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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的可能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FAN Ya-feng 《政法论坛》2005,(3)
中国宪法逐渐由文本融入社会现实,成为民众生活模式的一部分。因此需探讨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需要以德国宪法解释模式为基础整合美国模式,形成中国的宪法解释模式。宪法解释由学说、操作、规范、程序构成,而生命体、约法、母法、根本法等宪法隐喻形成宪法解释的意义网络,宪法解释学有助于理解中国立宪政治的民情、生成对于宪法的信心乃至信仰、推动中国宪政的程序理性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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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解释的实践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宪法解释是宪法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在我国未能引起学界足够的注意。要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至上性 ,就必须重视宪法解释。本文对我国宪法解释的概念作了合理的界定 ,列举大量的事实和资料论证了我国不仅存在着宪法解释 ,而且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确实进行了一些有价值的宪法解释的实践。但是 ,同时也应该看到宪法解释在我国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应该注重宪法解释的理论研究 ,逐步使宪法解释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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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延法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7,(1)
宪法解释对象是宪法解释的首要问题。宪法理论界至今存在宪法说、宪法条文说、宪法规范说、宪法文本说四种关于宪法解释的学说,都难免有模糊不清的缺点。笔者从宪法渊源的角度展开分析,首先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是否可以作为宪法解释对象,然后着眼于中国宪法文化的特点分析中国宪法解释对象的特殊性。通过区分宪法解释学和解释实践上的宪法解释对象,从而限定宪法解释对象理论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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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之本,即宪法的基本规定性决定着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是社会力量相妥协的产物、渗透着各种主体的利益诉求、蕴含着一定基本价值、同时又具有不断发展变迁的本质规定性。这决定了在宪法解释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特殊的政治和法律运行的环境下,要充分考虑到宪法解释的政治性和利益性原则、正义性和情理性原则、发展性和边界性原则,就此才能实现中国宪政实践过程中宪法解释的正确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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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乃是人之为人所应坚持享有的一种宪法资格,是弱者对抗强者的武器。因此,宪法关于人权保障体系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国人权保障的状况。一、中国宪法人权保障体系的现状(一)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新中国建立后受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谈人权而色变,因此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宪法中的权利仅仅是被视为与国家的公权力相对应的公民权利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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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18):30-47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法制工作委员会不是宪法授权的宪法解释机关,也非法律解释机关,它们对宪法、宪法性法律的解释非宪法上的宪法解释,仅为法律现实中“活的宪法解释”。这表明尽管中国宪法解释没有制度化,但“活的宪法解释”已被宪法惯例所认可,从而构成中国宪法解释实务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文选择其中22件有关补充宪法规定、宪法溯及力以及宪法关于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称谓等方面“活的宪法解释”补充宪法规定界限的问题,分析它们在中国宪法实施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这些“活的宪法解释”案例的方法、程序、效力.将为今后建立的宪法解释制度提供法律试验,积累必要的案例。并且在中国规范的宪法解释制度最终确立之前,将继续存在.研究这些不为人们了解的“活的宪法解释”,是研究中国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及其法律解释制度实际情况的重要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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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宪政发展的现实出发,揭示出宪法司法化乃我国宪政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宪法司法化的角度阐释了宪法解释与司法审查制度,力图找到宪法司法化的中国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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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宪法以尊重人权,保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人本宪法的基础根源于人的需要;人本宪法在调节人民与政府良性互动关系中建设和谐宪政秩序;人本宪法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使人们的生活状态更加和谐优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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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的衡量模式——兼论宪法解释方法的变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法解释的衡量模式是宪法解释者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客观地对与解释有关的各种因素进行协调和权衡的一种宪法解释模式。这种模式以法律现实主义和法社会学以及利益法学为法理基础,在当今宪法解释中占支配地位,它是客观理性的宪法解释模式,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是保持宪法稳定与促进宪法发展的桥梁。衡量模式的外在法理基础及内在正当性和本质决定了它是宪法解释的重要模式,一些对衡量模式的替代方法将被证明是不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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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的功能、原则及其中国图景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作为一种实践智慧,宪法解释是宪政理想现实化的必由之路,其核心功能就在于宪法的适用,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方面的功能只能是第二位的、派生的。历史解释原则和共时解释原则皆有其存在的合理空间,但它们在我国目前所能发挥的功能都是非常有限的,且难以得到实证支持。"宪法该由谁来解释"这样的问题只有在宪法得以真正适用之后,才能够顺理成章地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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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当下是否已经存在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宪法解释行为或结果,宪法学界存在不同认识.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已经产生了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实质性宪法解释文件,但实质性宪法解释的判断方法和标准尚无学术共识.宪法解释是否已经成为实体与程序相统一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宪法实施制度,仍需从法理上进行严谨和细致的分析.结合宪法解释制度的法律事实特征来看,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确立的宪法解释制度,在宪法实施的实践中已经具备了构成完整法律事实意义上的宪法解释的实体性要件,并且通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文件发挥着实质性宪法解释的制度功能,但其程序性要件还不完备.宪法解释制度今后完善的重点,应当是全面和系统地整合各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宪法解释文件,通过统一、规范的宪法解释程序发布正式的宪法解释令,构建判断方法科学、认定标准清晰、结构体系严密的完整法律事实意义上的宪法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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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的原因有二:第一,诠释学在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之后实现了从方法论、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变。本体论诠释学强调读者领悟之意,认为理解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一种复制性的行为。哲学诠释学的理论被宪法解释学所借鉴,从本体论诠释学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宪法解释都具有创造性。第二,宪法文本所具有的抽象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要求作为具体化宪法文本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与本体论诠释学意义上的宪法解释的创造性不同,并不是所有作为具体化宪法文本的宪法解释都具有创造性,因为有一些宪法条款的规定基于社会共识的存在而相对明确,对于它们的解释更多地体现为客观性而不是创造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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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其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权、三重审查标准、选择性吸收理论、推翻先例和创造新的公民权利等五个方面。原旨主义和非原旨主义都会达至具有创造性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具有天然的民主合法性,有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会以原旨主义来掩饰它们具有创造性的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创造性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性的一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曾经也将永远具有创造性,只有如此它才能为宪法提供与时俱进的新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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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解释宪法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目前我国存在着解释宪法例的实践,但却缺乏解释宪法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的规定与学理阐释。仅从解释宪法主体应当遵循的原则而言,根据我国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与其人权保障的目的价值,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时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即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及程序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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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案例实证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扩大宪法效力、公民选举权的行使、裁决立法冲突等宪法解释案例,尽管不是宪法规定的宪法解释,但其作用与正式的宪法解释并无实质性的差异,弥补了正式宪法解释缺位之不足而构成中国宪法解释的惯例。宪法上的宪法解释与现实中的宪法解释之间的距离,有助于认识和理解中国宪法之外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进行解释的实际情况,以及宪法实施过程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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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国宪政实践中几乎没有对宪法进行过有权解释的现状 ,本文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宪法解释制度 ,提出了加强我国宪法解释工作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