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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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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区法坛》2004,(11):43-43
长征法庭近年重视调解工作,在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基础上,在合法自愿、平等的原则上,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疏导,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特别是去年海南中院辖区院长座谈会提出的“多调少判”指导思想以及今年海南中院院长田湘利同志提出要花大力气提高调解率。因此,我庭对民事案件着力从调解下手,去年该庭除法定不能调解的案件外,诉讼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达88%,  相似文献   

2.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现状调解结案已成为主要结案方式,但调解结案率因审级、地域差异呈现出不平衡。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894件。其中,刑事自诉案件11件,刑事公诉案件2883件。结案2883件,平均结案率99.62%。其中,判决结案的709件。占结案总数的24.59%;调解结案的2174件,占结案总数的  相似文献   

3.
一九九○年元月至一九九二年六月,我市各基层法院共受理房屋纠纷案件(不含房屋继承案件)1617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二审房屋纠纷案件486件。从审理情况看,房屋纠纷案件呈现出“四多”的特点。一是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多。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产权、租赁和继承等问题上的认识不一致,分歧较大,争议较激烈,难以通过协商调解达成一致协议,因而以判决方式结案较多,在1617件一审房屋纠纷案件中,判决结案的有657件,占40%;在  相似文献   

4.
唐应茂 《中外法学》2006,(6):752-760
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判决和调解对执行的影响。对判决、调解和执行关系的考察主要侧重于判决和调解相比,哪一种方式结案的案件容易进入执行程序?换句话讲,同调解结案的案件相比,判决结案的案件是不是更容易进入法院的执行程序。拿到判决的当事人,是不是比拿到调解的当事人更容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5.
婚姻案件举证难、争执大、处理结果对家庭影响大,这给法院的审理带来了不便,草率地判决离与不离的做法会造成当事人不满、对立情绪大,上诉、上访率高。针对这种现状,在诉讼调解得到重新认识和定位的今天,如何运用调解来化解当事人的冲突情绪和紧张的人际关系,是法院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为贯彻婚姻案件的调解原则,笔者认为,可以设立缓和期,抓好庭前、当庭、庭后的三段调解法,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一、设立缓和期三段调解法的理论预设、现实回应及法律依据婚姻案件中的调解是以调整、恢复人际关系为主要宗旨,谋求纠纷的圆满解决。所以婚姻案件中的调解若按功能为标准进行划分的话,其类型既可归入  相似文献   

6.
2004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49宗,结案248宗,综合结案率99.6%;民商案件调解结案129宗,调解率80%;受理执行案件88宗,执结85宗,执结率97.7%。根据《海南中院关于辖区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我院各项工作突破了海南中院确定的25项岗位目标考核200分的标准分,以总分408分的总成绩位居辖区16个基层法院榜首,比2003年工作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7.
调解率是在一个统计时间内调解结案的数量和结案总数之间的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主要结案方式是裁判(包括判决和裁定)和调解。从这个意义上看,调解率和裁判率反映的只是一定时期内两种结案方式适用的比例而已。但是,诉讼调解制度是我国诉讼制度的一大特色,可以一直追溯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甚至被誉为"东方经验",立法和司法政策在诉讼调解问题上也经历了三次重大调整,  相似文献   

8.
一组数字有力地印证了南英院长的话:2008年,黑龙江省依法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333024件,审结和执结336079件,均比上年有所增加;综合结案率为96.5%,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结案标的额255.2亿元,同比上升8.5%。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2.01%,二审维持原判和调解撤诉率合计达到98.96%,发回重审和改判率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9.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和睦、家庭团结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离婚案件的审理,是法院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工作。自1994年至1996年6月,我庭共审结离婚案件50件,其中调解结案32件,判决26件,基本实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矛盾激化事件和当事人上访现象的发生。在工作中,我们注意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力争做到"三个熟悉"。一是熟悉法律,即熟悉有关民事婚姻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文件和政策文件。随着  相似文献   

10.
许俊美 《山东审判》2005,21(4):36-38
最近,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名法官,在深感责任重大的同时,我也陷入一系列思索之中:法官如何通过公正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促进社会的平衡运行;如何通过审理一个个具体案件,使诉讼双方口服心服,从而化解、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促使自己对几年来的审判工作进行了认真审视和反思。我自2001年底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理、审查案件150余件。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撤诉率2003年达70%,2004年达90%;审理的再审案件调解率达30%。经我调解的案件,没有一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均做到了案结事了;所有再审改判案件没有一件缠诉、上访。总结取得上述成绩的经验,我的体会是:用“四心”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用“四功”处理每一起案件,用创新的精神解决疑难问题,自觉地为维护法律公正、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  相似文献   

11.
张娟 《中国律师》2008,(8):64-66
对传统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理论的反思 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除外),不得适用调解,即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不能为解决行政纠纷而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12.
现代司法理念在农村推进中的阻抗及法院的应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笔者长期在基层法院民庭工作,除办理少量疑难新型民事案件外,主要工作是对法庭业务指导。2000年初因工作需要,调城关镇法庭。半年后发现,自己办案调解率低,审理40多件就判决近20件;其他同志办案不但多,而且判决结案只有几件。这一现象引起笔者思考,并观察其他同志的做法。一是发现他们对当事人有亲和力--在办公室与当事人谈  相似文献   

13.
意思自治是近现代私法领域里的重要原则,随着私法、公法的相互交融渗透,该原则也直接延伸到了公法领域。在民事诉讼法中,这一原则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我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处分权主义)。调解结案蕴含了意思自治的精神,值得提倡,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的当事人就争议的民事权益未能达成完全一致的协议,以致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因此,只能以判决形式裁决。然而,不少判决与当事人在基本问题上达成的共识相去甚远,导致双方当事人都不服判决,同时提出上诉,继而出现累讼或执行困难。其实,调解和判决的结案  相似文献   

14.
《特区法坛》2005,(2):39-41
2004年,琼中县受理民商案件199件,结案198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60件,调解结案129件(含调解撤诉数),调解率80%,与2002年相比,上升了44.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4.84个百分点,比海南中院下达的考核指标高30个百分点,无一起案件因处置不当而弓i起矛盾激化: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大部分自动履行,开创了我院民商案件调解高,执行案件收案低的良性循环的局面。  相似文献   

15.
一、山东法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及特点2008—2011年,山东各级法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收案4812件,结案4029件,结案率为83.73%。在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1542件,占38.27%;改判1034件,占25.66%;发回303件,占7.52%;调解634件,占15.74%;裁定终结322件,占7.99%;撤回抗诉189件,占4.69%,当事人撤诉5件,占0.12%。结合其他相关统计数据  相似文献   

16.
数字     
《中国审判》2012,(12):5
99%据统计,2011年全国四级法院审理各类案件1200多万件,审限内结案率99%,诉讼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6%,二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8.99%,再审改判率只有0.14%。这些数字表明,我国的司法是公正、高效的,绝大多数案件的当事人对司法裁判是满意或者是基本满意的。  相似文献   

17.
一九八五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一百五十六件,为一九八四年的三点三倍;结案一百零六件。其中,判决十五件,调解六十五件,其它方式结案二十六件。由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在外地,给办案带来很大困难。特别是一些有过错的被告,往往不应诉,不答辩,影响了案件的及时审结。有的案件虽经判决或调解结了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实证研究发现,近年来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调解结案率都呈现曲折增长而非持续增长态势。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抑或婚姻家庭类案件、合同类案件还是权属侵权类案件,调解结案率一般都未超过60%。而且总体上看,一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和再审,再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婚姻家庭类案件调解结案率高于合同类案件,合同类案件高于权属侵权类案件。当下中国法院调解结案率呈现如此面相,既是调解政策驱动、各法院领导重视程度不同所致,也有个案差异、案件性质不同等原因。这种"运动性"调解的负面效应在司法实践中越发凸显,未来中国应在深刻反思基础上理性对待和设计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过程,就是对感情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程度的夫妻,应尽可能劝说和好,如果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则应通过各种渠道,设法劝说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心甘情愿地同意离婚。根据我的审判实践,离婚案件的调解,能否取得成功,同审理人员的素质有关。我从一九七九年四月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年共审理二审离婚案件31件,但调解成功的仅一件,占结案率3%。一九八二年至八五年三年共审理二审离婚案件24件,调解成功的达12件,占结案率50%。同是一个人,前后三年,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率竟相差这样大,主要原因是在于方法问题。根据我的体会,调解离婚案件,应注意以下几点:(1)查清双方闹离婚的原因时,应让双方面对面地陈述。(2)离婚案件调解前,要对双方在夫妻关  相似文献   

20.
<正> 袁永亮(江苏省高级法院经济庭庭长): 当前,经济审判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判决难于执行。据不完全统计,经济纠纷案件结案后不能执行的,1985—1986年占结案总数的20%左右;1987—1988年上升到30%以上,有的省高达40%以上。有的当事人满怀希望地到法院打官司,又高高兴兴地捧回判决(调解)书,但由于不能执行,使其大失所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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