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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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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错案追究制实施以来,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经常将错案追究与司法赔偿、国家赔偿等概念混为一谈,形成了诸多理论误区和错误做法。司法赔偿与错案追究虽存在一定联系,但在原因行为、法律关系主体、行为人主观状态、责任的承担者与承担形式等多方面均有区别。澄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破除错误认识,保证司法侵权行为受害人获得司法赔偿。  相似文献   

2.
我国当代司法制度中的办案责任制,为司法机关自己量身打造,对追究司法人员的错案责任提供了依据。办案人员违法行为导致错案,尽管有错案追究制乃至终身追究制的喧天宣示,实际上被追究的并不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倾向,需要加以矫正:一是责任追究泛化,只要案件错了,不问司法人员有无过错,一概加以追责,使得属于认识上的错误也被追责,强化了司法人员的畏葸心理;二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责任泛化”,即司法集体操作模式造成难以追究个人责任。对于前一种司法责任泛化,须将办案责任限定为两个方面:一是故意为之,二是显有疏失,仅属于认识、判断上的错误而不存在其他过错的,不追究司法人员的责任。对于后一种意义的司法责任泛化,要扭转之,需要将司法权下放给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此外,部门利益和本位思考也是责任制难以落实的原因。本文探讨错案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障碍性因素,包括全民为错案买单,国家赔偿法关于向责任人追偿的制度并未得到落实的现象。  相似文献   

3.
论国家赔偿与错案追究的范围划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赔偿与错案追究的价值目标是相同的 ,但两者的价值取向又各有侧重。国家赔偿的案件必须是实际侵权的错案 ,追究责任的案件必须是承办人员主观方面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错案。国家赔偿案件的承办人员必定有过错 ,但不一定达到错案追究的程度。  相似文献   

4.
基于对修订前《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的片面理解而形成的“以错案责任追究为基础的刑事赔偿理念”,不仅违背刑事诉讼基本规律,影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性,而且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权利救济与保障的本质要求,妨碍了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树立科学的刑事赔偿理念,使国家赔偿法发挥其应有功能,有必要从理论上澄清刑事赔偿与错案责任追究之间的理性关系.  相似文献   

5.
侦查人员作为错案的制造者,必须要重新纳入追责主体,对侦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但当前机制存在的错案界定模糊、落实泛化和赔偿主体异化问题严重影响该机制的高效落实,有必要明确主体的责任,变错案追责导向为不规范行为追责导向,同时结合错案侦办者主客观因素之间的联系,对确实无责任的部分侦查人员免责,最终实现让担责者追责,让免责者豁免的目标。  相似文献   

6.
刑事错案在司法实践中是客观存在的,其危害之深度和广度,也为社会所认知,然而对刑事错案的判定与界定,学术界和实务界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科学合理的界定和判定刑事错案,不仅对刑事错案的理论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对错案的预防、救济、追究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7.
我国设置审判监督程序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弱化错案的消极影响,然而事实证明,依靠申诉启动再审程序的结构性缺陷、司法机关自主纠错的动力受限、司法人员主动纠错的内在症结导致审判监督程序四种救济途径在纠错方面的整体性失灵,引发错案纠正呈现为一种偶然性的现实,违背立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价值期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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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决定着中国的制度建设具有"摸着石头过河"的特点,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作为一种自下而上产生的制度即如是,由于其鲜明的传统人治社会的行政治理技术的痕迹,因而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大量偏差和问题,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故宜废除.但是,该制度蕴含的司法监督和司法民主的理念与诉求则是应予肯定的,故仍有必要对司法人员的行为进行恰当的控制,根据责任归因理论和司法的客观规律及职业特点,宜以"可控性"为原则,以"行为"和"程序"为标准来规范司法人员的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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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是在侦查活动中,由于公安民警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规定而办理的依法应予纠正并应追究违法责任的案件。建立错案追究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法的原则;(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三)区别划分,责任自负原则;(四)人人平等原则;(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六)处罚公开原则。  相似文献   

12.
错案是客观存在的 ,并且其范围不能以审判人员行为违法为限 ,应将错案与对审判人员责任和追究分开 ,所有与客观事实不符或违反法定程序 ,导致超出法官自由裁量权及量刑幅度的显失公正的判决的案件 ,以及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都是错案 ,应从产生错案的原因这一源头寻求控制和减少错案的方法 ,提高案件质量 ,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错案被广泛提及,特别在刑事错案追究、刑事赔偿过程中尤其如此,媒体也非常关注刑事错案的报导,余祥林错案的连续报导,引起了全社会的巨大反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分别制定了错案追究方面的办法、条例。然而,笔者发现,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无论是学者还是  相似文献   

14.
错误存在于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中,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出现错案也是不可避免的。刑事错案极大地冲击了社会正义和公众心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承认刑事错案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准确界定刑事错案的概念及辨错标准,对司法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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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错案追究制的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错案追究制是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配套措施 ,由全国各地法院自行设立的法官责任追究制。其目的在于克服司法不公 ,确保审判质量。然而 ,错案追究制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诸多弊端 ,理论上设计的错案追究制不够完美 ,法律、事实等因素的不确定性使得“错案”的界定显得无所适从 ,错案追究制又不能与审判方式改革的许多内容和谐运作。因此 ,笔者不赞同在中国搞错案追究制  相似文献   

16.
刑事错案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也对相关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后果。对刑事错案样本材料的分析,全面探讨错案的形成原因,可降低错案发生的可能性。侦查方式、手段的转变,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中充分行使监督权力,法院在审判程序中坚持独立司法,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的基本要求,可减少错案的发生。同时,应当积极改革现行错案认定方式和考评制度,及时实现对错案的纠正与预防。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错案追究制度自实行以来,其运用的合理性以及有效性一直饱受争议。从侦查机关的视角考察,错案追责情况主要存在纠正程序不具体、追责程序透明度不高等相关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考虑,从内部制度与外部监督入手考虑设立独立的错案追究机关来进行解决是可行的,同时可从细化错案责任追究的相关程序、明晰实体责任性质的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建立追责程序相关信息发布机制等方面来完善刑事错案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8.
吴大全涉案的特定心理中,引人关注的是吴为什么要和史在一起,他是怎样知道案情的;吴为什么要跟史一起跑,他为什么不报案;面对公检法的侦审判,吴为什么要承认杀人;吴是怎样遇上"陈全"而逢凶化吉的,等等。而案侦司法人员的心态中,需要审视的是他们怎样从不轻信口供到不相信口供,如何审查判断同案犯的口供,是当事人的糊涂造成了错案还是...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公安法规制度中,规定了多种办案制约的方法和制度,这些制度对造成错案的有关人员所应负责任,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对这些责任怎样追究,特别是对未触犯刑律的一般违法问题由谁来追究,追究到什么程度等,无明确规定。在执法实践中,也没有实行。有些办案人员和其他人员办了错案,  相似文献   

20.
由于个体认识能力的限制和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刑事错案的发生在任何国家都难以避免。但刑事错案确实严重侵害了被追诉人的人权,动摇了司法的权威及公信力。仔细梳理、认真考量英美两国刑事错案防控体系及救济制度,文章认为在我国应创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加强证据审核、完善辩护制度,对构建刑事错案预防体系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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