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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合同条款论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合同条款则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性的说明。因为一系列合同行为,包括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都是围绕合  相似文献   

2.
预约合同,一般指双方当事人为将来订立确定性本合同而达成的合意。预约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本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作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化,附随义务无疑弥补了给付义务在债权圆满实现上的不足,应该说是当事人内心意思的当然补充,由此更好的维护和促进交易。但与给付义务的刚性和确定性相比较,附随义务具有明显的不同于传统合同义务的一些特征,本文就对此做一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德风 《法学》2007,(10):79-89
意向书通常同时包含程序性条款和实体性条款,前者主要规定当事人协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后者主要用来记录未来正式合同的内容。承认程序性条款的效力,有助于鼓励当事人在不确定条件下探索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或加速达成协议。在程序性规定本身缺乏足够的确定性时,对其约束力需作出个案判断。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双方当事人均须完成自己所许诺的协商阶段的履行。实体性条款往往伴随着排除或限制其效力的附带条款,通常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可以从缔约过程或当事人履行行为中解释出愿受约束的意思,意向书本身便是具有实体约束力的合同。  相似文献   

5.
就可得利益赔偿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明确了对当事人可得利益的保护,同时也确立了可预见性规则对其加以限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作为可得利益赔偿规则的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率极低,而立法没有规定的确定性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却得以大量适用。这显然不利于当事人可得利益的保护,进而影响合同预期目的实现,阻碍市场交易。为此,应针对可预见性规则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来的不足,完善可预见性规则;针对司法实践对确定性规则的需求,确立确定性规则。  相似文献   

6.
论格式合同的缺陷及法律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格式台同的概念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从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格式合同在德国称为一般契约条款或一般交易条款;日本则称为普通契约条款;在我国台湾,则称为定型化契约或定式契约。就我国目前的现有法律,存在着两种称谓: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为格式合同,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其称为格式条款。作为格式合同,它有以下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条款的预先确定性格式合同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7.
周艳 《行政与法》2005,(12):103-105
应然合同是一个利益平衡体,它体现在两个方面:当事人之间的平衡体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平衡体。进入司法过程中的合同是利益失衡的合同,表现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失衡和当事人内心的失衡。当事人内心的失衡是其进入司法过程中寻求司法救济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合同解释必为性的原因。本文尝试以应然合同,作为探讨和认识合同的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司法过程中合同解释的成因。  相似文献   

8.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黄毅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负有对待履行的义务,或者说,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就是他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均属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  相似文献   

9.
曾冠 《政法论丛》2007,(1):81-86
作为第一个电子商务领域的全球性国际公约,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程序模本,以《电子商务示范法》为实体模本,解决了如何确定一方当事人在电子环境中的所在地、电子通信的收发时间和地点、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合同、确立电子通信和纸面文件以及电子认证方法和手写签名功能等同的标准与条件等重要问题,增强了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情形的法律确定性和商业可预见性,弥补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不足,体现了国际贸易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但是,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涉及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民事主体。这些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外的、涉及保险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民事主体称为第三者。由于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第三者并没有约束力,所以在保险合同中不可能规定第三者的权利义务。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包括如果出现涉及一方当事人利益的第三者时,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的态度和行为。以下试分别论述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和责任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一、财产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  相似文献   

11.
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对某一特定事项有约定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了就是说,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既不是合同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请示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使合同当事人遭到损失或获得利益或者第三人因合同约定而获得权益,合同的当事人或第三人也不能对第三人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履行或赔偿的债权请求。  相似文献   

12.
英美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与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相类似。英国法认为:合同落空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予免除责任。美国《...  相似文献   

13.
英美法上的合同实际履行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英美法上的合同实际履行研究赵宗全合同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合同的履行问题是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大问题。各国法律一般认为,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部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其应履行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可以采取相应的救...  相似文献   

14.
【裁判要旨】在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糾纷时,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探矿权转让合同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首先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形态,即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及合同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未生效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具约束力。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的成立未生效的合同中的大量约定条款,在合同成立未生效期间,始终对合同各方当事人处于约束状态,在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约行使解除权时,适用合同解除制度,以实现公平效率价值。对于探矿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在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情况下,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兼顾商业风险负担和利益平衡等因素,根据事实证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双方损失负担。  相似文献   

15.
《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二节规定了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一、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概念。 所谓违反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来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合同中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责任就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包括因违反合同造成他方当事人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根据双方约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6.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合同法中,合同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在某些情况下,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亦发生效力。第三人利益合同即属于这种情况。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合同法虽未明定第三人利益合同,但其中一些条文和现实生活中许多具体合同均涉及第三人利益合同问题。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本文拟对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念、特征  所谓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为自己设定权利,而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并约定对…  相似文献   

17.
物业管理合同是约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是全体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合同违约救济中的主体规定不够明确,应加以完善;尤其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资格.  相似文献   

18.
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当然有理由考虑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及其变化发展,并因此对法律行为做出安排。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附解除条件,根据履行中发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合同是否应继续存续。本文所指的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仅指,契约附有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契约当然失其效力,无待于当事人解除权之行使。在实践中,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常被一概而论。笔者认为,二者截然不同。附解除条件合同中的"条件"的性质与作用与约定解除权合同中的解除事由完全不同。条件所涵盖的范围更广,其作用无法由约定解除权合同中的解除事由所取代。  相似文献   

19.
林海  方继云 《特区法坛》2001,(6):18-19,31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广泛的无效合同范围,这样的立法态度限制了当事人的意志,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交易的进行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法》颁布之后,改变了以往我国法律限制当事人的意志的立法态度,充分地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各方即具有约束力。因此,《合同法》严格地规定了无效合同的范围。  相似文献   

20.
合同准据法选择中的法律规避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1]是指当事人有意规避本应适用之法律的行为.反对法律规避的观点认为,当事人规避本应适用的法律之行为不应得到承认.在合同法领域,其表现就是否定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支配其合同之准据法的完全自由.这种观点认为,如果合同当事人选择了一个与其合同没有明显联系的法律作为准据法,那么这种选择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避作为一种现象确实存在于合同法领域.问题在于,法律规避能否作为一种制度而存在于合同法律冲突规则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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