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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向东 《人民司法》2012,(6):10-12,1
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让顶替者去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肇事者没有离开,在现场指使他人顶替,将被指使人送往交警队后离去,其行为的根本目的在于使自己逃避法律追究,让人顶替行为本质上属于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2.
酒后驾驶的国家标准虽已经颁布实施,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没有或不及时进行酒精检验的状况,故酒精含量的检验不应成为认定交通肇事酒后驾驶的唯一证据,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肇事者饮酒后驾车,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如widmark公式,也能够认定肇事者系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适用时会与刑法理论相矛盾,因而引起了较多的争议。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观方面认定,一是不能轻易相信肇事者的辩解,要善于抓住证据中的关键内容发现问题;二是肇事者逃离现场的主观动机应当以严格主义的原则来认定,只要动机中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想法,不论是否还有其他主观故意,都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三是为逃避酒精检测逃离现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逃逸来认定,更符合主客观一致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并让顶替者去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虽然没有离开现场,但让他人顶替,其根本目的在于使自己逃避法律追究,让人顶替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从重处罚。对顶替者,其主观上是为了包庇他人犯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正>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在肇事后置被害人的死活于不顾而逃离现场的情况时有发生。对这种行为如何定性,目前存在不同看法。传统观点认为,肇事后逃跑,对案件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逃跑行为应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7年8月12日《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第1条第3款第1项中就把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相似文献   

5.
论交通肇事不救助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交通肇事后不救助最终致受害者死亡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这类案件如何处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争议较大,加之现行刑法在原刑法的基础上对交通肇事罪作了大幅度的修改,使得这类问题的性质认定更加复杂。有鉴于此,笔者愿抛砖引玉,以求得对此类案件作出恰当的处理。一、学说状况与评析在刑法修订之前,对交通肇事不救助案件的处理,理论上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将这种情况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处理,不再涉及新罪名;其二,认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见死不救,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这时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所持有的心理状…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对刑法第133条第三款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有不同的认识。一是行为在交通肇事以后,畏罪逃离现场,置他人生命于不顾,而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二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发生以后,为毁灭罪证,在逃逸过程中将被害人移入到其他人无法察觉的地方,致使  相似文献   

7.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是指行为人驾驶汽车等道路交通工具肇事造成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后潜逃的案件。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不顾受害人的生命安危和财产损失,仓惶逃离现场。近年来,随着交通的日益繁忙和交通事故的不断增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近三年发案分别为:1993年459宗,1994年903宗,而1995年第一季度596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急剧上升不但严重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肇事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有效地遏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增长和有力打击此类犯罪分子,笔者就如何遏制和查破交通逃逸案件作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高法颁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对没有进行救助即“见死不救”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且《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只对肇事者的作为行为予以规定,对其不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却没有规定。为此,笔者对这种情形作以下探讨: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不实施其依法负有义务实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常常把交通肇事后被告人没有逃逸认定为自首,并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笔者认为,此种认定有违交通肇事罪的立法精神,应予纠正。一、肇事后不逃逸是肇事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该义务已成为交通肇事基本罪状的基本内容。交通肇事属公共安全犯方面的犯罪,其危害的是公共交通管理线路上的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肇事者的逃逸,在特定情况下可造成事故责任不明,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继续性的财产损失得不到及时控制,这就有了要求肇事者不逃逸的客观需要;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大多数情况下,肇事…  相似文献   

10.
胡煜 《法制与经济》2008,(16):11-13,15
酒后驾驶的国家标准虽已经颁布实施,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没有或不及时进行酒精检验的状况,故酒精含量的检验不应成为认定交通肇事酒后驾驶的唯一证据,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肇事者饮酒后驾车,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如widmark公式,也能够认定肇事者系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适用时会与刑法理论相矛盾,因而引起了较多的争议。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观方面认定,一是不能轻易相信肇事者的辩解,要善于抓住证据中的关键内容发现问题;二是肇事者迷离现场的主观动机应当以严格主义的原则来认定,只要动机中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想法,不论是否还有其他主观故意,都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三是为逃避酒精检测迷离现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逃逸来认定,更符合主客观一致的原则。  相似文献   

11.
李希 《中国审判》2010,(11):98-98
《连环车祸中交通肇事责任如何区分》一文作者结合刑法理论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这一连环车祸中交通肇事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思路清晰,逻辑严密。笔者同意本文作者的观点,即本案肇事者王某违犯交通管理法规,直接造成李某死亡,  相似文献   

12.
醉酒驾车交通肇事案件在我国目前的刑法适用中是具有较大争议的。针对多年以来的司法实践,今年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一项关于醉酒驾驶行为的定罪问题。对这类案件的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在行为当时是否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以及对定罪的影响,对醉酒驾车交通肇事案件应该适用哪项罪名,是目前这类案件争议较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吴意 《中国律师》2004,(8):36-38
这是一起听起来让人难以置信的审案过程,一桩并不很复杂的交通肇事案,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再到高级法院,最终请示了最高法院才尘埃落定。在案件审理的7年里,法院共下达了8个判决书(包括裁定书),最后结案时,肇事者的刑期已经过半。代理这一案件第三次重审中二审阶段郑晖的辩护律师夏卫民和吴允认为,由于外界的干扰,  相似文献   

14.
在司法实践中,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者逃逸的情况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但当案件中的被害人并非是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出现时,往往对指使逃逸者未予追究刑事责任.本文认为,即使被害人不是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也应因行为人指使肇事者逃逸,破坏肇事现场证据,妄图帮助肇事者逃避法律追究而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囚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既包括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也包括交通肇事中同罪数罚的情况,客观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救助义务的不作为,其罪过形式在《刑法》现有规定的前提下,过失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要罪过形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故意亦属此情形下的罪过形式之一,至于定罪问题,主要涉及罪名的确定与犯罪的定性。  相似文献   

16.
交通事故中,对于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但是如何判断肇事者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故意,本文中将结合案例讨论.  相似文献   

17.
先行行为的外延——兼论见死不救的先行行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通过对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中先行行为的分析,得出先行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而不能是犯罪行为结论。而见死不救的处罚依据则是因先行行为产生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犯罪。  相似文献   

18.
交通肇事犯罪高发,肇事逃逸问题也因其复杂性而颇有争议。本文认为逃逸应当界定为交通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明知有交通事故发生后,且未被有关部门查处前,隐匿自己交通肇事的行为。逃逸作为责任认定的推定因素、又作为量刑加重情节,有一定程度的重复评价,但有其理由。逃逸因是肇事者的故意行为,故存在共犯,也可有未遂与中止。  相似文献   

19.
在找国交通肇个犯罪的理论与实践中,交通肇事后逃跑案件的定性,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这里界定的交通肇事后逃跑案件,是指行为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畏罪潜逃,致使肇事后果恶化的道路交通肇事案件.这类案件中,肇事者无视肇事后果继续向恶性方向发展的情状,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逃离肇事现场,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后果.这种危害后果多表现为车辆肇事致被害人重伤.由于肇事者逃跑,致使被害人无人救助而死亡.实践中,对这类案件是否仍以交通肇事罪定性?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对案件定性有无影响?  相似文献   

20.
2011年2月12日18时许,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津中队接到一名群众报案称,在该县新民乡乌溪地段706乡道发生一起车祸。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死者是刘明荣。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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