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经出台,就在理论和实务界引发热烈的讨论,尤其第十条关于一物二卖问题的规定引来了诸多批判。该司法解释虽然是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解决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一物二卖问题与财产的物权却具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本文以特殊动产船舶为切入点,从船舶物权变动效力角度出发,试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5.
6.
7.
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3,(3)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 相似文献
10.
商业广告的内容,既可以因符合"具体确定"、"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的直接交易意图"和"包括将要制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三项条件而成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可以因符合"具体确定"的单项条件而转化为合同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还可以因"招致对方合理信赖而生损害"直接发生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虽然指明了商业广告的内容可以在符合条件时视为合同内容,但在条件的限定上出现了理论错误。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一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重要司法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在确认知假买假的购买者为消费者、食品药品经营者对赠品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赔偿责任、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连带责任、挂靠经营的无照经营者的连带责任、食品药品检验验证机构的责任,以及食品药品经营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证明标准等方面,都规定了新的规则,对于统一执法尺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交付为条件;同时还规定,特殊动产物权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时下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对我国特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均有不同的见解。本刊特约戴永盛先生就此撰文,因该文篇幅过长,分两期刊登。该文上半部分内容详见《东方法学》2014年第5期。 相似文献
13.
预约是交易阶段化的产物,旨在满足当事人将阶段化谈判成果予以固定并赋予其法律约束力,同时实现对未协商一致的内容保留最终的决策权,因此既区别于交易意向,也区别于本约。尽管当事人订立的是预约合同,但在当事人已经按照本约履行义务时,应认定预约合同向本约合同发生了转化。当事人一方拒绝签订本约或者在协商签订本约时因不诚信导致本约未能签订,均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为保障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对违反预约合同的救济虽然不包括继续履行,但在计算违约损害赔偿时,应由法官在信赖利益与本约的履行利益之间根据预约合同所体现的交易成熟度进行酌定,而预约合同在内容上的完备程度以及签订本约的条件的成就程度等均是认定交易成熟度应当考量的因素。 相似文献
14.
预约合同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重要方式并在实践中广泛采用。预约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首次在法律上正式承认了预约合同,具有重要意义。预约合同在是否具有订立本约合同的意图、包含订立本约合同及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内容、受意思表示拘束、交付定金等方面有别于订立合同的意向。只有具备预约合同条件的订约意向书才能认定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在是否具有设定具体法律关系的意图及合同内容上有所不同。违反预约合同构成独立的违约责任,不能涵括到缔约过失责任中,一般有定金责任、实际履行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及合同解除责任。 相似文献
15.
16.
论立约定金罚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适用——兼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商品房买卖实践中,开发商一般向购房者承诺:如购房者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则购房者可享有就其所承建特定物业内的房屋进行优先选择的权利。购房者在交付此笔款项后,开发商即确定购房者所列选房位次,购房者即可按此位次选房。人们一般将这一过程称为“排号”,而购房者交付给开发商用于“排号”的款项一般被称为小“定金”。待购房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逐年增加.而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使得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中遇到了许多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3月24日通过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该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29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