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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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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技术改良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存在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法定的拘传时限过短,其功能被留置盘问所取代;取保候审的定性错位,出现功能障碍;监视居住的定位不清、功能模糊;拘留期限设置过长,悖逆了其作为一项临时性强制措施的本质;否认公民“无证拘留”的合法性,“公民扭送”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刑事诉讼法修改在际,应当借此机会对刑事强制措施进行技术性改良,具体而言:延长拘传期限,拘传后不讯问视为非法拘禁;设立权利取保和裁量取保相配套的取保制度;将监视居住制度改造为暂缓逮捕制度;取消刑诉法第6l条第7款的规定,“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不再单独作为适用拘留的事由;建立无证拘留制度,赋予普通公民无证拘留权。  相似文献   

2.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芸 《人民检察》2011,(18):59-62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关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司法资源的投入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以某区人民检察院2003—2010年受理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审前羁押情况、判决情况以及该院司法管辖区域内的某公安机关2003—2010年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时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情况为对象,做一些实证分析,尝试以区域性的调研结果来透视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运行现状,并对完善我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制度以及适用做一些探析。  相似文献   

3.
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大幅修正,在侧重实现诉讼保障功能的同时,愈加关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体系;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规定监视居住区别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严格限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增加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视方法;进一步明确逮捕的适用条件,规定逮捕、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和通知家属,扩大诉讼参与人对审查逮捕程序的参与和明确逮捕后对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应当准确理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修改要点,正确适用各项强制措施,切实发挥诉讼保障与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4.
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改革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对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5.
一、具体强制措施法律监督的不足(一)拘传拘传适用中存在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的问题.现行法律规定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而对跨地区拘传时间及连续传唤、拘传的时间间隔没有明确规定,以致实践中出现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现象.  相似文献   

6.
比较法视野中的刑事强制措施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孙长永 《法学研究》2005,27(1):111-125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具有立法授权的分散性和实际权力的集中性、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和适用目的的单一性等特点,但在体系上过度依赖羁押性手段,在制度设计上未能充分体现人权保障的精神,司法实践中"惩罚性"地适用强制措施以及追诉机关自我授权和执法违法的现象比较突出。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应当对适用强制措施的权力进行重新分配,形成以强制到案的措施和强制候审的措施为基本类型的强制措施新体系,将取保候审设计为最常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且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适用强制措施过程中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7.
张越 《中外法学》1995,(1):20-23
<正> 司法实践表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对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已经并正在继续发挥其积极作用,但其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逮捕人犯的条件不太妥当;以收容审查代替刑事羁押;取得保审及监视居住的规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补充侦查的次数未作限制,致使多次以退回补充侦查为由而延长刑事羁押期限的案件屡屡发生,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学术界已有一些人予以关注并进行了探讨,笔者在此略抒己见,以求有助于完善立法和司法。 一、关于强制措施的期限 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采取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立法中应对其适  相似文献   

8.
中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为了适应社会转型时期的客观需要 ,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缩小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差距 ,我国应当对包括逮捕、监视居住等在内的强制措施制度进行改革 ,对超期羁押进行制度性的防治 ,协调行政措施与强制措施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本文就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的阐述,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刑事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目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采取的报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诉讼目的,是以观念形式表达的国家进行刑事诉讼所要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统治者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基于对刑事诉讼及其对象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①,其直接目的是控制犯罪(或日实现刑罚权)和保障人权,根本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本目的决定着直接目的的确立,根本目的的实现有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本文就刑事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目的关系作一探讨。一、刑事诉讼目的决定刑事强制措…  相似文献   

11.
<正> 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制度作出了重大改革。这种改革对于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化,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以及增强对公安司法机关权力的制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在此拟对强制措施制度的主要改革之处及其意义和不足作一简要分析和评价。 一、强制措施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法律共确立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新刑事诉讼法对已有的强制措施体系基本上未作改动,但对几乎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问题均做出了较大的改革。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取保候审的概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完善对策三个大方面入手,分析我国取保候审制度,试图探析该制度适用的缺陷,以及如何进行立法完善,从而促进取保候审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并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4.
杨浩  伊兵 《天津律师》2006,(3):38-4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其中羁押性强制措施以逮捕(指正式逮捕及逮捕后的羁押)为代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为代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尽管程序公正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面对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被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加以使用。法律尽管规定了一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较少使用,或者作为变相羁押的措施加以使用(如监视居住).或者作为万不得已的手段加以使用(羁押期限届满)。从现实原因看,侦查人员素质低下、侦查装备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了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成了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与口供中心主义呈现出相互支撑的态势。刑诉法修改后,尽管在法律规定上,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较大程度的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起到有效减少审前羁押的效果,“超期羁押”、“变相羁押”、“久押不决”仍然是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相似文献   

15.
一、刑期计算规定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刑期计算规定司法适用现状我国现行刑法中,自由刑是刑罚的绝对主体部分。自由刑中,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种有期自由刑才涉及刑期计算的问题。现行刑法所规定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个自由刑的刑期起算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而非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分别见刑法第41条、第44条和第47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强制措施制度该如何评价?应当说,问题的存在是客观的。在此我想谈一下自己对强制措施问题的思考:第一,尽管强制措施在理论上属于暂时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保障性措施,但是强制措施已经存在普遍的功能异化问题。在实践中有另一套逻辑在发生着作用。如一旦作出逮捕决定就意味  相似文献   

17.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了同犯罪作斗争,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各种诉讼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8.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易延友 《法学研究》2012,(3):146-163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抓捕、截停、带到为目的的措施和以保证被告人出席审判为目的的措施两大类。为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西方国家从适当根据、令状主义、迅速带见法官等方面对羁押之前的抓捕、截停进行了规制;从羁押适用的法定理由、决定主体、上诉救济以及迅速审判等多个角度对审判前的羁押进行了规制。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也涵括了以拘留为中心、以留置盘问、公民扭送为补充的抓捕、截停、带到措施,以及以逮捕为术语标志的审前羁押措施和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为形式的审前释放措施,并对这些措施设置了与西方大体相当而又略有差别的规制机制。尽管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较为完备,但仍需从拘留的临时化、逮捕羁押的司法化以及监视居住的自由化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9.
马奕之 《人民检察》2013,(18):67-69
澳门《刑事诉讼法典》中规定的强制措施及财产担保措施包括:提供身份及居所数据、担保、定期报到、禁止离境及接触、中止职务职业或权利以及羁押。同时,除了规定实行强制措施的须遵守适当及适度的原则以外,为保护嫌犯合法权利,在适用强制措施的程序及法定条件方面亦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0.
韩蕾 《法制与社会》2011,(14):61-61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即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但如果运用不当则会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强制侵犯,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强制措施的规范和实施是立足于当前法治社会防范的需要,在运用过程中司法机关应保持高度的比例性和规范性,真正让这一措施的积极作用发挥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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