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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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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民事执行权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权作为与审判权并列的司法权下位的国家权 力,属何性质?这是民事执行权理论的基石和核心问 题。近年来,随着民事执行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理论界和实务界将更多的目光投向民事执行权性质问题,试图通过对民事执行权性质的揭示,为民事执行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根据  相似文献   

2.
论民事执行权的构造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民事执行权构造是指民事执行权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根据分权理论,按一定标准对民事执行权进行合理分解,将不同的权力在执行机关内部进行再分配,由执行机关内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分别行使,改变以往民事执行权行使过度集中的现象。民事执行权构造理论的研究,直接关系到建立科学合理、分权制约、规范高效的民事执行权运行机制,是权力资源的重新整合。正因为如此,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关注民事执行体制问题的同时,也关注民事执行权构造问题的研究,以实现民事执行权运行机制的创新。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忽视民事执行权的独立性,习惯于将其纳入民事审判权范畴或视为民事审判权派生权力。近年来,随着民事执行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审执分立"在法院的实行,民事执行权的独立性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承认,但是其与民事审判权  相似文献   

4.
论民事执行权的配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执行权的配置,即民事执行权由哪个或哪些国家机关来行使。具体说民事执行权是由人民法院行使,还是由其他机关行使;抑或由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共同行使。近些年来,由于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的凸现,学界在民事执行理论的研究中,将目光投向民事执行权配置这一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权力分工的问题。并试图在界定民事执行权性质基础上,审视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合理性问题,思考我国民事执行体制和民事执行机构改革。民事执行权的配置成为我国执行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5.
本文探讨了民事执行的一般理论,厘清了民事执行的涵义,分析了民事执行的法律特征。对我国民事执行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考察,并通过分析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建议重整我国民事执行机构。  相似文献   

6.
笔者赞成在民事执行权运行模式上实行统一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不同于行政管理,是依法管理,依程序管理。我们的理由不是基于民事执行权是行政权或所谓执行实施权是行政权的认识,而是因为民事执行权有自身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以及结合我国国情和执行队伍现状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即它建立的理论根据是民事执行权运行的本质属性的需要;是我国特殊的国情需要;是执行队伍现状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论民事执行权性质及执行机构设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权在执行过程中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基础性权力。关于民事执行权性质,众说纷纭,理论分歧主要集中在民事执行权的国家分权属性理论,即民事执行权在国家机构中的分工,是属于行政权,还是司法权,亦或是两者兼有。民事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直接决定了权力的机构设置模式是以行政化设置为主,还是司法化设置为主;其运作的目标价值,是以公正为主,还是以效率优先。正因为如此,民事执行权性质是民事执行理论的基石,也是设计民事执行各项制度不可回避的基本理论问题,有必要做认真分析。  相似文献   

8.
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决定着执行权的合理配置、运行、执行模式的选择和执行活动的价值取向。而民事执行权是一种行政权,行政权行使的主动性和效率优先原则决定着我们的执行制度改革应以此为方向,主动执行机制的实施就是顺应了这个方向的一次创新性改革。主动执行机制是突破现行申请执行程序的一种独创性的执行程序启动模式,但在申请执行人举证问题上却与现行的法律制度不相协调,产生了矛盾。如果引入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责任制度,则与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不符,违背设立主动执行机制的宗旨,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因而,如何正确定位申请执行人的举证,完善申请执行人举证制度,是关乎主动执行机制能否顺利推广,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国‘执行难’、“执行乱”日趋严峻的形势使得民事执行权难以良性运行,为解决这一痼疾,理论界和实务界着手探索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且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姚红主任在2011年民事诉讼法学年会上表示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有望引入该项制度。在此背景下,本文对引入检察监督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构建路径等相关问题略陈己见,以期对我国民事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改革语境中的民事执行权配置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权力性质界定与定位理论存在“剩余性范畴”和不确定法律概念的限制 ,民事执行权无论被定位为司法权还是行政权都不能决定民事执行权配置模式。民事执行权配置在法院对司法系统目的的正功能决定了该配置模式在我国的合理性和最优化。同时 ,司法最终性和法律至上理念也决定了法院配置模式与我国当前的社会公共选择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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