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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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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事不再理一向被视为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实践中多有涉及,但是法律中却无具体规定,由此导致实践中该原则的操作屡现争议。当然,一事不再理原则在避免矛盾判决和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价值获得了一致的认同。因此有必要对该原则做深入思考,从而解决实践中的争议。  相似文献   

2.
一事不再理从渊源上看,包含诉讼系属和既决案件效力两方面的内容,其价值目标是为了避免矛盾判决和提高诉讼效率,其内涵是清楚的,实践中"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和"二事不再理"的例外往往交织在一起,导致了问题的复杂.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有助于把握"一事"的标准进而正确处理一事不再理及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一项获得大陆法系及受大陆法系影响的国家广泛认同的诉讼原则。在我国,该原则虽然没有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但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和实践中广泛采用。然而,由于人们对"一事"的理解并不一致,因而也就导致在具体适用该项原则过程中充满着矛盾。文章以票据诉讼为视角,对"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票据诉讼中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比较深入地分析研究,并以诉讼标的理论为基础,对"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票据诉讼适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问题,提出了自己粗浅的认识,以期对票据诉讼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重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代意义上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以保障人权、实现诉讼效益为价值依归,其确切的涵义包括了诉讼系属效力和判决的既判力两个层面.同时,作为一项运作性原则,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一事不再理原则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立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已成为刑事司法的国际准则 ,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纳。该原则有其独特的价值蕴涵、适用的具体条件及例外。我国因囿于传统理念而未确立该原则 ,反而规定了模糊的再审程序。为了顺应刑事诉讼国际化标准 ,我国应根据国情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 ,并据此彻底重构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6.
在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指的是法院对于任何已经生效裁判加以处理的案件不得再行审判;对于所有已被生效裁判确定为有罪式无罪的被告人,法院不得再予审判或科刑.是刑事诉讼法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刑事诉讼程序人性化的体现,其本着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原则.  相似文献   

7.
"一事不再罚原则"一直是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罚的具体含义,没有对"一事"和"再罚"的内涵做出明确的界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重复处罚、多头处罚的现象,严重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只有科学界定"一事"和"再罚"的内涵,加强立法,扩大一事不再罚的适用范围,对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竞合的处理规定,行政执法主体竞合的处理原则等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才能真正解决实践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真正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似文献   

8.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有其特殊的内涵;借鉴 刑法罪数形态理论,可将"同一个税务违法行为"(即"一事")分为五类;不同种类的税务违法行为应适用不同的税务行政处罚;"一 事不再罚"原则适用也有例外。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法,在近现代大陆法系形成了以既判力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而英美法系则形成了以禁止双重危险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重复追诉问题不利于保障人权,应当予以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10.
以实体真实主义为理论基础,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在制度设计上秉承“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原则而走向了一种司法理想主义。然而,司法实践中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汲取“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精华,科学重构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理论基础,无论是对于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重构,还是对于一个法治国家的建成,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一事不再理规定在性质上既不属于民事诉讼上判决的既判力,也不属于行政处分的实质确定力,而是亲专利政策之具体体现。对于该制度的运用应注重平衡专利权安定与专利权无效两种利益。在各国专利法普遍删除该规定或限制其对世效的背景下,我国在立法论上应考虑适时删除该规定;在未删除的情况下,应通过解释论限制同样理由和证据的客观效力范围;对于该解释下可能增加的专利权人答辩之繁琐及行政机关矛盾决定之出现,可以通过程序论上加大职权主义予以对应。  相似文献   

12.
"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为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我国法学界普遍认同,但如何理解和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分歧,也暴露出该原则理论上的不成熟和迫切的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实现罚当其过,解决实践中的重复处罚、多头处罚问题,应进一步明确该原则的内涵,统一其适用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13.
行政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其内涵尚未形成共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应当重复处罚,这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一事不再罚款原则”即对同一违法行为构成法条竞合后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款”原则是“一事不再罚”理论与行政处罚现状有机结合在《行政处罚法》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14.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尊严,就要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从而发挥其最大效能。  相似文献   

15.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的"一案不二讼",后发展成既判力理论与禁止双重危险理论。既判力理论确立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确保法院裁判的终局性,在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其无法解决在案件得到法院终局裁定前,控方的重复起诉问题。禁止双重危险理论从禁止被告遭受两次痛苦角度,来禁止控方的双重起诉,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其在制约控诉机关诉权的行使,有力保障被告人人权方面作用显著。但"危险"难以界定。而诉讼系属理论却能解决确定判决以前的重复追究问题,且具有相当的确定性,与大陆法国家的法律文化与制度相适应。我国应当以既判力理论与诉讼系属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理论上建构刑事一事不再理原则。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对这一原则的理解至今仍存在较大分歧。深入理解“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涵义和适用规则,将有助于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7.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的确立对维护法的安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其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适用上的种种困难,对于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中事实认定的预决效力能否及于后行刑事诉讼活动而不与一事不再理原则相冲突,是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处罚适用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适用的一个重要原则 ,是近几年来行政法学界讨论较多 ,分歧也较大的一个问题。自 1 996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以来 ,已有诸多著述对这一问题作了研究阐述。行政法学界对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 ,综合起来 ,主要分歧在于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如何认定 ,而有一点是共同的 ,就是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中所指“罚”应当是指行政处罚 ,也就是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 ,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对此 ,笔者认为 ,“一事不再罚”只是行政主体在实施罚款…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涵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一个行政法律、法规的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两个以上行政法律、法规的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又违反刑法的情况。  相似文献   

20.
我国不宜依据《民诉法解释》第247条构建统一的禁止重复起诉规则。实践中,应当区分诉讼系属与裁判效力两种路径,厘清"防止矛盾判决"与"诉讼效率"两者的关系。在诉讼系属语境下,法院具备移送管辖、合并诉讼等职权,对于"一事"的识别以"纠纷事件"标准为宜。在裁判效力语境下,对"一事"的判断应当限于经过法院裁判的权利主张,如果相关法律关系在前诉中并未被提出,则不能阻止当事人再诉,对"一事"的识别范围以旧实体法说为宜。的"禁止间接否定既判力"并不意味着承认裁判理由存在既判力。应当从后诉请求与前诉裁判结果的关系入手,判断后诉的请求是否在实质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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