于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制度,也不同于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更不同于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实践中也存在多种亟需解决的疑问。本文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羁押性、法律适用以及适用可能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11.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办案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但没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临时居所,从而在指定的居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措施执行方式。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控申部门应当对本院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的决定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要依法积极开展该项新增业务,及时受理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提出的控告或者举报,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切实纠正司法实务中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李钟  刘浪 《法学杂志》2012,33(1):13-18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充分注意到了现行监视居住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并对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修正案草案》的立法初衷是将监视居住确立为一种减少羁押的替代性措施,但具体的条文设计却使监视居住制度产生了内部的分裂。在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住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显然已成为一种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因此,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充分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对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与控制。具体的审查、控制方法可以参照对逮捕的审查、控制方法,同时也需要确立对其进行定期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另外还需确立错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国家赔偿制度作为最后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13.
陈娜娜 《法制与社会》2013,(29):278-278,280
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制措施,其强制力介于取保候审和逮捕之间,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新刑事诉讼法增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议论,检察机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严格把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完善相关的制度,本文拟对此提出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期为司法的进一步完善积极建言。  相似文献   

14.
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大幅修正,在侧重实现诉讼保障功能的同时,愈加关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体系;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规定监视居住区别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严格限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增加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视方法;进一步明确逮捕的适用条件,规定逮捕、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和通知家属,扩大诉讼参与人对审查逮捕程序的参与和明确逮捕后对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应当准确理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修改要点,正确适用各项强制措施,切实发挥诉讼保障与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5.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监视居住的特别规定,不仅进一步健全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制度,而且还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但是,对于如何界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条件、适用对象、适用方式,理论界和实务界看法不一。因此,有必要在立足法律意图和司法实际的前提下,秉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理念,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6.
浅谈监视居住的适用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当前,随着监视居住措施的普遍使用,如何完善监视居住制度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在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但是,在法律条文上的不完善,使指定居所监视制度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背后带来许多争议与适用性方面的问题,成为人们不断议论的焦点。我国最高检察院出台《人们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制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具体程序作出进一步明确,但不够细化,且条文中可能就一个小漏洞在实践中就会被放大,成为制度上的缺陷,本文试对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证的考察并在完善建议方面作出探析。  相似文献   

18.
程雷 《政法论坛》2013,(4):145-154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款莫过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创设,这一问题的争论随着立法的完成应当实现由政治争论到法律解释的转变,对第73条及其相关条款的准确、合理解释完全可以化解政治诉求方面的不同争论。对适用对象、适用条件、被监视居住人保有与被限制的权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进行合规范的法解释学研究,以回应社会关切、妥帖实现立法意图。  相似文献   

19.
魏小伟 《法学杂志》2016,(1):111-120
2012年我国对《刑事诉讼法》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了修改.因立法定位矛盾、立法设计粗疏,导致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存在程序风险.如立法设计违反程序法定原则、控辩失衡、保障性措施缺失等.为此,应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讯问的风险控制:首先明确讯问地点,杜绝“谈话式”讯问;在辩护权行使上,保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增加律师在场权的兜底条款;在讯问保障上,确保讯问笔录与录音录像一致、讯录分离、执法记录仪与录音录像的配套、完善司法责任制考核.  相似文献   

20.
指定监视居住的制度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规定了指定监视居住制度。由于在适用条件、适用内容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与现行法律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存在重大差异,指定监视居住事实上已经成为法定的第六种强制措施。但是,由于其在适用对象、适用机制、适用成本以及公平性方面都存在隐忧,因此,有必要在肯定其现实合理性的同时,秉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理念,对其进行公正化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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