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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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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劳动者解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班天可 《法学研究》2012,(3):105-125
我国学界的多数观点认为雇主责任是无过错的替代责任,而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不以雇员的侵权责任为雇主责任的要件,并规定轻过失的雇员可以免责,与替代责任说的原理相矛盾,因而遭到学界的批判。于此相对,我国司法实务界多认为雇主责任是过错责任,学界与实务界在问题意识和基本立场上存在着明显差异。结合对德国、日本和英国的比较法研究,笔者发现,纯粹无过失的雇主责任是不存在的,替代责任并非世界法律发展的潮流。雇主责任的本质是组织过失责任,其根源在于雇主在企业组织上的瑕疵,因此雇主责任的成立无须以雇员的侵权责任为要件,倘以之为要件反而会招致诸多弊端。雇员的轻过失只是雇主组织瑕疵的衍生物,为雇主的经营行为所吸收,雇员可以从赔偿责任中解放出来。"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体现的正是劳动者解放的法理。  相似文献   

2.
洪灶发 《法庭内外》2010,(12):34-35
今年7月1日,期待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其中第34条和第35条关于"老板"--用人单位或个人雇主对其工作人员或个人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新发展,使受害人在维权时省去了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相似文献   

3.
王倩 《当代法学》2016,(5):109-118
雇员向国家机关、媒体等外部机构或个人告发雇主组织内部的违法行为,如何从劳动法角度评价这种吹哨行为?一方面,雇员吹哨是否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另一方面,雇主的商誉和经济利益因此损害,雇员违反了忠诚义务吗?雇员的吹哨行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得到保护呢?德国没有对“吹哨人”保护方面的专门立法,但是各级法院在过去几十年中审理了多起雇员因为“吹哨”被解雇的案件,经历了从认定雇员违反忠诚义务到有条件地支持雇员检举雇主的态度转变,欧洲人权法院对Heinisch/Deutschland一案的判决更是推动了德国对吹哨人的保护.受其启发,我国在还没有完善相关立法之前,在现行法框架下对雇员吹哨行为进行司法处理时,应该考察举报的事项、信息的真实性、雇员的行为动机、内部救济的优先尝试、雇主遭受的损害等多方面因素.  相似文献   

4.
“vicarious liability”是指“间接责任”而非“替代责任”,法律继受过程中的误译导致学界对雇主责任的性质认识模糊。在企业雇主责任中,雇主要为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受害人也可以基于一般侵权条款或特殊侵权的规定请求雇员承担侵权责任。严格责任是企业雇主责任的发展趋势,这与企业雇主责任是自己责任并不矛盾。《民法典》规定的企业雇主责任应当解释为一种自己责任、危险责任。为了保护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雇员,除了肯定雇员对雇主享有逆求偿权外,还可以在企业雇主责任的框架下建构雇员外部责任豁免请求权制度,这体现了民法与劳动法的协同作用。  相似文献   

5.
对于雇主替代责任的研究已有几百年历史,但对于雇员是否有责任和义务赔偿雇主,理论和实践均关注较少。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从字面取消了雇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观心态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这是否意味着雇主对外仅承担替代责任,同时在替代责任制度下,雇主是否享有对雇员的追偿权以及如何构建雇主行使追偿权制度都是实践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目前,国内对雇员的工伤损害赔偿所适用的民事侵权救济的研究还十分薄弱,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本文就雇主对雇员的工伤损害赔偿责任进行探析,从雇主对雇员的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雇主对雇员的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我国专利法上所说的职务发明在美国称为雇员发明。关于雇员在受雇期间做出的发明是归发明人所有还是归雇主所有的问题,美国的州法和联邦法都认为原则上雇员发明的所有权归发明人,但是:(1)双方可在合同中规定雇员发明的所有权归雇主;(2)如果雇员受雇的职务是专门从事发明,则雇员发明的所有权归雇主;(3)如果雇员发明的所有权归雇员本人,则雇主有权取得无偿实施该雇员发明的非独占许可。反映多数州法院判例意见的《代理重述(第二稿)》第397条说:“除非另有约定,受他人雇  相似文献   

8.
雇员跳槽型商业秘密侵权、犯罪案件多发,雇主商业秘密与雇员个人经验的区分,成为办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表面上,这一问题的解决关涉商业秘密权利的归属,实际上关涉的是雇主财产权与雇员就业权之间的平衡。对此,应以偏向雇员就业权为利益选择的基石。而竞业禁止协议的主要作用,则是在雇主商业秘密无法于事实层面脱离雇员人格时,为雇主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一个可行且具有平衡性的路径。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7,(6):106-118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继续设定了雇主因雇员不能胜任工作而有权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裁量性解雇规则,这是雇主对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雇员所能采取的终极措施,同时附随着预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前置性义务。能否胜任工作是判断雇员有否适当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基本准则,是雇主作出录用、试用期满经同意转正、继续雇用等决定的主要依据。域外劳动法中,雇主行使解雇权应当具备正当理由;就雇员不能胜任工作这一与其自身状况相关联的事由而言,雇主享有预告解雇权。如雇员的工作业绩达不到岗位任务目标或未能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的,可以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经挽救仍不能适当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雇主就可以作出解雇决定,以均衡保护雇主和雇员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就是雇主要为其雇员的性骚扰行为负责任。通过法经济学的分析,对于监督管理者雇员实施的交换型性骚扰雇主承担严格责任;对于敌意环境型性骚扰雇主承担过错责任。这对预防与抑制职场性骚扰更有效率,同时,可以使社会成本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11.
浅析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拥有特殊知识、技能的雇员与拥有物质资本的雇主已成为企业运营的核心,缺一不可,雇主为保护其具有现在与未来潜在利益的商业秘密被泄漏或离职雇员的恶意竞争,要求与雇员签订竞业禁止条款的做法无可厚非,由于竞业禁止条款的签订会影响雇员的自主择业权,因此必须仔细斟酌其内容。为了保障竞业禁止条款的实现,应该双管齐下,通过积极提升雇员自我实现的理想与消极实行违约赔偿机制来达到雇主与雇员双赢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叶姗 《当代法学》2014,(3):110-119
职业伤害防治法律制度构建的传统思路是保障工伤致残雇员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充分的经济补偿,而工伤保险基金则重在赔付工伤致残雇员工伤保险待遇或伤残待遇。雇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而致使其暂时不能或未能适当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工伤致残雇员的劳动给付障碍风险应当如何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公平分配殊值研究。在劳动关系存续过程中,雇主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安全和卫生保护负有谨慎注意义务,如果雇员因工致残是由雇主的过错导致的,雇主应当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雇轻度伤残雇员或拒绝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解雇限制义务,从而使轻度伤残雇员享有更充分的解雇保护权。  相似文献   

13.
林海 《检察风云》2013,(16):52-53
过去,解雇一位雇员很容易。而现在,雇主必须先给雇员一次当面警告,然后是两次书面警告,随之而来的是雇员在听证会上对自己的行为做辩护,全部通过后,雇员才能被解雇。此后,雇员仍然可以将雇主诉上劳动法庭,并为被解雇寻求补偿。(图/东方IC)  相似文献   

14.
论雇主的替代责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立法还没有关于替代责任的规定 ,雇员侵权案件的审理 ,尚无法可依。应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 ,在民法典中规定雇主替代责任制度 ,对雇主、雇员的连带责任、雇主的追偿权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正与墨西哥劳务公司打交道时,企业必须小心翼翼,避免被视为劳务公司雇员的雇主,因为一旦被视为雇主,劳动部门可能进而确定,该企业需要向劳务承包公司的雇员支付利润分成与墨西哥招聘公司打交道时,企业必须小心翼翼,以使它们不被视为招聘公司(下称"劳务承包公司")雇员的雇主。《墨西哥联邦劳动法》的最新修改,尤其该法关于劳务外包实务的第15条A款的修改增加了这种风险。第15条A款的主要风险是,如果服务受益人(即聘请劳务承包公司的  相似文献   

16.
一、美国劳务派遣的概念和发展概况 在美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雇员福利、薪水和工伤赔偿外包服务的机构称为职业雇主组织(professional employer organizations,PEOs)或者雇员租赁公司(employee leasing company);使用职业雇主组织或租赁机构提供的雇员的机构称为客户公司(client company)或接受雇主(recipient employer).  相似文献   

17.
雇主的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在因第三人侵权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情况下,雇主和侵权人对受侵害雇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该赔偿责任中,因雇主和侵权人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向雇员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雇主和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不尽相同,进而导致雇主向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后,取得的向侵权人追偿的范围亦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8.
谢增毅 《法律科学》2010,28(3):127-134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和许多国家的立法,雇主解雇雇员必须具备正当事由并遵守正当程序,雇主缺乏正当事由或违反正当程序将承担不当解雇的责任。雇主不当解雇雇员责任的确定需考虑雇员的工资收入、工龄、剩余工作年限、找到类似工作的可能性、寻找其他工作的费用等复杂因素。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则过于简陋,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既具有可操作性又能反映雇员实际损失的赔偿规则。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市场日益活跃,人们之间形成的雇佣关系逐渐增多,这方面的纠纷也有所增加。雇佣关系由来已久,但我国现行法律对这种民事关系的规定却不明确,这给人们认定雇佣关系以及处理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带来困难。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两种:雇主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这两种纠纷中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雇主损害赔偿责任,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二是雇员受害责任,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  相似文献   

20.
雇主对于雇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民法理论中颇受争议的问题,各国立法对雇主责任的规定也存在差异。我国《民法通则》对雇主就其雇员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未作规定,因此对于雇员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规定一直是实务界的难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首次对雇主责任加以确认。本文主要通过对两则实例的解读和分析,结合相关的民法理论,旨在探讨对该条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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