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用行政办法管理法院的审判活动而形成的案件审批制度已成为目前我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对象,案件审批制度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体现维护司法公正的审判原则,违背了司法行为以及司法决策的内在要求;不利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案件审批制度应予废除,建立以审判长负责制的合议庭作为法院审判的基本组织,还审判权于合议庭。撤销法院审判机构的行政设置和法官的行政等级,实行院长下面便是法官的审判新机制。改革和完善审判委负会在“决定疑难的复杂的或者重大的案件方面的行为方式使之符合现代诉讼法的基本规则、创设审委会与合议庭案件转移管辖制度,保证法院审判的公正、合法、高效。  相似文献   

2.
本文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制是从根本上治理裁判不公和司法腐败的需要,也是司法改革的长期发展目标之一。以行政方式进行审判管理的案件审批制存在严重弊端,应当坚决取消。实行法官独立审判是审判活动规律的要求,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它是法官队伍建设和公正审判的基本条件之一。程序性司法权是审判权的基本组成部分,程序性司法是法院的重要职责,通过纠正违法程序确立程序审查优先的公正审判原则,制约法官职权,对治理程序违法和审判权交易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刘成祥 《当代法学》2011,(4):154-160
法院调解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也是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并经过长期司法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新时期、新任务对法院调解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当前,在审判实践中,法院调解要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科学内涵,坚持自愿、依法、民主调解,围绕"诉讼难、执行难、息诉难"的问题,着力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实现法院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和工机制作创新。  相似文献   

4.
程序性制裁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陈瑞华 《中国法学》2005,27(6):150-163
程序性制裁所针对的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以宣告诉讼行为无效为其基本制裁方式。这种“程序违法直接导致实体结论无效”的制裁方式,可以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实施,使得程序正义价值得到现实的保障,促使法院不成为警察、检察官和下级法官违反法律程序的“帮凶”和“共犯”,并对其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在举行司法审查的前提下,作出违法和无效之宣告。当然,作为一种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程序性制裁也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尽管如此,程序性制裁对于维护诉讼程序的实施仍具有其不可替代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葛文 《法学》2009,(10)
案件管理本质目的在于为审判核心领域工作的运行提供支撑,改善法官的工作条件,保障诉讼法赋予法官审判权的运作。通过案件管理:一方面使法官只须专注审判核心领域工作,而不用再分心处理审判外部领域工作,从而减少法官所负担案件的实际工作量,减缓法官办案承受的压力,使法官有充分时间关注开庭和撰写法律文书,及时、有效和妥当处理案件;另一方面通过案件管理改善法官的工作条件,通过控制诉讼的进程,以求迅速有效地处理繁琐耗时的诉讼程序,降低法院和当事人的司法成本,加速案件在法院的流动。通过让当事人广泛参与案件管理,协同审判外部领域的工作,实现审判与当事人的需求和期待的对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满足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  相似文献   

6.
司法独立的国际标准要求法院和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时候不受干预,有关各方也不得进行干预,并且还应当为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提供积极保障。我国的审判独立原则包含了法院集体独立和法官个体独立的内涵,但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国际标准存在着一定差距。只有以国际标准为指导,对我国不符合审判独立要求的制度和做法进行改革,才能够达到从制度上保证审判独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改革民事判决书制作模式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突出了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确立了法官“居中”裁判的职责,反映在民事判决书的制作上,要求民事判决书不仅是解决当事人民事实体争议的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的书面反映,更应反映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运用审判权的公正性。审判权的公正运用既表现在实体裁判的公正,又包括适用程序的公正,民事判决书应是法官向社会公众表明做出裁判结果具有公正、合理性的载体,这在客观上要求民事判决书能够成为证明法官做出的判决结果公正及程序合法的论文。一份叙事清楚、逻辑严密、说理透彻、无懈…  相似文献   

8.
一、我国裁判文书现状之积弊近年来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 ,裁判文书的改革已摆上各法院的议事日程 ,但由于各地法官素质参差不齐 ,加之制作习惯的影响 ,现行的裁判文书仍有不少弊端。法官只注重事实的调查与认定 ,却忽视对证据的分析和裁判的说理 ,这种模式弊端重重。(一)暗箱操作之嫌疑裁判文书作为诉讼过程的记录 ,应当真实、动态地反映诉讼全过程 ,表明法官审判权的运用和诉讼各方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的保障。公开审判原则要求除了法律规定不应公开的外 ,诉讼过程和实体处理应在裁判书中有所反映。现行裁判文书对导致法律后果的主要…  相似文献   

9.
为了回应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及其带来的挑战 ,法院改革目标应定位在 :构建为法官进行自主性判断提供保障的权威性司法体制 ;造就具有较高的司法理性水准的专业型法官队伍 ;形成尊重法官司法职业理性的法官中心型内部管理机制 ;建立对审判权进行合理的限制与约束的责任型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 ;探索合理配置诉讼资源和司法资源的市场型与福利型相结合的诉讼机制。在实现法院改革目标过程中 ,建构理性和进化理性同样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0.
公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永恒追求和目标,要实现司法的公正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审判权的独立,法官作为行使独立审判权的具体实施者,然而法官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权中,会不自觉、甚至无奈地受到行政、地方管理、内部监督机制等因素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决定着判决结果。因此,我们必须排除各种因素对法官独立审判权的干扰,以保证审判权行使的最高理念———公正,这样才能树立司法公正的权威。文章在理解法官独立审判含义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法官独立审判的各方面因素,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法官独立审判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1.
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   总被引:75,自引:0,他引:7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审判独立是一项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 ,排斥外在的监督和干预是其独立的内在要求。而现行检察监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院对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本文在比较和评析国外民事检察制度的基础上 ,指出审判独立的内在价值和要求正是排斥外在的监督和干预 ,同时 ,针对我国现行检察制度困境提出了具体的改造措施。  相似文献   

12.
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它既不同于政府,也不同于企业,应具有超然的独立地位,是一切纠纷的最终解决机关。然而,这些年来,一方面民事审判方式在不断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法院却出现行政化和企业化的怪异现象。所谓的法院行政化和企业化是指法院所设置的一些制度和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法官的审理行为和思维模式,  相似文献   

13.
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法官裁判而言,涉及个案的具体分配。分案亦即案件分配,是指法院受理的案件在法官之间的具体分工和分配。〔1〕"案件的分配,既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影响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法院对法官的管理方式,还关系到  相似文献   

14.
法官素质,指法院审判人员在政治思想和审判业务两大方面所需具备达到的条件或能力。法官素质是我国法律对审判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是法院做好审判工作,坚持严肃执法,确保办案和提高办案效率的必要条件。法官素质如何,不仅影响着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还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公正与尊严。因而法官素质历来是法院队伍建议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宪法、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这表明审判独立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宪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然而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及法院内部管理体制使审判独立失去了基础和条件,使得审判独立在司法实践中得不到切实地遵行,非法干扰、阻碍法院独立审判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现实与立法的严重背离.因此必须对实现审判独立的现实障碍进行分析,寻求实现审判独立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以期审判独立在现实中真正得以实施.  相似文献   

16.
法官能动与法院克制——关于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界关于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的探讨有助于改进我国的审判管理体制。在我国当前的审判管理体制中,审判独立是法院独立而非法官独立,审判委员会制度导致审判分离,案件审批签发制度使得法官屈服于行政权威,审判解释制度突出了法院而抑制了法官。这种体制是在强化法院的地位而淡化法官的地位,具有明显的法院能动和法官克制的色彩。从理论上说,法官是司法的实质主体,应当能动司法,法院是司法的形式主体,应当对法官的能动保持克制,法院的克制服务于法官的能动。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遵循这种思路,理顺法官和法院的关系,赋予法官能动的审判权,限制法院对法官审判的干预。  相似文献   

17.
法官引导权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官引导权的价值与法理基础法官引导权是法官发挥其最基本职能所不可或缺的一项职权,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中,为保证控辩双方充分有效地对抗以审查证据、认定事实而对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加以协助和引导的权力。法官引导权的产生和加强是我国新的刑事诉讼审判方式的必然要求。开庭审理是将刑事案件的解决过程最直接、最完整、最公开披露于社会一般公众的阶段,它因最集中地体现刑事诉讼制度的本质与特征而备受关注,是刑事诉讼中至为重要的程序环节,是刑事审判的关键。新的刑事诉讼法使开庭审理成为法官审查证据、确认案情的唯一方式…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法官回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官回避制度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遇有法律 规定的某种情况时,不再参与该案件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 是诉讼程序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诉讼程序公正的重要内容。我国三大诉讼法及《人民 法院组织法》对审判人员的回避制度均作了明确规定。 实践证明,严格而有效地执行法官回避制度,对于保证审判权的正确行 使,确保司法公正,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重实 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我国理论界对法官回避制度问题的研究不多,在立法上关于回避制度 的规定也不尽完善…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司法独立应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这两面三刀者的结合与统一。审判独立必然要求法官独立,而在我国只能定义为法官审判独立。这就要求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必须依照法官审判独立的原则而行。  相似文献   

20.
无论从诉讼程式的设计要求还是司法实践的证明:取得理想的诉讼结果必须借助于律师的帮助,程序保障和诉讼公正理念更把律师视为一个基本诉讼要素而肯定其诉讼地位。联合国文件认为:保护私权、实现公正乃至调和利益冲突的诉讼目标并非承载于法官一人身上,而是共同承载于法官和律师身上,律师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是与法官相提并论,弱化任何一方都会导致诉讼制度的不完 备。 一、律师辅助当事人是基本的诉讼机制 基于让审判权介入民事纠纷从而化解民事冲 突的目的,民事诉讼被设置成为一个限制审判权同 时又支持审判权、为审判权提供依据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